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336-4-/2020-052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稅務局 |
| 公開目錄 | 費(金)優惠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0-05-25 |
| 文號 | 2020年第1號 | 瀏覽量 |
國家稅務總局龍陵縣稅務局公告
2020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龍陵縣稅務局關于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納稅期限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房產稅征收管理,優化我縣營商環境,推進辦稅便利化,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云南省實施細則》(云政發〔1986〕155號)之規定,現就龍陵縣行政轄區內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房產稅納稅期限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按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房產稅,實行按年征收,分上、下半年兩次申報納稅。上半年應繳納的房產稅申報繳納期限為6月1日至15日內;下半年應繳納的房產稅申報繳納期限為12月1日至15日內。
二、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原《龍陵縣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房產稅納稅期限的規定》(龍陵縣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同時廢止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龍陵縣稅務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