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ajj/2023061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3-06-14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進一步規范全縣礦產資源開采秩序,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整治盜采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采取任何方式、任何手段非法開采、侵占、買賣或破壞礦產資源。凡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等合法手續擅自從事礦產資源開采的,均屬違法行為。
二、嚴厲打擊以下盜采礦產資源行為:
(一)擅自啟封已關閉取締礦井(硐)、廢棄礦井(坑)和潛入已停工停產停建礦井(硐)盜采礦產資源。
(二)在淺層礦露頭區等特殊區域盜采礦產資源。
(三)利用企業廠房和村民住宅、院落等場所作為掩護,以非法小煤窯、暗堡等形式盜采礦產資源。
(四)以生態修復、地質災害治理、邊坡治理、重點工程和公益性項目建設等各種名義掩蓋盜采礦產資源。
(五)在高黎貢山山脈、怒江流域、龍川江流域、蘇帕河流域及各類保護區等生態環境敏感區域,油氣輸送管道、鐵路、公路等交通要道沿線盜采礦產資源。
(六)收購、存放、運輸、加工、銷售盜采礦產品,以及為盜采礦產資源提供住所、電力、機械設備、運輸工具、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場所等條件。
三、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全縣將集中一年時間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和堅決整治,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公安、工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林草等部門將聯合行動,加大對盜采行為的全過程打擊力度,堅決斬斷盜采礦產資源牟利鏈條。
四、對排查發現的盜采礦產資源行為,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盜采礦產資源行為,舉報受理部門將嚴格保護舉報人隱私。舉報線索經查實認定的,納入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范圍予以獎勵:達到行政案件立案標準的獎勵第一舉報人5000元,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獎勵第一舉報人10000元。
舉報電話:縣自然資源局:0875-6121619;郵箱:llgtzy@163.com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