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1-9/20181210-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勐糯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12-10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保障我鎮生態文明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切實抓好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經鎮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請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認真領會,貫徹落實。
一、未雨綢繆,清醒認識2019年嚴峻形勢
(一)氣候持續異常,形勢空前嚴峻。在全球異常氣候的影響下,森林防火期趨向于提前開始、推后結束,高危火險期明顯延長,防火任務不斷加大。據氣象部門分析預測,今冬明春降水分布不均的現象仍然突出,極端天氣發生概率較大,階段性高溫干旱天氣較為嚴重,森林火險等級較平均年份仍然偏高,高危火險天數持續時間仍然偏長,森林防火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
(二)林情社情復雜,防火任務艱巨。一是地理條件極其不利。我鎮地處怒江峽谷,地勢險峻、山高谷深,山火處置危險多、風險高、難度大,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火勢猛烈,風向不定,撲救異常困難,甚至束手無策。二是林間燃物持續增加。隨著全鎮森林資源總量的增長,群眾對枯枝落葉的利用逐年減少,林內可燃物一年比一年多,給森林防火工作帶來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三是傳統習俗難以改變。我鎮林農、林蔗、林牧交錯,野外燒地、燒田埂、燒草場、吸煙、燒香燭紙冥等生產生活用火與野外火源管理之間的矛盾較為突出。落后的野外生產、生活用火習俗一直是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隱患。四是生態保護任務特殊。我鎮與三江口國有林場接壤,一旦發生火情,直接威脅邊界林區。鎮內有大圍山國有林場、江中山保護區、集鎮面山,重點林區面積較大,且直接與用火農地相連,生態環保任務非常艱巨。
(三)火源管控不夠,薄弱環節明顯。一是憂患意識不強。部分領導干部對持續嚴峻的森林防火形勢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森林防火措施落實不到位。二是防控效力較低。由于經費投入不足、隊伍建設滯后、裝備不足等,導致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不強。三是責任追究較差。部分村組和單位基層責任制沒有完全落實到位,宣傳培訓存在死角和盲區,責任落實較慢,違規用火責任追究不到位,處罰力度小、處罰措施單一。四是火源管控不夠。主要是農事用火管理漏洞較為明顯。部分村組、農戶基本沒有執行野外用火申報、審批、監燒制度。進入林區也很難百分之百實名登記。大部分村組有“五種人”花名冊,但沒有及時更新,沒有落實監護責任。林區墳地戶主花名冊和林區林緣農地戶主花名冊也多數停留在紙上,包括對重點林區范圍內的施工人員、種地農戶、放牧農民等缺乏長期有效的監管。
二、奮發圖強,全力推進2019年森林防火
2019年,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總體目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嚴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和省、市、縣有關要求,緊緊圍繞預防、撲救和保障三大任務,強化組織領導和災前防范,按照火災防控現代化、管理工作規范化、隊伍建設專業化、撲救工作科學化的目標,力爭不發生森林火災、杜絕人員傷亡。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森林防火的領導,實行“政府負總責、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單位落實部門防火責任并包村”的森林防火責任機制。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林業部門主要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森林防火成員單位的法人是直接責任人,并負責全面抓好“三線、四責任、五個關鍵人”責任制度的落實。把鎮與村、鎮與成員單位責任制作為基礎,重點加強村與組、組與戶、五種人監護、墳地戶主、林區林緣農地戶主的責任制落實,確保責任落實到每家每戶。另外,林業站要及時與護林員、林區施工作業人員、放牧農戶、種地農戶簽訂責任書,要落實重點林區責任人公示和防控方案,做到責任落實無死角。不斷健全森林防火行政問責機制,對森林防火機構、職責、撲火隊伍、裝備儲備不落實和預防工作、撲救處置、監督管理不力等情形,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嚴格按照問責辦法問責。
(二)強化宣傳培訓。堅持廣泛宣傳與重點人群、重點時段重點宣傳相結合的原則,把多形式、多角度宣傳貫穿整個防火期,
除召開各種會議宣傳以外,要以學校“五個一”、手機短信、警示標牌、橫幅布標、公益廣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森林防火條例》、5項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巡查制度、督查制度、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審批監燒制度、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制度、問責制度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同時,各村(社區)要制定操作性和實戰性較強的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辦法),定期組織演練,確保應急撲火隊隨時處于戰備狀態。要分級分類抓好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村組干部和應急撲火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以及廣大農戶的培訓,全面提高專兼職隊伍、廣大群眾的撲火技能、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強化火源管理。要全面加強農事用火的監管,審批權已按照相關法規委托各村委會執行,防火期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及5月1日至6月15日,各村(社區)轄區范圍內的農事用火經政府依法委托由各村(社區)來審批執行;高危火險期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禁止審批,嚴禁一切野外用火。請各村、組、農戶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申報、審批、監燒制度,要制定完善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強化制度的執行。林區用火,由用火單位及個人向縣林業局申請進行審批,林業站要采取措施進行有效監管。各村(社區)梳理完善“五種人”花名冊,采取措施落實監護責任,管好小人、老人、仇視社會的人,登記完善墳地戶主花名冊和林區林緣農地戶主花名冊,及時上報林業站備案,不要在停留在紙上,要從根本上解決火源管理問題。今年在抓好“5個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基礎上,還要強力推進野外違規用火專項治理行動,重要時段、重點林區,政府、成員單位和各村、組要設卡登記,加大巡查、督查力度。仍然執行“野外違規用火罰款950元”的規定,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一律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并實行黨政同責。
