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537-1-/2022-0822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搬遷安置辦公室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2-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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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綜合考評組:
根據《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度全縣綜合考評實施方案〉的通知》(龍辦發〔2021〕46號)及《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縣綜合考評工作相關事宜的函》(龍考辦〔2021〕7號)要求,龍陵縣搬遷安置辦公室對職能指標完成情況進行了自檢自查,自評分300分。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直補資金人口核減工作。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實施方案及相關暫行辦法〉的通知》(云政辦發〔2007〕8號)精神,我辦于2021年1月和6月分別對我縣68個移民村(社區)235個移民小組納入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動遷直補人口進行了詳細核實,按規定對應核減人員進行了核減:上半年全縣共核減享受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直補資金政策的移民17人,其中死亡11人,參加工作6人。核減后,2021年1到6月全縣享受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直補資金政策的移民人數為1895人,應兌付直補資金56.85萬元。下半年我縣核減享受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直補資金政策的移民6人,2021年7到12月享受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直補資金政策的移民1889人,兌付直補資金56.67萬元。(考核分40分,自評分40分)
(二)長效補償資金兌付工作。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與四個水電站業主簽訂的長效補償協議,2021年涉及兌付面積2537.682畝,兌付資金493.3萬元,其中:騰龍橋一級站涉及兌付面積722.932畝,需兌付資金140.6萬元;騰龍橋二級站涉及兌付面積1241.2畝,需兌付資金241.4萬元;等殼站涉及兌付面積515.76畝,需兌付資金100.3萬元;公養河四級水電站涉及兌付面積57.79畝,需兌付資金11.2萬元。目前已全部完成兌付。(考核分40分,自評分40分)
(三)困難補助資金兌付工作。困難補助資金涉及蘇帕河流域水電開發建設征地農戶未享受國家后扶政策的農戶1551戶,涉及3個鄉鎮14個村(社區),2021實際發放困難補助資金94.159991萬元,完成目標任務。(考核分40分,自評分40分)
(四)勐堆水庫移民安置工作。安排2名工作人員配合勐堆水庫建設管理局、象達鎮人民政府、木城鄉人民政府開展勐堆水庫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一是開展政策宣傳動員。2名人員均深入一線,駐在項目點開展工作,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讓農民群眾切實領會移民政策,及時調處解決征地移民和群眾糾紛,不斷增強服務工作的針對性。二是做好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嚴把政策關,配合勐堆水庫建設管理局依法依規、按程序開展勐堆水庫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水庫樞紐區、庫區征地61戶,水田面積55.84,旱地面積596.02畝,林地面積163.6畝,完成勐堆水庫征地移民投資2306.64萬元,兌付征地補償金2306.64萬元,同比增加1406.64萬元,超額完成年度移民安置投資任務。(考核分30分,自評分30分)
(五)抓實后扶項目。按照市辦統一安排,我辦2021年度實施后扶項目4個,投入資金872.1萬元,建設內容涉及路燈照明、道路硬化、活動場所、農貿市場等更加貼近民生的基礎設施,受益總人數達36414人,其中移民1992人,建檔立卡戶1808人。目前,所有項目已全部實施完成。(考核分50分,自評分50分)
(六)切實維護社會穩定。一是強化宣傳引導。通過發放宣傳冊,制作政策宣傳欄,會議宣傳等方式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和省、市、縣委全會精神,宣傳移民政策,提高移民法治意識。二是履行信訪維穩職責。認真落實信訪工作“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職責,暢通信訪渠道,嚴格落實領導包案化解、接訪下訪工作機制,依法及時妥善處理移民來信來訪,變移民上訪為干部下訪,做好重要時段值班和信訪“零報告”工作。2021年共接待來信來訪3件,3人次,辦結3件,撥付各鄉鎮維穩工作經費16.4萬元,切實維護社會穩定。三是強化排查。積極開展移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移民較多的村組明確移民維穩信息員,及時收集分析研判問題;同時,通過深入基層調研走訪、聽取群眾反映等方式,對我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區和庫區進行拉網式排查,第一時間調處,切實維護移民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和諧穩定,2021年共開展排查21次。經自查,我辦不存在因問題沒有妥當處理影響工作推進和因問題處理不當造成群體事件。(考核分30分,自評分30分)
(七)按時按質完成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復及辦理工作。
2021年,我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考核分20分,自評分20分)
(八)按時按質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認真按時按質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務。(考核分50分,自評分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