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ajj/20250307-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行政處罰 | 發布日期 | 2025-03-07 |
| 文號 | 瀏覽量 |
行政處罰決定書
(龍)應急罰〔2025〕3 號
被處罰人:董某某
違法事實及證據:董某某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2025年1月31日12時許,董某某私自到施甸縣太平鎮志娟百貨零售店進購煙花、鞭炮后,到龍陵縣臘勐鎮紅旗橋沙灘進行銷售,于當日14時10分被龍陵縣應急管理局查獲,當場查獲現場查獲滿堂紅10層鞭炮11封、 滿堂紅6層鞭炮36封、正宗黑老大擦炮47條(10盒包裝)、超人玩具炮10大盒(每盒30小盒)和 10小盒、精品大金魚砸炮24大盒(10盒包裝)和9小盒、精品小金魚砸炮9大盒(25盒包裝)和9小盒 、精品王中王擦炮15條(10盒包裝)、彩色煙霧彈6包、激光流星雨煙花8根、極酷電光煙花10根、四彩煙花15把、五彩煙花9把。
以上事實主要證據如下:現場檢查筆錄1份;現場檢查照片1份;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1份;行政強制措施現場筆錄1份;查封扣押決定書1份;查封扣押(場所、設施、財物)清單1份;物證照片1份;董某某無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證明材料1份;董某某、楊某某、楊某某的詢問筆錄各1份;董某某、楊某某、楊某某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以上事實違反了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三款 的規定,依據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三十一條 的規定,決定給予董某某責令停止經營,處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滿堂紅10層鞭炮11封、 滿堂紅6層鞭炮36封、正宗黑老大擦炮47條(10盒包裝)、超人玩具炮10大盒(每盒30小盒)和 10小盒、精品大金魚砸炮24大盒(10盒包裝)和9小盒、精品小金魚砸炮9大盒(25盒包裝)和9小盒 、精品王中王擦炮15條(10盒包裝)、彩色煙霧彈6包、激光流星雨煙花8根、極酷電光煙花10根、四彩煙花15把、五彩煙花9把) 的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國家金庫龍陵縣支庫 ,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龍陵縣人民政府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 龍陵縣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