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1-9/20230415-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勐糯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3-04-15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
《勐糯鎮村(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實施方案》已經鎮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勐糯鎮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
(此件有刪減)
勐糯鎮村(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國發〔2019〕13號)、《國務院關于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意見》(國發〔2020〕15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健康云南行動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20〕13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推進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20〕43號)、《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2021〕102號)等要求,宣傳衛生健康知識、培養文明衛生習慣、推廣健康生活方式,引導群眾踐行健康強國理念,提高全民健康素養水平,促進全社會形成健康文明新風尚,勐糯鎮決定組織實施“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通過健康社區干預項目(健康家庭創建、個人健康干預)的實施達到服務對象掌握基本健康知識和技能、轉變其不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達到提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的終極目標。(每年提升3個百分點)
1.鎮級工作目標
(1)組織開展本鄉鎮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大力組織實施“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參與行動”,全力推進健康倡導干預試點。
(2)逐步建立和完善鎮級層面全面推進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的高效體制和長效機制,積極探索工作推進落實的方式方法途徑,指導、總結村(社區)實踐探索。
(3)加強對社區健康倡導員隊伍的管理教育,加強培訓考核。
3.村(社區)工作目標
(1)組織全社會全面、有效開展社區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推進落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參與行動”,大力倡導健康文明生活“六條新風尚”,積極探索實踐工作推進落實的方式方法途徑。
(2)每個村(社區)培養一名社區健康倡導員(或健康宣傳員),要求必須掌握健康倡導干預基本知識技能,并能扎根村(社區),持續不斷進村入戶開展倡導干預。
(3)每名社區健康倡導員每年有效倡導干預人數不低于60人(結構符合人口年齡譜系),以家庭為倡導對象暨健康家庭建設服務對象不低于10戶。
(4)倡導干預對象的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行為形成率達到80%以上。
(5)探索、總結契合當地實際、可推廣的健康教育與健康 促進模式(重點是社區健康倡導和行為干預模式)。
二、項目范圍及周期
本項目結合愛國衛生“七個專項行動”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參與行動”,在全鎮5個村(社區)實施。本輪項目執行周期自2023年4月—2023年10月31日。
三、項目管理
(一)組織管理架構
成立鎮級項目領導小組,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項目管理工作。
5個村(社區)成立項目實施小組,明確健康倡導員。
(二)組織機構與職能
1.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對項目工作的領導,成立勐糯鎮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工作協調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熊正濤 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楊優愛 副鎮長
成 員:谷品道 龍陵縣第二人民醫院院長
銀正勐 勐糯社區黨總支書記、主任
魯麗華 大寨社區黨總支書記、主任
李加龍 海頭社區黨總支書記、主任
匡大有 田坡社區黨總支書記、主任
楊國彪 叢崗村黨總支書記
何恩佑 社會事務辦負責人
余秀娟 社會事務辦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社會事務辦公室,由楊優愛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余秀娟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和落實。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相應崗位人員自行遞補。
四、主要內容
科學分析居民健康素養狀況,針對居民健康需求,找出健康行為干預重點難點,整合健康教育資源,注重實際健康行為改變,組織實施“村(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加快提升居民素養水平。
(一)創新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工作機制
1.依托縣疾控中心和龍陵縣第二人民醫院健康教育專業機構為主的技術支持團隊,為各村(社區)開展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提供技術支持。
2.建立覆蓋鎮村兩級的工作網絡。每級應有負責該項目工作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建立和完善項目網絡工作和相應工作制度。
組建村(社區)健康倡導員隊伍。健康倡導員由社會事務員擔任,應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語言表達、溝通能力強,熟悉當地群眾,善于做群眾工作,在群眾中較有影響力,通過培訓能夠掌握并運用基本健康知識、倡導技巧、干預方法。
鎮級由社會事務辦工作人員余秀娟負責健康倡導員的日常管理、督促,召開日常工作例會,對健康倡導員進行現場指導,年度內轄區所有村(社區)至少覆蓋一次。
(二)健康倡導員為居民提供入戶的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服務
1.社區倡導服務對象的選擇
(1)個人為倡導對象的確定:
