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tj/20150723-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5-07-23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國土資源廳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和國土資源部《征用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10號令)第七條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
龍陵縣城龍玉大道改擴建工程項目建設位于縣城云山社區下坪家門前田。
二、被征地村(組)、地類及面積
龍山鎮云山社區下坪小組部分集體土地。
地類為水田,面積約140.83畝(含溝、埂)。
所征收土地范圍地上附著物、青苗為田埂砌體、重樓、杉木、核桃、草果等。
三、征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征收土地公告》執行;
(二)支付對象和方式:征地補償款11066948.85萬元,按《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縣城和鄉(鎮)小集鎮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龍政發〔1996〕24號)文件規定,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總額的80%歸承包戶自謀職業使用,20%歸村民小組集體發展使用。由龍陵縣人民政府一次性兌付給村民小組,由各小組兌付到各被征地農戶。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此次征收140.83畝集體土地所涉及的云山社區下坪小組需安置的農業人口數為260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云南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次集體土地征收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途徑為:將生活安置補助費一次性兌付給被征地農戶,自謀職業。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的具體辦法和標準按照龍陵縣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龍陵縣人民政府
(本文來源: 作者: ) 責任編輯(作者):llgt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