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40319-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發展規劃 | 發布日期 | 2024-03-19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局機關各股室:
現將《龍陵縣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安委會《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總體要求,依據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對“市場監管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具體安排部署,結合龍陵縣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到2026年,全縣特種設備安全形勢平穩向好,重要工業產品質量水平穩中有升,經濟社會發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眾安全感明顯增強。
(一)安全生產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守好安全底線的意識更加強烈、行動更加自覺,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斷完善,監管能力明顯增強。
(二)企業安全與質量主體責任更加落實。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重點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法律意識、安全意識顯著增強,安全與質量主體責任落實更加有效,安全質量管理水平較大提高,機制模式更加優化,企業排查隱患、化解風險、防范事故的意愿和能力明顯增強。
(三)特種設備和產品質量本質安全水平顯著提升。著力排查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生產銷售,實現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
(四)科技支撐更加有力。氣瓶充裝、檢驗追溯系統進一步健全完善,科技防范不按安全技術規范充裝、檢驗氣瓶的能力更強;努力建成電梯物聯網應急救援平臺,大幅提升電梯監管和應急救援質效。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動
1.強化學習,明確職責。全縣市場監管系統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市場監管領域安全法律規范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踐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有關文件規定,明確自身職責,提高政治站位,有效履職盡責,推動工作。
2.強基固本,狠抓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專業屬性,配強配齊監管人員,保持基層安全監察隊伍相對穩定,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和每個鄉鎮市場監管所至少有2名人員持有B類安全監察員證,加強新入職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全面從嚴管理監管隊伍,完善考核獎懲機制,選樹執法先進典型,切實提高監管人員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按時參加保山市市場監管局組織的設備安全監察員取證培訓班,解決新入職人員會監管,持證監管問題。
3.優化監管機制。健全完善縣、鄉兩級特種設備和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清單,明晰各級監管職責。規范建立縣、鄉兩級市場監管部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制度,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對監管不力的部門和人員進行問責,提升監管質效。
(二)開展特種設備單位有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行動
1.傳播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宣傳貫徹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要求,全縣市場監管系統要積極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活動,傳播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增強公眾安全意識。
2.提升相關單位管理能力和人員素質。加強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推動特種設備重點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全覆蓋。通過集中培訓、現場抽考等方式大力開展特種設備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提高安全工作“關鍵少數”人員履職能力,推動安全主體責任“兩個規定”的落實,帶動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三)開展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執行能力提升行動
加強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違法行為標準的學習與辨識。全縣特種設備監管人員應認真學習理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條關于特種設備八種重大違法行為和六種嚴重事故隱患情形,并能有效識別,一旦發現需扭住不放,直至隱患得到治理,違法行為得到處罰。重大違法行為和嚴重事故隱患標準,要對企業作重點宣傳教育,貫徹預防為主,源頭把關隱患治理原則。
(四)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1.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持續推進特種設備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主體責任“兩個規定”的落實,2024年完成按要求配備安全總監、安全員工作,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實主體責任,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制定各種類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安全風險隱患分級管控治理機制,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履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每月聽取特種設備安全情況匯報,定期組織風險隱患排查整治、事故應急演練,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改進入常態化運行。
2.對重大事故隱患減存抑增,動態清零。全面梳理2023年及過往工作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
3.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實現閉環管理。清理、完善“云南省特種設備綜合管理系統”數據庫,確保登記信息準確、全面。依托該數據庫摸排查清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底數,分行業領域建立完善特種設備監管對象清單,實施精細化監管和隱患有效排查。用好特種設備重大安全風險基礎信息、責任分工、防控措施、應急處置“4張清單”,對重大安全風險實施有效管控;根據監督檢查、檢驗以及企業報告等方式掌握的情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分析和全過程記錄管理,充分用好約談告誡、公開曝光、掛牌督辦、責任追究等機制督促隱患整改,實現閉環管理。
