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43275660-2-/2020-052201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地震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0-05-22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云南省防震減災聯席會議和云南省2020年震情趨勢保山通報會精神,進一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全力提高全縣地震災害防范和處置能力,抓實全縣地震重點危險區應急防范工作。結合龍陵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為本的發展理念,樹立防大震、救大災的底線思維,按照“兩個堅持、三個轉變”要求,更加突出“防”的作用,始終做到“有震無震按有震防,大震小
震按大震防”“只要有1%的可能,就要做100%的準備”,層層壓實各級防震減災主體責任,著力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夯實基礎、補齊短板、理順體制,推進新時期防震減災工作穩步有序開展。
(二)工作目標
以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風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根
本,堅持防震減災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進一步理順抗震救災工
作機制,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法治保障”的地震災害風險防治格局,努力構建新時代地震災害風險防治體系,全面提升龍陵縣地震災害風險防治能力,扎實做好全縣地震災害應急防范工作。
二、提高思想認識,壓實工作責任
(一)壓實各鄉鎮主體責任
1.提高政治站位。各鄉鎮要高度重視防震減災工作,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進行研究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云南省防震減災條例》和黨中央、國務院、應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防震減災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推進防震減災工作高效、有序開展。特別是2020年全市被劃定為全省重點危險區,要及時對應急防范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工作措施要落實到鄉鎮、機關、學校、村委會。
2.健全工作機制。各鄉鎮要以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為契機,建立健全本區域地震災害應急防范工作機制,進一步統籌好本級抗震救災領導小組下設的救災隊伍力量和救災物資、裝備,強化綜合協調,領導和監督本級抗震救災成員單位高效開展工作。
3.專題研究部署。各鄉鎮要及時對本區域防震減災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及時召開防震減災工作會,專題研究地震災害應急防范工作。進一步分析形勢、總結經驗、查找不足,解決防震減災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制定年度加強地震災害應急防范的工作方案。年內,各鄉鎮至少專題研究1次地震災害應急防范工作,至少召開1次防震減災聯席會議。
4.強化應急值守。各鄉鎮要健全應急值班值守制度,嚴格落實領導24小時帶班、職能部門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AB角制度。進一步加強各單位間溝通聯絡、信息共享,配齊值班人員,明確值班要求,做到反應迅速、及時準確、運轉高效、安全保密。
5.加強群測群防。各鄉鎮要加強鄉鎮防震減災“三網一員”建設,完善群測群防體系。研究制定支持群測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穩定的經費渠道,引導公民積極參與群測群防活動。
(二)落實部門工作責任
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云南省防震減災條例》《保山市地震應急預案》《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保政辦函〔2019〕9號)精神,建立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員制度,認真落實部門職責和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壓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重點工作
(一)強化震情跟蹤及分析研判
1.強化震情監視。要制定落實《龍陵縣2020年震情監視跟蹤和應急準備工作方案》,密切注意宏微觀異常現象,組織專門力量對各種地震前兆異常現象進行深入調查核實和跟蹤分析。完善群測群防工作體系,做好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的震情跟蹤工作。(責任單位:縣地震局)
2.強化震情分析研判。要加強與省地震局地震監測預報中心、市地震局的交流合作,及時核實鄉鎮、村宏微觀異常、注重震情信息、災情信息、異常信息的互通,確保及時有效開展震情跟蹤和震情分析研判工作,提高震情研判的科學性。(責任單位:縣地震局)
(二)扎實做好應急準備有關工作
1.修訂完善地震應急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地震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密切配合,及時修訂完善《龍陵縣地震應急預案》,制定《龍陵縣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各鄉鎮、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同步跟進,及時修訂完善本鄉鎮、本單位的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確保預案層級分明、規定具體、科學規范、操作方便、切合實際,不斷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戰性和可操作性。(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應急管理局、縣地震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抗震救災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
2.制定年度應急工作方案。各鄉鎮、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充分吸收最新抗震救災工作成果,進一步制定各單位各行業年度專項地震應對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制度,認真履行職責。(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
3.建立健全抗震救災物資儲備和快速撥付機制。要加強抗震救災物資儲備,強化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優化儲備布局和方式,科學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實現專業儲備與社會儲備、物資儲備與生產能力儲備的有機結合。完善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的救災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確保一旦發生地震災害,受災群眾在第一時間得到基本生活救助。(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應急管理局)
4.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通道建設管理。各鄉鎮要結合城鎮建設規劃要求,完善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和管理規范化水平,統籌安排所需的供水、供電、排污、物資儲備等設施設備。各行業管理部門要按照原渠道加強對現有應急避難場所管理、維護,確保能用、管用。各級學校、醫院、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要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明確臨時避難場所,完善地震應急避難設施和救生避險設備,并確保功能完善、運轉正常。(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應急管理局、縣地震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單位)
