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537-1-/2018-1119002 | 發(fā)布機構 | 龍陵縣搬遷安置辦公室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fā)布日期 | 2018-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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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龍橋一級水電站水庫1200m水位線淹沒界樁以下庫底清理工作,按照簽訂的《云南省龍陵縣龍川江騰龍橋一級水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協議》中有關庫底清理的要求,結合電站下閘蓄水工程規(guī)范規(guī)定,龍陵縣根據庫底清理工程實際,由業(yè)主自行進行水庫庫底清理工程項目,龍陵縣移民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庫底清理工作已全部結束,為滿足電站下閘蓄水要求,需對庫底清理工作進行全面驗收。龍陵縣按保山龍川江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請示要求組織了相關職能部門對左岸庫底清理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和驗收,檢查驗收公開、公正、公平?,F將驗收意見報告如下:
一、驗收依據
(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9號);
(一)《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的實施意見》(云政發(fā)〔2008〕24號);
(二)國家發(fā)改委關于《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發(fā)改辦能源〔2003〕1311號);
(三)《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電力行業(yè)標準DU/T5123-2000);
(四)《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SL223-2008);
(五)國家經貿委關于印發(fā)《水電工程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國經貿電力〔1997〕72號);
(六)國家經貿委《水電工程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
(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云移領辦〔2005〕43號);
(八)關于印發(fā)《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區(qū)及圍堰截流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專題驗收報件要求》的通知(云移領辦〔2005〕44號);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
(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十二)《水庫庫底清理辦法》;
(十三)保山市移民開發(fā)局關于轉發(fā)《云南省移民開發(fā)局關于印發(fā)<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保移發(fā)〔2016〕48號);
(十四)云南省移民開發(fā)局關于印發(fā)《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云移發(fā)〔2016〕137號);
(十五)保山龍川江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關于騰龍橋一級水電站工程庫底清理移民專項驗收的請示(保龍水電字〔2018〕1號);
(十六)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
二、驗收范圍、項目
庫底清理范圍為正常蓄水位1200m水位線淹沒界樁以下區(qū)域,主要包括建(構)筑物清理:房屋4054.81㎡,烤煙房15座,人行橋1座,漿砌石塊體1304.55m3,10KV以下輸電線路0.56KM,小型砂石廠11個,磚瓦窯1座,鋼繩渡口1個,竹筏渡口2個。衛(wèi)生清理:圈舍及廁所59處,養(yǎng)殖場畜圈及廁所5處,烤煙房處廁所2處;滅鼠:耕作區(qū)606.08畝。林木清理:林地448.14畝,園地21.81畝,零星樹木1262株,農作物秸稈606.08畝。
(一)衛(wèi)生清理范圍:1200m水位線淹沒界樁以下涉及的糞池、化糞池、沼氣池、公共廁所、牲畜欄。圈舍及廁所59處,養(yǎng)殖場、烤煙房處廁所7處;滅鼠:耕作區(qū)606.08畝。
(二)建(構)筑物清理范圍:1200m水位線淹沒界樁以下涉及的建(構)筑物和易漂浮物,以及清理范圍內大體積建筑物和構筑物殘留體。房屋4054.81㎡,烤煙房15座,人行橋1座,漿砌石塊體1304.55 m3,10KV以下輸電線路0.56KM,小型砂石廠11個,磚瓦窯1座,鋼繩渡口1個,竹筏渡口2個;
(三)林木清理與防漂浮處理的范圍:在1200m水位線淹沒界樁以下涉及的森林、經濟林、用材林、防護林、果園林和零星樹木、木質桿材、林木砍伐后的樹木和枝丫、田間和農舍旁堆置的柴草、秸稈清理等。林地448.14畝,園地21.81畝,零星樹木1262株,農作物秸稈606.08畝。
三、驗收的內容
(一)清理范圍情況;
(二)清理項目情況;
(三)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四)檔案建設管理情況。
四、工作開展情況及措施
龍陵縣人民政府按照“工作協議”要求,由業(yè)主自行進行庫底清理工作,業(yè)主成立相應的工作組對庫底清理工作負責領導,龍陵縣級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檢查督促。按照庫底清理的設計規(guī)范要求,對淹沒區(qū)實施了全面的清理,已于2017年12月全部完成清理工作。
(一)衛(wèi)生清理
對庫底農村移民殘留物的糞坑、牲畜圈的污物,采用掏出、攤曬、消毒后再填埋。
(二)建(構)筑物清理
按拆除、攤平的原則,拆除后其殘留物未超過0.5m,清理的廢棄物等已運出庫外,有條件的已進行了焚燒。殘留較大的障礙物已炸除,確定難以清理的較大障礙物,在蓄水后設置可見的明顯標志,并在地圖上注明其位置與標高。為防止水庫蓄水后發(fā)生人身危險,對水庫水位消落區(qū)內的各種地下建筑物如水井、水窖等,已采取填塞、封堵、覆蓋或其它措施進行清理。
(三)林地清理
林地砍伐采用人工作業(yè),集中堆放、運輸等工序,砍伐后的殘留樹樁高度未超過0.3m,伐倒后的樹木及枝丫,田間和農舍旁堆置的柴草、秸稈等易漂浮物已運出庫外,殘留物已就地焚燒,無放火燒林現象發(fā)生。對水位線淹沒界樁以下的林地和零星樹木已按要求進行了清理。
五、資金使用管理
由業(yè)主按規(guī)劃和“工作協議”要求,資金由業(yè)主支付和管理。按照經審核批準的概算,庫底清理工程總投資為43.10萬元(大寫:人民幣肆拾叁萬壹仟元)。
六、檔案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云南省檔案條例》和《云南省水電工程移民檔案管理辦法》等相關部門的檔案管理要求,此項目檔案由移民局存檔,專人管理專盒歸檔,做到了文件資料收集齊全完整,分類合理,檔案編號符合規(guī)范要求等,基本記錄了庫底清理的全過程,反映了庫底清理的實施成果。
七、結論和建議
(一)結論
綜上所述,騰龍橋一級水電站水庫淹沒線以下的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已全部完畢,移民的生產、生活已得到妥善安置;各類實物指標已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基本補償到位;其它專業(yè)改(復)建項目基本實施完畢;建筑物清理、林地清理、衛(wèi)生清理、漂浮物清理等各單項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庫底清理驗收條件充分。經龍陵縣相關單位、綜合設代、綜合監(jiān)理和項目業(yè)主實地檢查和聽取相關單位情況匯報后,認為騰龍橋一級水電站庫底清理符合技術規(guī)范要求,驗收基本合格。
(二)建議
1﹒業(yè)主及施工隊將相關驗收材料、各種報告及檔案準備齊全,以備上級主管部門查驗。
2﹒庫底清理驗收后如有其它事項未處理完成,幾方共同協商處理。
3﹒驗收結束后將相關驗收資料報備保山市移民開發(fā)局。
(此件公開發(fā)布)
龍陵縣移民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