4.強化日常監管,突出重點領域、重點時段、重點設備監督檢查和隱患治理。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為一項基礎性、系統性、長期性工作抓緊抓好,一是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常態化開展特種設備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每年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抽查比例不低于轄區使用單位數量的5%,重點監督檢查單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0%;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充裝單位以及檢驗、檢測機構抽查比例不低于全省許可單位數量的25%;二是結合安全風險分析,突出事故高發行業領域、公眾聚集場所、重大節假日時段進行專項安全監督檢查或專項整治,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開展特種設備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督促、幫扶企業按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建立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項預案或措施,開展定期演練。逐臺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自覺按時申請定期檢驗,加強特種設備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強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記錄,推行特種設備標準化使用管理。
(六)開展強弱項、補短板,深化專項整治行動
1.開展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和起重機械使用安全綜合治理行動。針對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和起重機使用特點,強化園區安全管理責任,對不同規模的使用單位分類施策,推動小微企業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及時申報定期檢驗,培訓操作人員。鼓勵有條件的使用單位,加裝和使用司機權限采集、司機行為識別、周邊環境預警等安全保護裝置。開展“叉車安全日”系列活動,為在用叉車、起重機械張貼安全提示等措施,強化作業人員安全教育,指導使用單位完善安全操作規程。
2.開展鍋爐安全提升行動。嚴查違法生產使用小型鍋爐案件,持續打擊“大容小標”、未按要求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在用鍋爐的專項檢查、電站鍋爐安裝質量專項整治,消除鍋爐安裝、使用環節隱患,進一步提升鍋爐安全水平。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鍋爐現場監督檢查全覆蓋。
3.深入開展電梯安全筑底行動。一是對電梯維保人員、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促進電梯維保質量和管理水平提升;二是迅速推進檢驗、檢測分離,強化檢驗檢測技術把關能力,提升定檢率;三是努力建成電梯物聯網應急救援平臺,大幅提升電梯監管和應急救援質效;四是進一步壓實生產、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排查整治非法電梯使用和電梯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應急救援能力,促進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推進電梯產業高質量發展,有效預防和減少事故,持續降低電梯故障率。
4.開展氧氣瓶排查整治。氣瓶檢驗機構按照要求對在用的工業氧氣瓶定期檢驗時將瓶閥更換為保壓閥,工業氧氣瓶充裝單位的充裝設備要滿足保壓閥充裝要求;推動氧氣瓶充裝單位建成并持續完善氧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2025年底前,建成氧氣瓶制造和充裝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2026年底前,實現新生產和在用的工業氧氣瓶采用保壓閥。
5.推進企業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整治。聚焦企業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風險特點,推動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建立隱患排查清單并落實整改。在企業自查自糾和整改的基礎上,組織對隱患排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6.深化燃氣特種設備和氣瓶專項整治。對液化石油氣充裝站、燃氣管道單位嚴查嚴管,防范“問題設備設施”的產生,要特別注意檢查新裝天然氣公用管道安裝未告知、未及時申報檢驗的違法情況,要特別警惕充裝沒有使用登記、沒有追溯碼、50公斤單相氣瓶沒有更換新標瓶閥、氣液雙相瓶有轉接頭的“問題瓶”或者氣液雙相瓶配送給無氣化站的單位使用的問題。對充裝單位安全質量人員“掛證”不到崗,作業人員不持證或持證率不夠,用“口袋碼”充裝、不及時上傳充裝信息、不按安全技術規范充裝等行為嚴格查處。
(七)開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場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動
1.檢查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場所消防安全。在檢查特種設備安全的同時,應檢查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場所消防安全,要特別注意檢查是否非法儲存易燃易爆物品、有無“多合一”場所、消防通道及人員疏散撤離通道有無堵塞、消防設施是否損壞失效、有無電氣線路老化及私拉亂接、燃氣設施是否老化漏氣或安裝位置不當、是否有電動車進入電梯及高層樓道充電等,發現隱患應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記錄表》“檢查情況及發現問題欄”記錄,并督促隱患單位整改,對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應通報同級消防安全監管部門。
2.實行施工消防安全告知提醒制度。對特種設備安裝、改造、重大修理辦理施工告知時,實施消防安全告知提醒制度。即在特種設備施工告知時,應電話或短信告知提醒施工單位“進行切割、焊接等動火作業時,必須遵守消防安全規定,持證作業,嚴防火災”。
(八)開展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動
1.深入落實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第75、76號令適用產品目錄(2024年版)和20種重點工業品、30種重點消費品以及13種材質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單位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細化產品質量安全關鍵環節和關鍵風險點,將責任落實到生產車間、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總監、安全員監督抽查考核。
2.突出監管重點。將燃氣及燃氣用具、電動自行車、煙花爆竹、消防產品、危險化學品、防爆電氣、電線電纜、車載常壓罐體、安全帽等納入重點產品,聚焦生產銷售單位集聚區、質量安全問題易發多發區、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市場銷售門店等重點區域,深入開展質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動。
3.加大監管力度。強化流通領域監督抽查力度,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實施質量安全責任生產流通雙向追查。開展生產銷售單位現場檢查,重點查處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生產銷售“三無”產品或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產品的行為。切實用好“三書一函”(掛牌督辦通知書、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和現場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及時向生產銷售單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生產銷售單位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對整改不到位的生產銷售單位組織進行約談。
(九)強化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行動
