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43275660-2-/2021-0630008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地震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1-06-30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龍陵縣2020年地震重點危險區應急防范工作方案》(保抗指發〔2020〕1號)以及縣政府領導批示要求,縣應急管理局牽頭修訂完善《龍陵縣地震應急預案》,制定《龍陵縣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案》,為便于更好的理解《龍陵縣地震應急預案》《龍陵縣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案》(以下簡稱《預案》),切實抓好落實,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預案》制定的背景與過程
(一)制定背景。機構改革后,隨著抗震救災相應職能調整,2014年8月19日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龍陵縣地震應急預案》已經失去現實性的指導意義,已經無法滿足當前地震應急處置需要,且根據國務院、云南省防震減災聯席會議精神和云南省2020年震情趨勢龍陵通報會精神,龍陵縣被列為全省地震重點危險區。全力提高全縣地震災害防范和處置能力,抓實全縣地震重點危險區應急防范工作,細化和明確抗震救災應急處置程序的標準勢在必行。
(二)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云南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重要文件,與《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地震應急預案》《龍陵縣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其中,《龍陵縣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案》作為地震應急預案的配套文本,參照了《云南省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案》。
(三)制定過程。《龍陵縣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案》于2019年11月啟動,期間多次與縣地震局進行協商,先后征求縣抗震救災指揮各成員單位意見,2020年3月上旬以龍陵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名義向縣政府報送了相關文稿,后考慮到減少發文,且做好與《龍陵縣地震應急預案》銜接,隨后進行了部分修改。《龍陵縣地震應急預案》于2020年4月下旬啟動修訂工作,期間縣地震局、縣應急局多次進行工作對接,參照了《云南省地震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5月21日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向各成員單位征求修改意見,6月15日對照征求到的意見進行修改完成后送縣地震局進行專業性審核;7月6日,縣應急管理局、縣地震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召開聯席會議,對兩個文件再次進行研究校核,形成此次送審稿。
二、涉及范圍
《預案》用于龍陵縣各類地震事件的防范與處置,鄰國、毗鄰州(縣)發生的特定地震事件的應對。
三、目標任務
明確抗震救災職責,規范地震災害應對工作,提高應對能力,依法、科學、高效、有序組織開展地震應急防范與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風險,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為促進龍陵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發展、推動龍陵現代化大城縣建設提供安全保障。
四、主要內容
(一)龍陵縣地震應急預案
正文有9個部分組成,附有3個附件:
第一部分,總則:主要闡明編制的目的、指導思想、編制依據、工作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二部分,組織體系:分為三個層次:一是縣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縣長擔任雙組長,主要配合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全縣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指揮工作。二是縣人民政府成立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發生較大及以上地震,轉變為縣抗震救災總指揮部),具體負責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抗震救災工作,組織開展較大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三是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在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的指揮下具體負責指導各縣(縣、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一般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同時,明確了縣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
第三部分,響應機制: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明確縣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事件時,分別啟動地震應急Ⅰ級、Ⅱ級響應,縣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抗震救災總指揮部配合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發生較大地震災害事件時,啟動地震應急Ⅲ級響應,縣抗震救災總指揮部負責指揮、部署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發生一般地震災害事件時,啟動地震應急Ⅳ級響應,由縣(縣、區)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指揮、部署和實施應急處置工作,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派出工作組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第四部分,地震應急準備:從工作部署、隊伍能力建設、指揮體系建設、物資和資金準備、避難場所建設與管理、基礎設施建設與準備、宣傳培訓與演練、應急準備檢查等方面職能職責進行細化,對責任單位逐一進行明確。其中,明確各級政府要保障抗震救災工作所需經費。縣級財政要對達到縣級災害應急響應、受地震災害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支持。
第五部分,地震應急響應:主要明確震情速報、災情快速獲取與評估、啟動響應等方面的內容。其中,啟動響應,逐級明確啟動Ⅰ、Ⅱ級、Ⅲ級、Ⅳ級響應時需要開展的主要工作。
第六部分,地震應急處置:逐級明確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應急處置(Ⅰ、Ⅱ級響應),較大地震災害應急處置(Ⅲ級響應),一般地震災害應急處置(Ⅳ級響應),縣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縣(縣、區)、鄉(鎮)政府每個時間段內的應急處置程序和要求。
第七部分,過渡性安置和恢復重建:主要闡述了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規劃、組織實施。
第八部分,其他地震事件應急:明確毗鄰地區地震事件、鄰國地震事件、臨震應急戒備事件、地震傳言事件的應急處置規范。
第九部分,附則:主要闡述了獎勵和懲罰、預案管理與更新、相關指標的解釋和實施時間。
3個附件分別為龍陵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機構組成及職責分工、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簡明流程、龍陵縣抗震救災總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工作聯系人,解決工作職責和工作人員易于操作和協調聯系的問題。
(二)龍陵縣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案
以表格的形式,分別明確龍陵縣一般(4.0—4.9級)地震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能、龍陵縣較大(5.0級)以上地震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責和龍陵縣(3.0—3.9級)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方案、龍陵縣(4.0—4.9級)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方案、龍陵縣(5.0—5.9級)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方案、龍陵縣重特大(6.0級)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方案、龍陵縣毗鄰地區發生5.0級以上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方案。
其中,組織機構及職能分別明確指揮人員和前、后方工作機構,牽頭部門和職責;應急處置方案分別明確組織機構、牽頭單位,按照地震災害特點,分別明確震后各時間段需要開展的工作和要求。
五、注意事項
一是請縣人民政府審定后以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執行,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知曉率;
二是本《預案》印發后,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各自職責,壓實責任。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