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1-9/20230303-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勐糯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3-03-03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嚴控野外違規用火,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制定了《勐糯鎮野外違規用火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經鎮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勐糯鎮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此件有刪減)
勐糯鎮野外違規用火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強化依法治火,加大野外違規用火打擊力度,有效管控野外火源,從源頭上減少和杜絕森林草原火災。根據國家、省、市、縣要求,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決定在全鎮范圍開展野外違規用火治理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查處野外違規用火為核心,以《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為依據,牢固樹立“防字當頭、有火是過、無火是功”的責任意識,在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常規工作基礎上,成立專門工作組,開展野外火源督查、檢查、巡查,從嚴從快查處野外違規用火。通過持續開展專項行動,普遍提高廣大干部群眾自覺守法、規范用火的思想意識,從源頭上管住野外火源,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災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草原安全。
二、組織領導及工作任務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熊正濤同志任組長,分管林業的副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成員單位抽派,領導小組下設1個督查組、1個巡查組、2個辦案組。
(一)督查組
組 長:蘇亞娟 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副組長:趙金榮 鎮黨委委員、人民政府副鎮長
郭積懷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派出所所長
成 員:由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抽派人員組成。
工作任務:督促和指導巡查組、各村(社區)及成員單位開展野外違規用火治理專項行動。
(二)巡查組
第一組
組 長:趙 堅 鎮林業服務中心主任
成 員:李家有 鎮林業服務中心職工
工作任務:負責巡查勐糯鎮轄區范圍,車輛及駕駛員由林業服務中心負責。
(三)辦案組
第一組
組 長:郭積懷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派出所所長
成 員:勐糯鎮派出所民警
工作任務:負責刑事案件的查處。
第二組
組 長:趙 堅 鎮林業服務中心主任
成 員:鎮林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工作任務:負責對巡查組發現的案件進行查處。
巡查組在巡查過程要分別于清明節等重點時段完成2輪以上對各指揮所的督促檢查,巡查、督查結束后,將巡查登記表及督查情況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三、實施要求
(一)時間要求:從3月1日開始至雨季到來,森林火險等級持續在3級(含3級)以下10天后結束。
(二)責任單位: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負責組織領導,各村(社區)及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三)工作任務:
1.巡查野外火源。嚴格查處林區、草原區及周邊未經批準、無防范措施的野外違規用火,做到見煙必查、見火必究,違規必處,以4個重點火險區、鄉鎮面山、公路沿線、大面積人工針葉林區、干熱河谷地區、林農林牧結合部等為重點全面組織實施。
2.強化宣傳教育。巡查組人員要身穿制服、迷彩服、護林馬甲、佩帶相應標志,巡查車輛要設置“森林草原防火巡查”標識,充分利用車載擴音器、村寨廣播、微信群、集市、學校、村組會議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和警示教育,引導群眾采用割除填埋林緣可燃物、錯開高火險期燒除的方式搞好生產,切實營造不想燒、不敢燒、不能燒的工作氛圍。
3.深入開展督促檢查。重點督促檢查撲火隊伍到位、培訓、機具、戰備及指揮所、檢查站、管護站、瞭望臺在崗在位和巡護情況,確保各級專兼職人員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四)行動要求
1.科學組織實施。各村(社區)要及時安排部署,成立領導小組,于3月4日前全面啟動專項行動。
2.強化案件查處。巡查組在巡查中發現違規用火行為的要及時制止、采集當事人信息及現場用火證據,按照“就近就便”和“屬地管理”原則,采取移交辦案組或屬地林業服務中心處理,并且加強案件的跟蹤問效。對森林草原防火區內違規用火的個人,未引發森林火災的一律罰款950元,引發森林火災的必須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執法機構不得擅自變通、降低處罰標準和以村規民約代替行政處罰,持續保持嚴厲打擊野外違規用火的高壓態勢。
3.強化工作措施。防火檢查站卡要做到增卡增人,做好“防火碼”入山登記檢查,暫扣火源、火種。組織林草、公安干部職工,專業撲火隊、鄉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員結合轄區野外火源的特點和規律,強化夜間和林農(牧)結合部等火災易發多時段、地段的巡查,確保不留盲區死角。
4.明確任務分工。鎮級主要承擔全鎮范圍的督查巡查,各村(社區)責組織轄區內的督查巡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及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落實人員、車輛、經費等必要保障,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并取得實效。
(二)按時上報材料。指揮所專項行動方案于3月4日前報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3月4日起,要明確專人于當日17:00前將工作日報以電子郵件上報(特殊情況可微信或電話形式上報),并于每周日17:00前將野外違規用火查處案件統計表上報。
(三)嚴肅責任追究。對鎮級巡查組、各村(社區)及成員單位在專項行動中不作為,不及時查處野外違規用火,對野外違規用火視而不見、見而不查、查而不處的,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將按規定移交紀委監委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