1.強化重點產品CCC認證有效性抽查。加大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產品的CCC認證有效性抽查力度,對消費者安全影響大、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產品提高抽查比例,提升抽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抽查發現不符合CCC認證要求的產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2.持續對流通領域CCC產品進行監管。目前,重點對汽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家用燃氣灶具、電線電纜進行監督檢查。對未經CCC認證擅自出廠、銷售,偽造、冒用、買賣CCC認證標識,證書撤銷之后或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繼續出廠、銷售等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隨時跟蹤掌握市場監管總局納入CCC認證目錄動態管理的產品情況,實施精準監管和有效監管,提升守護群眾安全的能力水平。
(十)強化市場監管系統安全生產領域監管執法行動
1.嚴格落實“先證后照”登記制度。全縣市場監管系統在企業登記注冊中,對于安全生產領域生產經營活動涉及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依法嚴格執行“先證后照”登記制度,未取得相關生產經營許可的,一律不予登記注冊。
2.聚焦重點產品質量安全,持續推進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將燃氣安全整治重點領域中制售偽劣“灶、管、閥、氣”等質量違法行為納入2024年“鐵拳”行動重點打擊。2024—2026年期間,選擇產品質量安全問題較為突出的1至2個領域納入年度“鐵拳”行動重點任務,從嚴從重予以打擊。
3.強化信用約束。完善重點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數據庫,建立生產銷售單位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強化信用聯合懲戒。強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依法依規將安全生產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將相關部門提供的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和安全生產領域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積極曝光安全生產領域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典型案例,強力震懾違法失信行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安全生產工作是系統工程和長期性工作,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縣局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行動內容、工作步驟、時間安排等。分管領導要牽頭組織特種設備、質量標化、信用體系監管等有關股室制定年度任務清單,細化治本攻堅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確保各項工作按計劃高質量完成。
(二)加強投入保障。強化治本攻堅相關工作投入,切實做好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積極推動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平臺應用,逐步構建市場監管現代化的行政執法體系。加強智慧監管系統建設、管理和應用,推動監管執法信息共享共用,推動形成智慧監管合力。
(三)強化“清廉市場監管”建設。認真落實縣委“清廉龍陵”建設的工作部署,以履職盡責為核心,用好正向激勵手段,強化正面典型引導和示范引路,以點帶面推動整體工作水平提升。強化監管執法責任落實,通過治本攻堅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紅線意識,促進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四)強化輿論引導。強化正面宣傳,積極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中總結的經驗成果,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續震懾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輿情監測和協調處置,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輿情處置雙牽頭機制作用,及時協調處置突發敏感輿情。
(五)強化督查考核。嚴格落實“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要求,健全完善常態化督查督辦、責任倒查等工作機制,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問題及時約談、通報、曝光。推動將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年度質量考核和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考核重點內容,嚴格問責問效,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實落地。
附件:1.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年度任務清單
2.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年度任務清單
3.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強制性產品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任務清單
4.焊接與切割作業“十不準”
附件1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年度任務清單
序號 | 主要任務 | 措施 | 完成時限 | 效果 | 分管領導 | 牽頭部門 | 責任單位 |
1 | 監管能力提升行動 | 領導干部、監管人員主動加強學習。學習特種設備法律規范、安全監察專業知識,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生產工作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講話精神,學習貫徹上級安全工作一系列安排部署。 | 長期 | 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具備履職能力,明責履責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2 | 配齊配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人員,保持隊伍穩定,符合上級要求。 | 2024年 | 專業的事,有專業的人做 | 楊徐 | 人事股 | 人事股 | |
3 | 召開一次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部署會;參加一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培訓班,組織一期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培訓。 | 2024年 | 學習新規范,部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及年度工作,培訓新入行同志,持證監管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
4 | 特種設備單位人員教育培訓行動 | 大力開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負責人教育培訓,重點單位全覆蓋。開展安全總監、安全員專業培訓。 | 2024—2026年 | 抓企業“關鍵少數”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推動安全管理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5 | 開展特設安全知識“三進”活動,普及特設安全知識 | 長期 | 提高職工、公眾安全意識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
