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537-1-30/2018-0504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搬遷安置辦公室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05-04 |
| 文號 | 瀏覽量 |
1、后期扶持的范圍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的范圍和對象為大中型水庫的農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安置的為現狀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遷安置的為原遷人口。
2、為什么將扶持范圍界定為農村移民?
答:一是水庫移民中絕大多數是農村移民;二是農村移民失去了部分賴以生存的土地,目前生產生活仍很困難,是當地農村的主要貧困群體,而非農業安置移民中的困難家庭,對符合條件的可以納入城鎮最低保障范圍。三是中央把“三農”工作放在我國經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三農”工作中難點和重點之一是水庫農村移民。因此,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范圍界定為農村移民。
3、哪些人口不能核定登記為扶持人口?
答:按照國家規定,遵循實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則,下列人口不能核定登記為后期扶持人口:
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控股企業錄用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提干的;安置后轉為非農業人口的;在享受后期扶持期間死亡的;服刑期間(緩刑除外)的;為安置農村移民調出土地的;水庫淹沒影響的城集鎮、工礦企業、專項設施遷改新建址占地涉及的未納入移民安置規劃的征地拆遷人口。
4、為什么轉為非農業戶口的農村移民不再納入扶持范圍?
答:由于非農業戶口的農村移民曾享受過農業戶口享受不到的政策、福利待遇,性質上與農業戶口的移民有本質的區別,出于公平公正的考慮,此次政策調整不再將其納入扶持范圍。非農業安置移民中的困難家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5、后期扶持的標準是什么?
答:對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每人每年標準為600元。
6、后期扶持的期限是多少?
答:20年。
7、后期扶持的開始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對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的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對2006年7月1日以后搬遷的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從其完成搬遷之日起扶持20年。
8、中央規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有哪些?
答:中央規定后期扶持方式是“1個盡量,2個可以”。即后期限扶持資金能夠發放給移民個人的應盡量發放給移民個人,用于移民生產生活補助;也可以實行項目扶持,用于解決移民個人生產生活補助;也可以實行項目扶持,用于解決移民村群眾生產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還可以采取兩者結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