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30710-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3-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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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鎮人民政府,縣委及縣級國家機關各部位辦局,各人民團體,各企事業單位,駐龍各單位:
根據《保山市城鄉綠化美化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保山市城鄉綠化美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綠美單位(機關)選樹實施方案的通知》(保發改規劃〔2023〕171號)要求,現全面啟動全縣“綠美單位(機關)”選樹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綠美龍陵為工作抓手,以各行政單位(機關)、企業為責任主體和選樹單位,主動融入和開展綠美城市建設,加強單位(機關)生態環境建設,按照“因地制宜、經濟實用、全面提升”,避免“大拆大建”的原則,深入推動實施“綠美單位(機關)”創建,將全縣相關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建設成環境優美、區域整潔、秩序井然的綠美單元。
通過實施“綠美單位(機關)”選樹工作,進一步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提升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綠美形象品質,實現“單位(機關)周邊干凈整潔,院內綠化美化、室內環境整齊有序”的目標。2023年底,選樹“綠美單位(機關)”不少于47家;2024年底,達到全覆蓋(不少于58家)。
二、選樹范圍
龍陵縣城市(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的相關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不納入本次企事業范圍)。
三、重點工作
(一)“四有”行動。一是有方案。綜合單位(機關)特征和實際情況,將“綠美單位”建設與綠美城市建設充分融合,在現有條件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制定“綠美單位”選樹行動實施方案。二是有機構。堅持“建管并重”,成立“綠美單位”選樹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和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和管護長效機制,落細落實責任。三是有部署。發揮黨建引領,有部署的組織黨員干部職工積極投身“綠美單位”選樹行動,促進單位新面貌、新形象、新特色、新活力。四是有特色。結合單位實際,充分利用空間,使綠美單位呈現特色鮮明、形式多樣、效果突出,形成示范帶動作用。
(二)“四綠”行動。一是綠空間。盡量拆圍透綠,透空圍欄能低盡低,能透盡透。綠籬原則上能矮則矮,能薄則薄。盡可能做到低矮、通透,盡量釋放公共空間。二是綠閑地。見縫植綠、裸土覆綠,充分利用空閑地、廢棄地、邊角地等開展墻體、圍欄等立體綠化美化,增加辦公區域公共綠色空間。依法拆除違建、臨建構筑物,因地制宜,在拆后土地上復墾復綠,適地適綠。三是綠環境。落實本單位的綠化美化責任,組織黨員干部進行綠植和花草種植,對單位辦公室樓道、樓梯間、窗臺、辦公室等區域添花增綠,擺放各色花卉綠植,構建辦公區小景觀,切實提升辦公區域的見綠見美度,形成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四是綠景觀。堅持以綠為主的植物造景,喬、灌、花、草配置得當,實現綠化、美化、彩化,確保單位綠地率不低于35%,屬老舊小區的單位綠地率不小于20%。各部門在綠美單位創建中,使用植物需確保鄉土植物種植種類占比不低于50%,種植數量占比不低于80%。
(三)“四美”行動。一是美風尚。豐富單位文化建設內容,以建設文明單位、民族團結“進單位”“清廉機關”“模范機關”為抓手,通過文化建設引領文明新風尚。二是美院落。通過喬、灌、草相互搭配,葉、花、果相互結合的綠化美化院落,呈現“四季有花、處處有景”的美景。三是美環境。辦公地點規范車輛停放,辦公區域標牌規范、齊全,物件擺放有序、三面(墻面、桌面、地面)整潔干凈,井然有序、條理分明,形成良好的工作環境。四是美形象。推進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降低單位運行成本,推行綠色辦公,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引導工作人員養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良好氛圍,實現節能降耗和提供最大的公共管理、服務保障效益。
(四)“四一”行動。一是組織一次綠美捐款活動。按照“完全自愿、不限金額、量力而行”的原則,組織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博愛龍陵、綠美家鄉”捐助活動,為龍陵城鄉綠化美化工作貢獻一份力。二是開展一次綠美實踐。圍繞辦公區域的邊角、死角,修剪綠植,清理雜草,平鋪草地,積極投身到綠美單位建設實踐中去,真正做到人到心到、眼到手到。三是組織一次綠植栽植。組織單位工作人員開展栽植綠植活動,引導單位工作人員俯下身來做實增花、增綠、增特色風貌,形成綠美建設人人處理的良好氛圍。四是開展一次綠植認領。推動建立綠美單位共建共管共享機制,號召單位工作人員對院落、走廊等公共區域栽種的綠植進行認領,確保栽種的每一盆花、每一棵樹都有人管護。
(五)“四無”行動。一是無死角。各單位結合衛生城市、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每周定期開展1次大掃除,做到無衛生死角、盲區,無裸露垃圾,做好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無堆放雜物,無枯枝干杈,無雜草叢生,大院干凈整潔。二是無隱患。單位辦公用房、院落內外無私搭亂建,無倒塌障礙物,無殘垣斷壁,無安全隱患。辦公室布局整齊,樓道、走道無亂堆亂放,無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現象。三是無異味。注重日常衛生間、下水道口、機關院落等場所的消殺工作,避免產生異味。四是無害蟲。單位內無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地,落實病媒生物防制與防治,日常性開展愛國衛生教育及其病媒生物知識的普及宣傳。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3年7月10號前)。相關單位結合實際特點,研究制定“綠美單位”選樹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實施路徑,進行全面動員部署,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二)全面落實階段(2023年11月底)。結合省、市綠美城市、綠美社區建設要求,按照“綠美單位”各項重點工作,全面推進“綠美單位”選樹工作。已評選為“園林單位”的單位要發揮帶頭作用,率先開展選樹工作,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強化提升的方式,圍繞“鞏固已有、查缺補漏、提升重點”的方式,開展創建工作。
(三)創建評選階段(2024年2月底前)。“綠美單位”選樹工作將納入城鄉綠化美化考評工作。符合條件的相關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分別于2023年11月底前,將創建材料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審核通過后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復核。復核通過的,由市城鄉綠化美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實地抽檢考評等工作,并公布“綠美單位”名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相關單位和部門要成立“綠美單位”選樹工作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推動工作落實。縣城鄉綠化美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推動“綠美單位”選樹工作開展情況、加強對“綠美單位”選樹工作的統籌協調、考核評價和監督檢查。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落實“綠美單位”選樹主體責任,對照評分細則(附件1),細化時間表、任務表、項目表,抓實抓牢責任目標,扎實推動選樹工作。
(三)嚴格督促指導。縣城鄉綠化美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指導與統籌協調工作,嚴格按照《保山市綠美單位(機關)選樹工作評分細則》對“綠美單位”選樹成效進行評估。將綠美單位建設與綠美城市建設工作緊密結合,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長效機制,不搞形式、不搞運動,堅決杜絕超標準、超規模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四)加大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自媒體等途徑,組織開展綠美單位宣傳活動。加強對社會輿情的收集、研判和處理,營造政府重視、社會關注、單位全參與和人民同建綠美家園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信息報送。建立“綠美單位”選樹信息報送機制,明確各單位責任人和聯絡員。從7月份開始,每月10日前將“綠美單位”選樹工作情況報送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龍陵縣城鄉綠化美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