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ajj/20230425-00007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行政處罰 | 發布日期 | 2023-04-25 |
| 文號 | 瀏覽量 |
2023年2月7日9時20分許,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陵永隆鐵合金(二期)建設項目主體施工現場發生一起高處墜落致1人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在該起事故中,你作為龍陵永隆鐵合金有限責任公司(二期)項目負責人,對外包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以上事實主要證據如下:龍陵永隆鐵合金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現場勘驗筆錄、施工合同、施工工地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人員資質相關材料、安全檢查材料、危險作業審批材料、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材料、現場照片、企業相關人員調查詢問筆錄等。
以上事實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 的規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 的規定,決定給予 處于人民幣5000.00元罰款(伍仟元)罰款 的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龍陵縣工商銀行 ,賬號 2510**************(填寫時注明:繳納龍陵縣應急管理局罰沒款) ,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加處罰款。
如果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龍陵縣人民政府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 龍陵縣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