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ajj/20230425-00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行政處罰 | 發布日期 | 2023-04-25 |
| 文號 | 瀏覽量 |
2023年2月7日9時20分許,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陵永隆鐵合金(二期)建設項目主體施工現場發生一起高處墜落致1人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在該起事故中,你公司未履行企業主體責任,未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生產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及制度落實不到位;未按照高處危險作業相關規定要求開展高處工作;對現場施工人員管理不到位,高處作業人員未持有高處危險作業證件。以上事實主要證據如下:山東省昱通安裝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安全生產培訓材料、組織機構圖、現場勘驗筆錄、現場照片、企業相關人員調查詢問筆錄等,未提供其他有關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相關材料。
以上事實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五十七條 的規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 的規定,決定給予 處于人民幣300000.00元罰款(叁拾萬元)罰款 的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龍陵縣工商銀行 ,賬號 2510**************(填寫時注明:繳納龍陵縣應急管理局罰沒款) ,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加處罰款。
如果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龍陵縣人民政府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 龍陵縣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