5.強化應急交通指揮調度能力。要進一步摸清龍陵縣道路交通狀況,建立震后應急交通管控機制和抗震救災通道機制,制定工作方案,確保在震后能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力量投送和傷員救治轉移等工作。(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
6.強化應急期間保障能力。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部門加強設施設備維護,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制定科學的災損應對方案,提高震后快速恢復運行能力,確保震后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有保障。(責任單位: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
(三)開展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
1.加強重點工程設施和場所隱患排查。要加強對學校、醫院、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和民用建筑、市政工程、大中型水庫、輸油氣管線、儲油儲氣設施、工礦企業、道路、通訊、電力等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和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工程開展地震安全隱患排查和地震風險評估,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地震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各鄉鎮、縣直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2.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動態巡查和監測預警工作。要健全地震重點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制度和突發險情處置機制,組織力量對全縣具有潛在威脅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方位排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落實監測預警、應急避險等防范措施。(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四)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演練
1.加強救援隊伍建設。要進一步統籌協調,加強駐龍武警部隊、預備役、消防、衛生、交通、電力、通信等專業救援隊伍建設,研究制定緊急救援行動方案和力量投送方案,及時補充更新裝備。根據龍陵縣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地震應急救援培訓與演練,提升人員搜救、工程搶險、醫療救治等各類專業救援綜合能力。(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等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
2.適時組織開展各類地震應急演練。進一步檢驗應急預案的實戰性和可操作性,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地震局等部門配合,組織一次全縣綜合性地震應急演練。各鄉鎮、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適時開展實戰演練,學校、醫院、企業、社區等人員密集場所要有針對性的開展各類地震應急演練,提高社會公眾的地震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地震局等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
(五)不斷提升城鄉抗震設防能力
切實加強抗震設防管理,嚴格落實《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把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貫穿于城鄉規劃和建設工程的選址、立項、設計、施工及驗收的全過程;要加大抗震設防檢查力度,確保各類建設工程符合工程抗震設防要求,2020年度要繼續在全縣重點建設項目中抽取10個項目進行抗震設防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生命線”工程和重要公共建筑的抗震設防實施情況,檢查各類建設工程項目抗震設防全過程,確保建設工程落實抗震設防標準;按照云南省地震局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調研保山座談會有關決定,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好龍陵縣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試點工作,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為龍陵發展規劃提供科學依據。(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地震局等有關職能部門)
(六)加強防震減災宣傳
1.做實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進一步完善政府部門、社會力量、新聞媒體合作開展防災減災宣傳的工作機制,要結合震情、社情、輿情,創新宣傳方式,拓展宣傳途徑,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防震減災知識宣傳,不斷提高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率,切實提高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責任單位: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縣廣播電視局、縣地震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單位)
2.做好地震輿情管控。要健全輿情收集、分析、引導和信息發布機制,規范防震減災信息發布工作。加強輿情管理,健全地震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制度、地震謠傳誤傳事件應對處置預案,積極、主動、科學、穩妥、客觀地做好地震事件新聞宣傳工作。(責任單位:各鄉鎮、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縣地震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單位)
(七)著力推進防震減災示范鄉鎮創建
認真組織開展好2020年防震減災示范鄉鎮創建工作,推動防震減災工作向鄉鎮拓展,向基層延伸,夯實防震減災工作基礎,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基層防震減災能力和水平。積極組織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將抗震救災內容納入申報審查內容,進一步調動社區居民群眾參與防震減災的熱情,提升居民群眾應急避險能力。(責任單位:各鄉鎮、縣地震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協同配合。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綜合協調職能,深化成員單位間的聯系,完善部門之間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信息共享,著力提高應急救援協同效能。
(二)加大資金投入。縣財政要加大對防震減災工作的經費支持力度,安排專項資金加強對地震、應急等部門應急防范工作資金保障,做好救災資金儲備。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鄉鎮、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特別是重點行業、重點部門要加強對地震應急準備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