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8-6-/2016-01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6-01-22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整治目標
針對我縣食鹽市場受假冒偽劣產品沖擊,安全隱患加大的情況,開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鹽,清理整治食鹽運輸和銷售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嚴格規范食鹽生產經營管理,進一步強化鹽業市場監管,保障我縣食鹽質量安全,在全縣開展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環節
1.強化運輸環節整治。嚴格執行食鹽準運證制度,堅決打擊非法運輸食鹽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非法運輸使用其它用鹽的行為。重點檢查各鄉(鎮)食鹽批發企業是否嚴格落實食鹽準運證制度;是否執行一車一證;是否建立食鹽運輸準運證申領、使用和存檔的管理制度;查驗食鹽調運記錄;跟蹤其它用鹽流向。
2.強化銷售環節整治。重點檢查食鹽批發企業是否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從非正規途徑購進食鹽銷售等行為,是否存在以其它用鹽充當食鹽銷售的違法行為,是否存在囤貨惜售、搭配銷售和私自提價銷售的違法行為等。
(二)重點區域
1.從事食鹽批發零售經營的單位(商店);
2.從事鹵制品、蛋糕店、小吃店、火鍋店等高風險餐飲單位;
3.旅游景區、學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生產經營集中場所、城鄉接合部、農村等重點區域集貿市場;
4.城鎮集貿市場。
(三)重點品種
1.白象牌小袋加碘食用鹽(加碘精制鹽、綠色食品食用鹽、低鈉鹽、螺旋藻碘鹽);
2.食品加工用鹽,泡菜鹽、腸衣鹽;
3.其他用鹽,飼料添加劑氯化鈉。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6月10日—6月15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專項整治行動要求,結合實際制定《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及時報道關于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情況。開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活動,大力宣傳國家有關食鹽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知識。有計劃地組織新聞媒體宣傳當地開展嚴厲打擊制假、販假非法行為,曝光查處的典型案件,形成專項整治行動的良好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16日—7月31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督促食鹽批發企業(商店)對照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整治內容進行自查自糾;通過明察暗訪,全面排查,強化監管,全面掌握和了解各經營單位、用鹽單位在食鹽經營流通及用鹽環節中可能出現影響食鹽質量安全的有關問題。
(三)督查整改階段(8月1日—9月20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對自查自糾階段的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取得的成效進行總結和整改。對監管不力或缺乏監管措施的部門或單位,加強監管力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相關措施。督促指導各食鹽經營批發企業(商店)對違規經營行為進行整改。
(四)專項整治階段(9月21目—10月31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針對重點整治內容開展聯合突擊檢查行動,實施拉網式排查和精準整治工作,依法查處影響食鹽質量安全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食鹽的違法行為,加大懲處力度,曝光一批違規生產經營假冒食鹽的生產經營單位;查處一批違法制售假鹽的企業和個人。
(五)總結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10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總結,查找薄弱環節,梳理存在的問題,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和加強宣傳教育為目的,鞏固專項整治行動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由縣工業商務和科技信息化局牽頭,縣公安局、縣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參與,成立龍陵縣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工業商務和科技信息化局,由常鳳仙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專項整治行動中的日常工作,適時組織開展督促檢查、信息發布、材料匯總上報等工作。各鄉(鎮)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結合當地實際,組織實施好本行政區域專項整治行動。
(二)把握重點,全面排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重點對食鹽批發市場、零售商店、食品加工企業、食堂、飯店等場所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制售假冒偽劣食鹽的行為要追根溯源,理清線索,嚴厲打擊;對以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為食鹽誤導消費者購買消費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一行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健全制度,強化監管。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食鹽質量安全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對舉報人的獎勵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完善食鹽質量安全投訴舉報網絡。廣泛發動新聞媒體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制售假冒食鹽違法犯罪行為。在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過程中,各參與行動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職,對失職、瀆職行為的工作人員要給以嚴肅批評。對行政區域較長時間或較大范圍出現非法制售假冒食用鹽行為且未及時有效查處的,要追究相關部門及負責人的責任。
(四)部門協作,信息共享。縣工業商務和科技信息化局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協調,充分發揮聯合行動的整體優勢,認真整治影響食鹽質量安全的不法行為,堅決打擊制售假冒食鹽的違法行為,確保轄區內食鹽安全。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把專項整治行動進展情況和工作總結(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下步打算、意見和建議等),分別于7月5日和12月5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常鳳仙,聯系電話:0875—6127485,電子郵箱:llgxjswg@163.com)。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收集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整理、分析和匯總,形成全縣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工作總結,分別于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報縣食品安全辦(聯系人:陳安璽,聯系電話:0875—6121022,電子郵箱llxsabcax@163.com),由縣食品安全辦按要求上報市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