6 | 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和執行能力提升行動 | 對特種設備嚴重事故隱患和重大違法行為判定標準加強宣傳,加強檢查、加強執法、加強消除。 | 長期 | 企業管理人員、監管人員能正確判斷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違法行為,并正確作出處置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7 | 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 對2023年重大事故隱患再梳理、再清查,完成整改。 | 2024年 | 2023年隱患清零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8 | 督促特種設備單位按要求配備安全總監、安全員。 | 2024年 |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全覆蓋配置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
9 | 全面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建立隱患動態清零機制。 | 2024—2025年 |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全面實施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
10 | 強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嚴執法,重實效,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清單,實現閉環管理。 | 長期 | 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實現閉環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
11 |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 按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配置安全總監、安全員。 | 2024年 | 有機構,有人員,落得了責、說得清事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12 | 建立特種設備安全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專項預案或措施。 | 2025年前 | 安全責任體系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得當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
13 | 開展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達標活動,作到“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雙預防” | 長期 | 安全管理規范化、常態化,長效機制建立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
14 | 特種設備專項整治深化行動 | 強化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叉車、起重機械的監督檢查、安全宣傳、定期檢驗、持證作業,打擊“黑設備”“大容小標”小鍋爐、無證和違規操作、超檢驗周期使用,防范化解風險隱患,防范事故。 | 長期 | 確保設備的依法依規使用,不發生事故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15 | 摸底懸崖秋千底數,納入監管。 | 2024年 | 懸崖秋千底數清,管理規范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
16 | 持續開展電梯安全筑底行動:1.推動基于物聯網的電梯應急救援平臺建設;2.迅速推進檢驗、檢測分離,提高定檢率;3.落實使用、維保主體責任,深化隱患排查治理。 | 1.2025年 2.2024年 3.長期 | 人民群眾乘上“安全梯、放心梯”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
17 | 氧氣瓶整治:督促充裝單位1.建成氧氣瓶充裝、檢驗追溯平臺;2.氧氣瓶定期檢驗時將瓶閥更換為保壓閥;3.工業氧氣瓶充裝單位的充裝設備要滿足保壓閥充裝 | 1.2024年 2、3項2026年 | 建成氧氣瓶充裝、檢驗追溯系統,工業氧氣瓶瓶閥更換為保壓閥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
18 | 深化燃氣特種設備和氣瓶專項整治:1.嚴查嚴管,防止出現“問題容器管道”;2實施瓶裝氣倒查,嚴打“黑氣瓶”“口袋碼”充裝、不上傳充裝信息;3.嚴打充裝配送50公斤單相氣瓶未更換自閉閥、違規配送50公斤氣液雙相瓶給無氣化裝置用戶使用、給液相閥裝“轉接頭”等 | 2024年,并長期堅持 | 落實充裝單位主體責任,嚴防違法充裝。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
19 | 特種設備使用場所消防安全治本攻堅行動 | 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場所消防安全。在檢查特種設備安全的同時,要特別注意檢查非法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及場所、“多合一”場所、消防通道及人員疏散撤離通道堵塞、消防設施損壞失效、電氣線路老化及私拉亂接、燃氣設施老化漏氣、電動車進入電梯及高層樓道充電等,發現隱患督促整改 | 長期 | 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行業管安全”責任,齊抓共管,防范火災事故。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對特種設備安裝、改造、重大修理單位施工時,進行消防安全提醒,今后在特種設備施工告知時,應電話或短信告知提醒施工單位“進行切割、焊接等動火作業時,必須遵守消防安全規定,持證作業,嚴防火災”。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
發現重大火災隱患,書面通報消防安全監管部門。 | 楊宏俊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注:特種設備單位:指特種設備生產(含制造、安裝、改造、大修、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
焊接與切割作業消防安全規定:指焊接與切割作業“十不準”
附件2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年度任務清單
序號 | 主要任務 | 措施 | 完成時限 | 效果 | 分管領導 | 牽頭部門 | 責任單位 |
1 | 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 根據《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5號)、《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6號),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并有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的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依法配備與單位規模、產品類別、風險等級相適應的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 | 長期 | 建立健全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2 | 切實壓緊壓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生產銷售單位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自查。生產企業按照《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5號)開展自查工作,以原材料進貨檢驗、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為重點環節,以生產設備、檢驗設施等為重點對象,逐一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銷售單位按照《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6號)落實自查要求,制定包括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建立臺賬、核對產品質量信息等內容的《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對照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隱患,要督促生產銷售單位分類分級精準治理、及時整改,并保留整改記錄。督促生產銷售單位主動報告并積極化解重大質量安全風險。 | 長期 | 壓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
