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18-1201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12-01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進一步鞏固我鄉森林生態資源“守護神”3號專項整治行動成果,切實加強全鄉森林生態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森林生態資源“守護神”4號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龍政辦發〔2018〕41號)文件精神,經木城鄉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開展全鄉森林生態資源“守護神”4號專項整治行動。現結合木城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 理念,堅持走“保護生態環境、發展生態經濟、弘揚生態文化、 建設生態文明”的發展道路,按照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生態文 明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嚴厲打擊各 類涉林違法犯罪活動,集中偵破一批涉林重特大案件,不斷加強 林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最大限度保護好森林生態資源,為加快 龍陵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
二、組織領導
鄉人民政府成立森林生態資源“守護神”4號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指揮、協調、指導和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李建斌 鄉人民政府鄉長
副組長:余嘉龍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趙 聃 鄉林業工作站站長
成 員:閆 華 鄉紀委書記
楊立云 邊防派出所所長
寶元永 象達森林派出所所長
周維福 鄉國土所所長
楊祖強 烏木寨村黨總支書記
郭玉琴 老滿城村黨總支書記
羅忠和 花椒村黨總支書記
明正武 木城社區黨總支書記
文貴林 魚塘埡口社區黨總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林業工作站,由鄉林業工作站站長趙聃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為房忠平、劉升翔、楊本遠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三、行動目標及打擊重點
(一)行動目標
充分發揮林業站及森林派出所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守護神”及涉林案件查處、林區維穩中的“尖兵”作用,嚴厲打擊各種涉林違法犯罪活動,最大限度保護好森林生態資源,為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保駕護航,營造良好的林區社會治安環境。
(二)打擊整治重點及重點區域
1.打擊整治重點
(1)全面開展對林區內各類違規活動的查處工作;
(2)排查掌控涉林矛盾糾紛及林區社會治安突出問題;
(3)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違法犯罪;
(4)嚴厲打擊非法移植野生樹木違法犯罪;
(5)嚴厲打擊非法獵捕、走私販賣野生動植物及制品違法犯罪活動;
(6)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物流業進行的涉林違法犯罪活動;
(7)嚴厲打擊林區種毒、販毒、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活動。
2.重點區域
木城轄區內的公益林、水源林、防護林、段木公路沿線、怒江沿線、工程項目建設區域、走私販賣野生動植物馴養繁殖場所及工藝品店、木材加工交易場所等各類重點區域、敏感地區。
四、時間步驟
(一)行動時間
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二)方法步驟
1.摸底排查階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20日)。
認真研究轄區范圍內涉林違法犯罪的形勢和規律,排查掌控涉林矛盾糾紛及林區社會治安突出問題,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案件線索的排查和涉林矛盾糾紛、林區治安突出問題掌控工作,對國檢期間查處案件的恢復情況進行督促及回收林地,確保林地按時回收,通過梳理積案隱案、分析舉報線索、調研犯罪動態、實地清理排查、加強重點監控等方式,多途徑、多渠道挖掘、搜索、整理案件線索,為全面展開專項行動整治做好充分準備。
2.集中打擊整治階段(2018年9月21日—2018年11月20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全面展開打擊整治工作,化解涉林矛盾糾紛,整治林區治安突出問題,全力查處,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
3.總結驗收整改階段(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30日)。總結經驗及查找不足,正視問題、剖析原因、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堵塞漏洞,積極推動建立健全森林資源保護管理長效機制。對工作突出的村社、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林區治安突出問題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村社予以通報批評,并督促其認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抓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必須性和緊迫性,將此次行動與“守護神”3號行動進行有效銜接,及時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按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多策并舉,采取過硬措施,認真開展好此次專項行動。
(二)依法行政,依法辦案。要嚴格按照依法治國的總體要求,依法依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要注重辦案質量,牢固樹立程序和證據意識,緊緊圍繞“證據、訴訟、審判”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每一個案件都辦成“鐵案”。
(三)加強溝通,積極行動。各村(社區)、林業站、邊防派出所、森林派出所等有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確保案件依法快偵、快破,嚴厲打擊各種涉林違法犯罪活動。適時組織對重點區域、敏感地區進行巡護,嚴厲打擊涉林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大的震懾力。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態資源保護管理長效機制。
(四)加強督查,規范執法。鄉人民政府將根據各階段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組成督查組,進行督導檢查,對專項行動中工作不力、麻痹懈怠和違法違紀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參與專項整治行動的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依法嚴格開展執法工作,嚴禁對當事人“吃、拿、卡、要”,嚴禁對群眾“冷、硬、橫、推”,進一步樹立公正、文明、規范執法的良好形象。
(五)以案釋法,加強宣傳。堅持標本兼治的原則,在加大力度破案特別是偵破大案要案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最大限度將事后打擊變為事前防范;要做到專案專報,大力宣傳正能量;要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行動一致、形成合力,確保打擊有目標、整治有重點、查處有力度、宣傳有聲勢;要設立公布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群眾舉報,提高專項行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舉報電話:0875-6810107。
(六)強化信息報送。
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將安排部署情況及聯系人名單報縣森林公安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摸底排查情況及《龍陵縣森林資源“守護神”4號專項整治行動摸底排查情況統計表》于2018年9月16日前報送;每月26日前上報當月工作情況及“守護神”4 號行動戰果統計表;每月須報送2篇以上簡報。2018年12月8日前向森林公安專項行動辦公室報送“守護神”4號專項整治行動總結。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