村(社區)范圍內確定60人并提供社區健康干預服務,服務對象應當來自不同的家庭。(60人來自60戶不同戶主,2022年接受過倡導干預的服務對象均不納入2023年度倡導干預服務個人對象。)
按照云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的年齡、性別結構,以村(社區)為單位選擇服務對象,每個村(社區)健康倡導員需要在管轄范圍內確定60人并提供服務,服務對象應當來自不同的家庭。相應的年齡、性別要求如下表:
性別年齡組 | 男(人) | 女(人) |
15-24歲 | 6 | 6 |
25-34歲 | 7 | 7 |
35-44歲 | 9 | 9 |
45-54歲 | 5 | 5 |
55-69歲 | 3 | 3 |
合計 | 30 | 30 |
每個月至少覆蓋干預對象一次,項目周期內覆蓋干預對象至少6次。
結合當地實際,在選擇服務對象時優先考慮在家庭中能影響其他家庭成員的人員,如承擔家庭成員照料、主廚或家庭中具有較高文化程度者作為服務對象。
在全部服務對象中至少確定50%作為重點倡導對象,重點倡導對象的入選標準為具備以下4條標準中的3條及以上:(1)受教育程度為小學及以下;(2)健康知識掌握程度較低,超過60%知識點不了解;(3)肥胖或者患有高血壓、糖尿病;(4)不健康生活行為習慣突出,如膳食不合理、吸煙、經常飲酒和缺乏身體活動。
(2)以家庭為倡導對象暨健康家庭建設服務對象確定(健康家庭創建)。
參與健康家庭創建可以從2022年接受過倡導干預的服務對象中知識和行為改變較好人員中選擇其家庭作為健康倡導服務對象,也可選擇其他未受倡導干預的家庭。要求選擇的家庭人口數不少于3人(全部家庭健康倡導干預人數平均4人以上),健康倡導員需在項目周期內開展6次家庭健康倡導干預。
健康家庭建設的指導評估和指導的內容包含:基本健康知識、家庭環境衛生情況、家庭成員個人基本衛生習慣、健康生活方式等。
2.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的主要內容
根據社區和農村居民的特點和需求,結合當地實際,主要普及重點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壓)、重點傳染病(艾滋病、結核)、地方病、心理健康、安全與急救等的盲區知識點,倡導少油少鹽低糖飲食、少吃腌制品、科學運動、戒煙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自測血壓、使用體溫測量、判別體重是否正常、遠離傳染病、急救處理等健康技能,實現“健康生活少生病”。開展健康倡導和行為干預采取突出要點、從易到難、重點倡導的方式進行。各村(社區)健康倡導員可根據服務對象對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適時調整倡導內容。
3.健康教育和行為倡導的頻次和目標
健康倡導員必須以“一對一、面對面”的方式開展倡導干預,通過定期、持續地入戶針對性交流、日常生活中的簡短干預等方式開展健康教育倡導和不健康行為習慣干預。每個月至少覆蓋干預對象一次,周期內覆蓋干預對象至少6次。
(1)個人行為干預
第一次干預要填寫云南省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個人基本情況評估與工作記錄表,全面掌握干預對象健康知識掌握情況。之后的干預工作根據干預對象健康知識掌握情況,采取突出要點、從易到難、重點倡導的方式進行,六次干預結束,被倡導對象基本掌握記錄表中知識。每次干預都要拍攝照片,填寫干預記錄表,記錄干預內容。
(2)家庭行為干預
第一次干預要填寫健康家庭評分標準表,全面評估干預家庭存在問題。之后的干預工作根據干預家庭存在問題,采取突出要點、從易到難、重點倡導的方式進行,六次干預結束,被倡導家庭能評分達到70分以上。每次干預都要照照片,記錄干預內容。最后一次干預完成后進行健康家庭評分。
要求在項目實施周期內,讓所覆蓋的干預對象掌握基本健康知識和技能,轉變其不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具備健康素養。
(三)整合資源,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務
1.整合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健康素養促進行動項目,為居民提供宣傳材料和健康實用工具等支持。
2.整合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在對村民開展的健康講座、一對一個體化健康服務中,強化健康倡導員工作手冊中的核心健康知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教授健康技能。
3.健康村(社區)創建要積極組織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比如健康技能比賽、知識競賽、戒煙比賽等,營造健康生活的濃厚氛圍。
(四)強化村(社區)健康支持環境
1.試點村(社區)以落實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為契機,將健康公約和健康守則等行為規范納入村規民約,倡導健康責任人理念。
2.借助試點村(社區)的健康教育宣傳欄、衛生健康標語及廣告牌等,普及項目中重點傳播的健康核心知識和技能。
3.創新工作方式,借助微信、QQ、12320衛生熱線等健康科普平臺,為居民提供有針對性的健康知識、健康信息咨詢、甚至就醫掛號等服務。
4.借助體育健身工程,建設適合居民日常鍛煉的體育設施及健康步道。
(五)加強信息報送
村(社區)健康倡導員每次開展面對面干預須填寫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個人基本情況評估與工作記錄表(附件2,紙質版)。
鄉鎮負責人須填寫社區健康倡導員入戶宣傳干預工作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社區健康倡導和行為干預項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表(附件4,電子版),工作簡訊一篇。于次月5日向縣項目管理辦公室上報1次匯總表和工作進展情況上報表。
五、經費保障
(一)每個村(社區)工作人員的健康倡導干預報酬為:每成功倡導干預1人補助51.43元,每個試點村(社區)每年補助3600元。按協議管理方式支付聘用的健康倡導員勞務費用。項目管理辦公室與健康倡導員簽訂工作協議(附件5),明確其工作職責、工作量和勞務報酬。支付勞務費用前,要對倡導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省級將對服務效果明顯、考核結果優秀的試點地區給予適當獎勵補助。
六、檔案管理與信息交流
(一)撰寫工作計劃、與健康倡導員簽訂工作協議(附件5)。
(二)召開確定干預對象會議(收集會議照片、會議記錄)提供干預對象花名冊。
(三)定期召社區健康倡導員干預工作會議、研究存在問題及解決方案。(兩個月一次、收集會議照片、會議記錄)
(四)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個人基本情況評估工作記錄表(六次記錄)、每次對干預對象開展干預工作內容明細記錄。
(五)撰寫年度工作總結。
七、督導與評估
(一)督導
鄉鎮負責人每個季度對村(社區)至少進行1次項目督導工作,重點督導項目的完成情況(附件6)。
(二)評估
項目終期對村(社區)健康倡導員和服務對象進行評估。根據干預頻次、培訓資料、活動痕跡,對社區健康倡導員工作進行過程評估(附件7)。對服務對象核心健康知識和健康行為進行監測調查,評估社區倡導員工作開展的成效,并對項目進行效果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