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19-041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9-04-17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鄉直及駐木各單位:
經鄉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木城鄉2019年度地質災害防災減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木城鄉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7日
木城鄉2019年度地質災害防災減災方案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保山市人為地質災害管理辦法》、《保山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龍陵縣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方案,為做好我鄉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平安木城,制定本防災減災工作方案。
一、2018年地質災害防治取得的成效
2018年我鄉通過監測預警、群測群防、工程治理、搬遷避讓等措施,避免了重大破壞性地質災害的發生。全鄉無重特大地質災害事故和人為地質災害責任事故發生。老滿坡、魚塘埡口易地扶貧搬遷點建設基本完成,兩個安置點因地質災害影響的搬遷戶全部入住。烏木寨大青樹地質災害點防洪溝建設項目全部竣工使用,各項目點的建成將大幅降低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群眾數量,減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二、2019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一)致災影響因素預測
1、2018年氣候概況和2019年年度氣候趨勢預測
2018年龍陵總降雨量1729.7mm,比2017年少303.7mm,比歷年少382.9mm,降水主要集中在主汛期6—9月,8月雨量最多,達457.6mm,2018年日最大降雨量出現在7月17日,107.4mm;5月下旬雨量達到雨季開始標準,雨季于9月下旬結束。總的來看,年內降水除1月、8月較歷年偏多外,其余月份均為偏少。2018年我縣大部地區的降水量略偏少,但汛期局部因暴雨誘發的洪澇、泥石流、滑坡等災害發生,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
預計2019年總降雨量1970mm,比2018年多250mm,比歷年少133mm。汛期(5—10月)降雨量1790mm,占年雨量的90%。主汛期6—9月四個月雨量1460mm,占全年雨量74%,主汛期雨量大且較為集中,是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質災害的高發時段。
2.自然地理致災因素
木城地處橫斷山脈滇西縱谷南端,境內山巒起伏,溝壑縱橫,地形、地貌、地質復雜多樣,山高坡陡,雨季集中,水土流失嚴重,地質環境較復雜,易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3.人為致災因素
近年來,由于道路建設、水利開發、采砂采石及其它工程建設,對地質有不同程度的擾動,出現了大量的高陡邊坡及廢棄土石,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它人為地質災害的概率隨之增大。
(二)總體趨勢預測
根據近年全鄉地質災害現狀和危害特征及歷年降雨、地震和工程活動等誘發因素,預測2019年全鄉地質災害有如下特征:
1.地質災害類型
全鄉地質災害類型主要以自然因素誘發的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為主,其次為工程建設活動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2.地質災害易發期
全鄉地質災害高易發期為6—10月。
3.地質災害發展趨勢
2019年全鄉地質災害活動頻度和危害程度仍具較高水平。重點區域為常興寨、棠梨坪、樺桃林和鍋底塘,災害類型以滑坡、為主。工程活動有老滿坡搬遷點、魚塘埡口搬遷點、木城街道尾水、樺桃林街道尾水排放,公養河水利建設、公養河四級站、鄉村道路建設、采石采砂等對地質環境擾動較大,引發災害的可能性較大。
三、我鄉地質災害威脅的主要對象和威脅范圍
2019年木城鄉地質災害防治主要區域涉及2個村委會、1個社區、9個村民小組。經省級詳查審核保留9個監測點,推選確定15個監測員。主要監測點為木城社區的等散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8戶33人,受威脅財產114萬元;木城社區木城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2戶6人,受威脅財產23萬元;老滿坡村鍋底塘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6戶25人,受威脅財產90萬元;老滿坡下蠻旦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10戶40人,受威脅財產158萬元;烏木寨村的大青樹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6戶24人,受威脅財產150萬元;烏木寨村的常興寨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18戶69人,受威脅財產190萬元;烏木寨村棠梨坪監測點,受威脅人口19戶72人,受威脅財產135萬元;烏木寨村樺桃林監測點,受威脅人口5戶15人,受威脅財產20萬元;烏木寨村橄欖寨監測點,受威脅人口7戶32人,受威脅財產155萬元。得益于2018年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弓背山和麥地埡口兩個中型滑坡監測點村民全部實現易地搬遷,根據實地排查威脅情況并上報縣國土資源局批準將弓背山和麥地埡口兩個監測點取消。同時,根據村小組上報,鄉政府實地核查,將烏木寨村棠梨坪、樺桃林三組、橄欖寨和老滿坡村下蠻旦組四個點確定為新增地質災害監測點上報縣國土資源局并獲批。現全鄉共有地質災害監測點9個,共威脅人口316人,威脅資產1005余萬元,安排監測人員15人。
四、2019年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防災減災思路及對策
(一)重點防范期
