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20-1228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0-12-28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建房補助政策
建檔立卡搬遷戶人均建房補助2 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并按
期拆除舊房的人均獎勵0.6 萬元,自籌資金戶均不超過1 萬元;戶
均建房按人獎補后不足6 萬元(小高層集中安置戶均獎補后不足8
萬元)的,由縣級籌資補足。同步搬遷戶及縣級非卡搬遷戶庭院式
安置的戶均補助4 萬元(含拆舊獎勵),小高層集中安置的戶均補
助7 萬元(含拆舊獎勵),每戶可申請建房轉貸資金6 萬元。縣級
承擔建檔立卡戶人均建房補助2 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并按期拆
除舊房的人均獎勵0.6 萬元,自籌資金戶均不超過1 萬元。整改調
出戶庭院式安置的戶均補助6 萬元(含拆舊獎勵),小高層集中安
置的戶均補助8 萬元(含拆舊獎勵)。縣內其他鄉鎮搬遷至勐糯鎮
安置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及整改調出戶補助搬遷費2 萬元,其他非卡
搬遷對象補助搬遷費1 萬元。
(二)建房面積規定
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25 平方米,按照50、75、
100、125、150 平方米等戶型進行設計和建設,最大戶型面積不超過
150 平方米(即6 人以上戶),其中,單人單戶和2 人戶安置住房可
采取集中建設公寓、與養老院共建等方式解決。
(三)簽訂“三個協議”
實施搬遷前,由各鄉鎮與搬遷建檔立卡戶簽訂搬遷協議、搬新
拆舊協議、脫貧就業協議。
(四)保護傳統村落
嚴禁拆并傳統村落,嚴禁“插花安置”或依托傳統村落擴建新
村。因重大原因確需搬遷并列入國家傳統村落名錄的傳統村落,須
經省級住房城鄉建設、文化、財政部門同意,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文化部、財政部備案,方可納入遷出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