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322/20230526-00001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 公開目錄 |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 發布日期 | 2023-05-26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反饋問題
云南省部分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風險管控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一)對全縣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進行逐一排查,根據排查結果,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單。
(二)按照“一源一策”組織制定整治方案,對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單的企業,依據水、大氣、固體廢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責令企業整改到位。
(三)按照“整治完成一個、核查一個、驗收一個、銷號一個”要求,嚴格規范驗收銷號制度,做好臺賬整理歸檔。
三、整改完成情況
(一)云南永昌鉛鋅股份有限公司硝塘尾礦庫風險隱患排查評估報告顯示企業環境風險隱患可控,但存在一定隱患:1.固體廢物屬性鑒別不規范;2.企業周邊未安裝設置總懸浮顆粒物(TSP)濃度監測設施。整改情況:1.已重新開展固體廢物屬性鑒別;2.企業已按要求安裝監測設施。目前已完成縣級、市級驗收。
(二)云南永昌鉛鋅股份有限公司大山尾礦庫風險隱患排查評估報告顯示企業環境風險隱患可控,但存在一定隱患:1.固體廢物屬性鑒別不規范;2.企業周邊未安裝設置總懸浮顆粒物(TSP)濃度監測設施;3.排放口設置不規范、未將尾礦庫溢流口納入排污許可管理且未安裝水污染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整改情況:1.已重新開展固體廢物屬性鑒別;2.企業已按要求安裝監測設施;3.由于尾礦庫溢流口廢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故無需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目前已完成縣級、市級驗收。
(三)云南永昌鉛鋅股份有限公司茄子山渣庫風險隱患排查評估報告顯示企業環境風險隱患可控,但存在一定隱患:1.固體廢物屬性鑒別不規范;2.對照《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19)要求,部分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措施和運行管理要求未落實到位。整改情況:1.定期開展固廢屬性鑒別。2.對照《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8-2019)要求,修訂茄子山渣庫監測計劃,增加地下水、地表水外委監測頻次;完成環境安全性能評估;完成地下水防滲層分析評估。目前已完成縣級、市級驗收。
(四)龍陵縣泰康硅業有限公司精整渣庫為金屬硅冶煉廢渣堆點,風險評估報告根據生產工藝及成分分析,該行業不屬于涉重金屬重點行業,精整渣不屬于涉重金屬廢渣,故無需編制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污染防治方案。省廳現場抽查發現堆存點現場無標示標牌及責任信息公示牌,堆場入口有廢渣潑灑。整改情況:已完善固廢堆點現場標識牌、責任信息公開牌粘貼,堆場入口安裝門鎖,車輛進出做覆蓋,確保廢渣不遺撒。目前已完成縣級、市級驗收。
(五)龍陵縣匯鑫礦業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金星山尾礦庫,根據生產工藝及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判斷其尾礦為第Ⅱ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不屬于涉重金屬重點行業,無需編制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污染防治方案。其風險隱患排查評估報告顯示存在較大風險隱患:1.未開展過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工作;2.未對堆存點天然基礎層飽和滲透系數進行測定,無法確定現狀是否滿足防滲漏技術要求;3.未建設地下水監測井;4.未建設應急事故池;5.未定期開展環境質量監測;6.企業周邊未安裝設置總懸浮顆粒物(TSP)濃度監測設施;7.未按要求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8.未制定堆存點環境監測管理制度、巡查制度、未建立堆存點環保臺賬等;9.未驗先投,至今未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整改情況:1.企業已重新開展固體廢物屬性鑒別;2.正在開展堆存點天然基礎層飽和滲透系數測定;3.完成地下水上游監測井建設、監測;4.已完成應急事故池建設;5.已簽訂環境監測合同,定期監測;6.已按要求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7.已制定堆存點環境監測管理制度、巡查制度相關臺賬。尚未開展: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企業計劃對尾礦采取濕堆,無需建設TSP設施。企業正在重新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未開展的3項工作對環境風險隱患驗收影響甚微,故可以開展風險評估整治縣級驗收工作。
四、相關事項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云南省部分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風險管控不到位”問題龍陵縣匯鑫礦業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問題基本完成整改,根據《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加快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保環函〔2022〕67號)、《保山市生態環境局 保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保山市自然資源局 保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保山市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函》(保環函〔2022〕1號)和《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龍辦發〔2021〕54號)要求,請縣人民政府給予組織開展龍陵縣匯鑫礦業經營有限責任公司1個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縣級自查自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