全鄉地質災害的發生受降雨影響十分明顯,汛期當降雨時間較長并伴隨多次單點暴雨時,各類地質災害尤其是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將明顯增多,并具有明顯的突發性、滯后性。因此,全鄉地質災害防治以主汛期(6—10月)作為重點防范期。各村委會、社區、企事業單位等相關部門要提前做好各方面準備工作,及早進入重點防范工作狀態,認真執行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制度,利用地震、氣象信息科學防御地質災害,確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近年,工程建設活動所誘發的人為地質災害日趨增多。同時又具有不確定性,無雨期也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以危巖土體崩塌等工程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最為典型。因此,工程建設單位要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施工前須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關,施工過程中要規范施工建設,嚴防因違反施工操作程序而引發地質災害發生。
(二)防災減災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省人民政府確定地質災害防治“十項重大措施”,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云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云南省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保山市人為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保山市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龍陵縣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方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全面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管,突出“預防”、“避讓”兩個重點,嚴格執行“四項制度”(層層負責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查制度、災情速報制度),保證采取“三條措施” (簡易觀測措施、災前預警措施、緊急避讓措施),切實加強地質災害調查、巡查,健全汛期地質災害防治領導體系、責任體系、群測群防體系、應急救援體系,落實監測、預警、預報和避讓措施,依法防災、科學防災、社會化防災并舉,不斷提高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能力,大幅度減少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確保不發生地質災害重大傷亡事故、確保不發生地質災害責任事故。
(三)防災減災基本對策
1.加強領導,強化防治責任。強化和落實責任,是確保地質災害防治穩步推進,取得實效的關鍵。各村、各單位是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主體,要完善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體系。落實好政府組織領導責任、國土部門職能監管責任、工程建設單位防治主體責任、監測人員監測預報預警責任、應急隊伍應急搶險責任、隱患區群眾自監自防責任等六項防治責任,以責任的強化推進地質災害防治落實到位。重點做好動態巡查,值班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一是堅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復查,動態監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二是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報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三是加強應急演練,通過演練明確受威脅群眾撤離的信號、路線、應急避災場所等;四是做好應急處置,重點突出主動避災。遇有災情、險情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高效、科學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1)搶險救災組
負責單位:鄉人民政府
組成單位: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預備役部隊
主要職責:若發生災害,立即組織搶險救災應急隊伍,搶救受災群眾和國家財產,幫助受災群眾脫離危險。
(2)災情調查、評價、監測組
負責單位:黨政辦、國土所
主要負責:及時擬定地質災害類型、規模、發展趨勢、應
急調查、圖片資料、預測預報、防治規劃、組織實施治理和上報工作。
(3)醫療防疫組
負責單位:鄉衛生院
主要職責:及時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救治傷病人
員,處理疫情,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
(4)生活保障和物資供應組
負責單位:社會事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救災協調、災情調查,妥善安置救災群眾,組織、調撥、供應、發放救災物資及民房搬遷建設,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做好遇難者的善后工作,呼吁社會提供援助。
(5)電力通信保障組
負責單位:供電所、電信所、廣播電視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修災區線路和通訊設施保證救災工作的電力、通訊暢通。
(6)應急經費組
負責單位:財政所
主要職責:制定救災經費計劃,經鄉人民政府批準后,及時下撥救災資金,指導災區做好救災款項的發放,使用和信貸工作。
(7)交通組
負責單位:交通管理所
主要職責:組織人力、物力及時搶救受地質災害破壞的公路、橋梁、涵洞及有關設施。
(8)治安保衛組
負責單位:派出所
主要職責: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
