| 索引號 | 01526263-6/20230912-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
| 公開目錄 | 重大行政決策標準及目錄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 文號 | 瀏覽量 |
局機關各股室、各事業單位:
經局黨組2023年會議研究同意,現將《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
為進一步規范本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保山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龍陵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等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研究并報局黨組同意,制定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如下:
一、編制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職責權限范圍;
(三)結合本局實際,突出針對性、具備可操作性和靈活性。
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
(一)涉及制定或調整林草發展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和專業規劃;
(二)涉及重大林草行業項目投資;
(三)涉及制定林草科技教育、林草生態環境保護、林草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依法由縣林草局領導集體討論決策的其它重大事項;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屬于重大行政決策范圍的其他事項。
三、不屬于重大行政決策的事項
(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后勤管理等機關內部管理事項;
(三)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