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11_B/2018-0824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08-20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鄉直及駐木單位:
《木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鄉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木城鄉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木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木城鄉黨委、政府關于“加強木城鄉九年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的工作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由鄉人民政府鄉長任組長,鄉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鄉長任副組長,鄉中心校長、駐木及鄉直各單位站所負責人、各村(社區)總支書記為成員的木城鄉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中心學校,由鄉中心學校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二、工作目標
(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輟學率控制在0.2%以下,初中輟學率控制在1.8%以下。
(二)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義務教育無失學和輟學情況。
三、工作措施及方法
(一)精準組織入學
1.精準掌握學生信息。鄉中心學校要全面掌握全鄉適齡兒童少年的基礎信息,與鄉派出所、扶貧辦、社會事務辦等有關部門做到互聯互通和彼此共享,并對有關基礎數據進行全面比對核實,做到“不錯一戶,不漏一人”。要把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留守兒童、外出和流入務工人員子女、殘疾兒童少年、殘疾人子女、服刑人員子女、少數民族適齡兒童等特殊群體的信息比對核實作為重中之重。要根據比對核實結果,對應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但尚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采取“一人一案”措施,及時查缺補漏,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2.依法組織入學。對已經比對核實的尚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由鄉人民政府和鄉中心學校共同向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發放入學通知書,督促他們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對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由鄉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鄉司法所依法發放司法文書,敦促其盡早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出具有國家醫療衛生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檢查結論證明,由鄉人民政府或縣教育局批準。
(二)精準動員返學
1.依法組織未入學和輟學學生入學返學。鄉人民政府與鄉中心學校在全面比對核實適齡兒童少年基礎信息的基礎上,對尚未入學和已經輟學的適齡兒童少年要進行精準識別,凡屬于義務教育階段適齡的學生,應當“一人不漏”地勸其入學返學。對應當入學返學的學生,由鄉人民政府和鄉中心學校共同向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發放入學返學通知書,督促其依法按時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返學并完成義務教育。對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返學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由鄉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鄉人民政府司法所依法發放司法文書,敦促其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返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建立未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和輟學學生分類安置機制。各學校要根據入學返學的學生群體情況,分類安排實施教育教學工作,確保所有入學返學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1)對未入學的7—9周歲適齡兒童少年,統一安排到小學一年級入學,統一注冊學籍。
(2)對未入學的10—12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到小學高級段入學,統一注冊相應年級學籍并單獨編班,按小學一年級要求組織教育教學活動。
(3)對未入學的13—15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在初中學校注冊學籍,集中開設職初班,組織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教育。
(4)對小學輟學不超過2年的學生,原則上按輟學年級安排入學;輟學超過3年以上的學生,視情況安排到小學高級段或職初班入學。對初中輟學不超過3年的學生,可按輟學年級安排入學,或視情況進行補償教育,保證其完成學業。
(5)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根據殘疾類型和程度,采取隨班就讀、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或送教上門等方式妥善安排入學或接受教育。
(三)精準控輟保學
各村(社區)和鄉中心學校要在現有控輟保學工作機制框架內,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完善學生輟學監測報告制度。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于每學期開學后15天內,對無故未入校就學的學生或去向不明的學生建檔造冊,分別報送鄉人民政府和鄉中心學校,由鄉人民政府安排派出所、村(居)委會進行查找,學校配合,摸清去向和就讀情況。對輟學學生要建立工作臺賬,明確鄉人民政府、村(居)委會和學校勸返責任人。非戶籍學生流失輟學的,應向縣教育局報告,并將學生電子學籍檔案轉交其戶籍所在地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配合做好勸返工作。二是建立鄉鎮半學期、學校一個月控輟保學定期通報、上報制度。鄉中心學校務必安排專門工作人員負責控輟保學工作情況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每月16日前將《龍陵縣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月報表》(見附件)分別報送至鄉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普教股,數據截止目前為當月15日。2﹒完善控輟保學目標責任機制。一是鄉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完善控輟保學工作機制,統籌安排控輟保學工作,督促村(居)委會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并與村(居)委會簽訂控輟保學目標責任書,明確各級責任,建立完善鄉人民政府發放入學通知書、組織學生入學、勸返輟學學生及向上級政府報告入學情況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教育系統控輟保學責任制,各學校校長、分管副校長、年級組長、班主任、科任教師要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明確控輟保學目標任務,明確輟學報告、學籍管理、教育管理和協助勸返等工作責任。三是鄉中心學校要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校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并將控輟保學工作與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科任教師和其它相關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履職晉級、評先評優掛鉤起來,確保學校控輟保學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3.完善輟學學生勸返和預防工作機制。鄉人民政府和各學校要認真研究和分析學生的輟學原因,對癥下藥,精準施策,做好勸返和預防工作。對因貧輟學的,要實施精準救助幫扶,確保不因貧輟學;對厭學輟學的,要改進教育教學管理、豐富教育教學內容,優化方式方法,完善學困生轉換辦法,強化心理健康教育,讓學生學得好、留得住;對因上學遠而輟學的,要優化學校布局,規范撤并程序,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在人少路遠、交通不便的地方適當保留或設置教學點;對因“讀書無用論”影響而輟學的,要做好學生和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思想轉化工作,強化“聯控聯保”制度建設,確保學生不輟學務工。
4.完善控輟保學幫扶工作機制。要精準確定教育扶貧對象,聚焦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把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等特殊群體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堅持優先幫扶,“一戶一案,一生一案”優先落實資助政策、優先滿足寄宿需要,精準落實義務教育各項免補救助惠民政策,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要把“不讓一個孩子失學”作為常抓不懈的工作目標,進一步摸清學生入學輟學情況、排查政策措施空白點和工作盲點,把控輟保學工作做深做細做實。要建立控輟保學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教育、財政、派出所、民政等部門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職責,定期召集會議研究部署工作任務,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手段、經濟救助、鄉規民約等措施,責任到村、到戶、到校、到人,逐一落實輟學學生勸返責任。
(二)強化工作考核,組織專項督導。成立鄉教育督導組,適時對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和鞏固水平進行專項督導檢,重點對適齡兒童入學的組織領導、控輟保學及工作措施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要將控輟保學作為脫貧攻堅、教育精準扶貧以及學校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實行“一票否決”。責任督學要把控輟保學作為日常督導工作的重要內容,對掛牌督導學校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鄉人民政府報告。
(三)建立問責機制,督促整改落實。進一步完善控輟保學通報、限期整改、約談和問責機制,建立控輟保學主要指標通報問責制度,對問題突出的村(社區)和學校的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對輟學率超過規定要求的,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對連續2次受到通報、經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提出免職、責令辭職或降職,直至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等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