3 | 開展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 圍繞燃氣及燃氣用具、電動自行車、煙花爆竹、消防產品、危險化學品、防爆電氣、電線電纜、車載常壓罐體、安全帽等重點產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或專項檢查。其中,對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重點檢查關鍵原材料、生產過程、出廠檢查等關鍵質量控制點是否到位,生產場所、生產設備、檢驗設備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深入調查生產企業是否存在偷工減料等違法行為。對其他類型企業,要重點檢查質量管理責任是否落實到位,以及產品一致性和標準符合性。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建立臺賬,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對排查過程中發現隱患大、問題緊迫的風險,要集中力量從嚴從速整治。對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風險不采取管控措施,或對重大質量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要聯合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 2024—2026年 | 質量安全治理有效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4 | 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監控 | 建立準確、高效、全面的風險信息采集網絡,加強產品質量安全輿情信息監測,注重從監督抽查、生產許可、執法打假、投訴舉報、傷害監測、缺陷召回等日常監管中發現和反饋風險信息。加強風險評估,加大風險處置力度,實現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對輿情反映的質量安全事件,要及時跟進分析原因,核查涉事企業的產品質量狀況,對于經核查存在質量問題的,要及時處置并追溯問題產品流向。 | 2024—2026年 | 牢牢守住質量安全底線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5 | 加大監督抽查力度 | 結合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監督抽查,縣局將針對部分產品開展質量監督抽查,建立抽查結果處理快速反應機制,對不合格產品涉及問題嚴重、影響范圍廣的,要將檢驗報告第一時間移送生產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強化區域協同,實施質量責任生產流通雙向追查;對存在突出質量問題的企業,要對其進行約談,督促被約談企業及時糾正問題,消除隱患;對發現的嚴重質量違法行為,要嚴厲打擊、從重處理、依法曝光,依法依規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 2024—2026年 | 通過質量監督抽查這一最有效監管措施嚴肅查辦質量違法案件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信用體系市場監管股、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6 | 開展質量技術幫扶 | 聚焦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產品、重點問題,組織開展產品質量技術幫扶,通過“巡回問診”“質量會診”“質量培訓”等方式,幫助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消除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質量技術幫扶長效機制,加強后期跟蹤,確保幫出實效。 | 長期 | 監督與服務并舉,切實從源頭解決好質量問題,不斷提升質量供給水平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7 | 推進行刑銜接 | 加強與公安機關的信息共享,對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中發現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堅決杜絕“以罰代刑”。 | 長期 | 依法查辦質量違法行為,持續保持質量安全治理高壓態勢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8 |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 開展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中,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探索提出具有創新意義的監管舉措,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完善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 長期 | 不斷提升質量安全有效監管水平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附件3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強制性產品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任務清單
序號 | 主要任務 | 措施 | 完成時限 | 效果 | 分管領導 | 牽頭部門 | 責任單位 |
1 | 認證實施機構監管 | 對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檢驗檢測活動及結果的監管采取現場檢查、檔案檢查、獲證組織查驗、獲證產品抽查等形式單獨或組合進行檢查。 | 2024年,并長期堅持 | 落實認證機構的認證主體責任,確保認證活動及結果合規、有效。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2 | 重點產品CCC認證有效性抽查 | 加大汽車、電動自行車、燃氣器具、電線電纜等CCC認證產品有效性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對轄區內強制性產品認證獲證組織的認證有效性進行現場抽查。 | 2024年,并長期堅持 | 提高CCC產品認證有效性,切實維護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權威性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3 | 流通領域CCC產品監管 | 對汽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家用燃氣灶具、電線電纜進行監督檢查,對未經CCC認證擅自出廠、銷售,偽造冒用、買賣CCC認證標識,證書撤銷之后或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繼續出廠、銷售等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 2024年,并長期堅持 | 確保CCC產品來源可溯,去處可追,確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產品質量和安全性。 | 楊宏俊 | 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計量認證監管股 | 各鄉鎮市場監管所 |
附件4
焊接與切割作業“十不準”
一、無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準焊割。
二、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焊割。
三、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特別是無法保證相鄰空間場所人員安全的不準焊割。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五、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前不準焊割。
六、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七、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九、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作業時不準焊割。
十、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領域對焊接與切割等作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