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aj-16_A/2017-0531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公安局 |
| 公開目錄 | 人事信息 | 發布日期 | 2017-05-31 |
| 文號 | 瀏覽量 |
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面向全市公開招聘交通警務輔助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二大隊。
(二)招聘條件:
1.限保山籍戶口;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2017年6月30日)以下的男青年;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紋身,身高168CM以上;
6.復員、退伍和轉業軍人優先招聘;
7.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需經原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5.因個人因素被保山市公安機關解除輔警人員勞動(合同)關系不滿三年的;
6.現役軍人;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符合以上條件,且符合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對象的人員優先聘用,具體參照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山市財政局《關于2016年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保人社聯〔2016〕23號)文件執行。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采用自愿報名的方式,通過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試等確定擬聘用人員。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遠征路北段)二樓綜合中隊(203號)
3.報名要求:
(1)本人現場報名(測量身高、體重);
(2)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
(3)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3張,并現場填寫相關表格。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人員負責現場審查報名對象基礎信息,符合應聘條件的,準予進入后續程序。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筆試
筆試按百分制計算,內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識為主,時間安排在6月13日上午9時,地點安排在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會議室。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及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體能測試
1.經確定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需在體能前向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三個月內(2017年4月1日后)由縣(市)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證明,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部分內容執行。體檢報告中未發現有明顯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方可參加體能測試。
2.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設定考核項目及相應評分標準。
男子:俯臥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女子:仰臥起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工資
(一)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根據各環節考察情況綜合考慮,經支隊黨委同意,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
(二)三個月試用期滿并簽訂勞動合同后,每月工資總收入不低于2800元(含五險一金)。正式上崗后配發統一服裝、標志。
咨詢電話:0875-2218012(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治處)
0875-2161003(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綜合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