2.周密部署,落實措施。一是堅持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動態巡查與監測預警工作,及時掌握地質災害隱患情況,在政府統一組織下,將各部門、各單位防災工作責任落到實處,遇到緊急情況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努力避免出現群死群傷事件;二是強化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健全和完善災前應急準備、臨災應急防范和災后應急救援相統一、反應迅速的應急處置與救援系統。進一步加強應急演練、主動避災、組建完善救援隊伍,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等工作,提高全社會臨災避險和應急響應能力,有效降低災害損失;三是積極籌措資金,把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四是組織召開村兩委會議,采取公開推選的辦法,每個地質災害監測點推薦1至2名責任心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群眾公認的村民,擔任地質災害監測員,省財政每年安排每名監測員補助經費1000元,市縣兩級政府安排部分不得低于省級補助的50%。目前我鄉推選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汛期前完成技術培訓、簽訂地質災害監測責任書等相關工作;五是加快項目建設工作,用好用活地災防治專項經費,爭取年內對弓背山組和麥地埡口組滑坡搬遷項目竣工驗收及資金兌付;在汛期前完成各類項目主體工程施工,確保基本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六是打擊無證違法采砂采石,加強工程項目活動存在地質災害重點區域巡查督查,杜絕事故發生;七是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綜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地震、氣象、國土、水利的監測預警信息、督查巡查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氣象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與山洪災害預警系統籌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完善鄉、村、組三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群測群防體系,人口密集區學校要建立監測點,做到早發現險情,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安全快速避讓。八是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村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安排部署,充分發動村組干部、監測員、農村黨員的能動作用,扎實做好汛期防治工作。九是在全鄉開展全民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普及災害自救互救基本知識,提高干部群眾防災避災能力。
3.突出重點,全力防范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發性地質災害具有不可預見性,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難點和重點。各村、各單位要站在執政為民的高度,迎難而上,主動出擊,合力攻艱,變被動防治為主動防治,突出做好四項重點工作:一是廣泛宣傳貫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保山市人為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在中小學要普及地質災害預防簡易觀測知識,提高群測群防能力,大力推進政府領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社會化建設;二是切實落實好“三為主”,即“以預防滑坡泥石流為主、以預測預報為主、以災前避讓為主”,把自然性地質災害和人為性地質災害防范并重;三是全面加強群測群防體系建設,進一步做好重點地區汛期地質災害的各項工作。
五、地質災害處置與災情報告
(一)地質災害處置
出現地質災害災情時,鄉、村視情況及時啟動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立即組織搶險救援人員和工作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組織劃定危險區域,設置警戒標志,疏散并妥善轉移安置群眾,現場搜救等救援工作。在開展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要協調好各種搶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思想疏導和秩序維護工作,防止發生意外事故,避免造成二次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災情報告
險情、災情實行統一報告制度。發現險情、災情逐級上報,不得越級報告,向本級政府報告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應同時向本級國土部門報告。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傷亡失蹤人數,損失情況,危害程度,災害體規模、可能誘發因素、發展趨勢以及已采取的對策措施等。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有新的變化時,必須及時續報。報告災情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謊報、假報。災情數據未經核實,未經允許,不得公開報道。災情的發布以政府指定專門部門的統計數據為準。
六、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
各村、各單位要科學制定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培訓計劃,采取舉辦專題培訓班、發放宣傳畫冊,以及通過廣播、和手機短信、微信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一步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和臨災避讓基本常識的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尤其是基層干部群眾防范地質災害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媒體正面宣傳作用,建立與媒體的溝通協調、良性互動工作機制,營造積極向上、健康有序、及時高效的地質災害防治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