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231220-00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征地管理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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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于農村村民建房的管控越來越嚴格,在一些情況下,翻建老房是不允許的。快來看看哪些情況不允許?
非本集體成員繼承的房屋一般不能翻建
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準后取得被繼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如果不愿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于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宅基地面積超過地方規定標準不能翻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各地對于農村宅基地面積是有一定標準限制的,有些房子建于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雖當時是合法的,但現在如果要重建的話,應按現在要求的面積標準,超過了就不能建。
改變土地用途的不能翻建
我國土地實行嚴格的用途管制制度,農村宅基地是保障農村村民家庭住房的建設用地,其主要功能是居住,不能改變其用途,比如建成廠房等經營場所。
房屋所有權存在爭議的一般不能翻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不符合規劃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如果土地規劃發生變化,不符合規劃不能翻建,但可申請新的宅基地建房。
另需注意的是,很多人認為翻建自己的舊房子屬于自己的權利,可以“任性”的翻建,但事實并非如此。雖然目前對于農村房屋翻建,很多地方并沒要求一定要重新辦理用地手續,但為了安全起見,大家在翻建房屋前最好重新辦理用地手續和鄉地建設規劃許可證,并按審批條件依法建房,不要少批多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