(四)強化督查指導。鎮紀委、鎮森林防火指揮所要加強對各村、組,各成員單位,各重點時段重點林區、農地的督查,確保各級各部門履職到位。各村(社區)要統籌好村內的工作,確保各項防火措施到位、組織宣傳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巡查整改到位、痕跡資料管理到位。各掛村成員單位、專業撲火隊要加強對所掛鉤的村(社區)行檢查指導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匯總上報并督促整改。林業站要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按時進行檢查指導,為黨委政府提供參謀,對薄弱環節務必進行督促整改。各掛村領導和工作隊更是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防火期內,至少組織各種形式的督查檢查6次以上,確保思想認識、領導責任、物資保障、應急力量、工作措施、問責處理“六到位”。
(五)強化科學處置。鎮、村要健全森林防火機構,組建強有力的隊伍,不斷充實防火專(兼)職人員,嚴格按照每3500畝森林配備1名護林員的要求,配齊配強護林員隊伍,按照每個村民小組10人以上的標準配齊應急撲火隊。同時,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處置辦法,組織培訓,讓所有參與火災處置的相關人員一看就明白做什么、怎么做。專業撲火隊、應急撲火隊要準備好撲火工具,保證通信暢通,隨時待命,發現火情在第一時間能趕赴現場,把火災控制在最小范圍,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強化依法治火。各村(社區)執行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狀的情況列入鎮黨委政府年終對各村(社區)、各單位綜合考核事項和重點督查事項。森林防火期間,鎮人民政府將定期不定期對各村(社區)、各單位進行多次督查。防火期結束后,要對各村(社區)、各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考核,量化評分,對量化評分較低,履職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絕不姑息遷就。
各單位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切實執行政府有關規定。各掛村領導要牽頭組織好所掛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擔負起掛村第一責任人職責。林業站要認真擔負起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責任,積極落實各項工作,當好參謀。各村(社區)要周密部署,制定好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開好班子會、社干部會、戶主會、培訓會(12月25日前全部召開結束),簽好各種責任書、承諾書(12月25日前全部簽訂結束),劃定好重點林區并落實好防控方案和責任人,發放好各種宣傳資料,制作好各種標語(12月25日前全部簽訂結束),及時從嚴從實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社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森林防火會議精神,堅定信心,振奮精神,真抓實干,扎實推動全鎮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臺階,為推動全鎮經濟社會跨越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勐糯鎮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巡查方案
為有效防控森林火災,杜絕人員傷亡事故,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縣森林防火會議精神以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安排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經鎮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通過督查巡查凸顯防控效果,把“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和“見煙就查、違規就罰”的基本原則貫穿到各項工作中。
二、目標任務
按規定用火,隱患整改率100%,不發生森林火災。
三、基本原則
(一)防管并重。堅持預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在森林防火高危火險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反規定者從嚴從重處罰,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
(二)責任聯動。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承擔第一責任,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林業站)、森林防火成員單位、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各村(社區)、護林員承擔具體責任,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層層追究責任。
(三)群防群控。加強森林防火應急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在充分發揮各部門、各成員單位作用的基礎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聯防聯治,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點。西山林區,江中山,集鎮面山等是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部位,要嚴防死守;防火宣傳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災科學撲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環節,要防范到位;兒童、弱者、精神病患者、進入林區人員和車輛、林區及周邊作業人員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點人群,要監管到位。在高危火險期要確保巡查監控到位。
四、組織領導
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勐糯鎮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巡查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紀委書記和分管林業的副鎮長擔任,成員由鎮指揮所成員單位領導、各村(社區)黨總支書記組成。
五、工作措施
(一)防火期:2018年12月1日—2019年2月28日和5月1日—6月15日。
1.林業站督查4次。分別是1月、2月、5月、6月各1次,督查對象是各村(社區)、各學校,督查內容是各村(社區)責任體系建立情況、宣傳情況、會議情況,痕跡資料管理情況,野外違規用火及審批情況,火源隱患及排查整改情況,學校“五個一”落實情況等(具體見下發文件和簽訂的責任書)。
2.成員單位督查1次。時間安排在2月25日以前,督查對象是各村(社區),督查內容是各村(社區)責任體系建立情況、宣傳情況、會議情況,痕跡資料管理情況,野外違規用火及審批情況,火源隱患及排查整改情況,學校“五個一”落實情況等(具體見下發文件和簽訂的責任書)。
3.鎮政府督查2次。時間安排在2月底以前1次,6月15日以前1次,督查對象是各村(社區)、各學校、各成員單位、各護林員、林業站,督查內容是上述單位、人員履職情況,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痕跡資料管理情況等。
4.紀委督查。不定期,不定時。
(二)高危火險期:2019年3月1日—4月30日。
1.消防隊巡查。時間是每周2、4、6,巡查內容主要是各村(社區)野外違規用火情況、重點林區火源管控情況。具體人員安排見附件。
2.成員單位巡查。時間是每周1、3、5,巡查內容主要是各村(社區)野外違規用火情況、重點林區火源管控情況。具體單位安排見有關文件,具體人員安排由掛村單位自行安排。
3.村(社區)巡查。時間是每周日,巡查內容主要是各村(社區)轄區范圍內的野外違規用火情況、重點林區火源管控情況。
4.護林員巡查。每月不少于25天。巡查內容主要是各自管轄范圍內的野外違規用火情況、重點林區火源管控情況,非法占用林地情況,濫伐、盜伐林木情況,非法捕食野生動植物行為等。
5.林業站巡查。每月不少于20天,巡查內容主要是全鎮的野外違規用火情況、重點林區火源管控情況,非法占用林地情況,濫伐、盜伐林木情況,非法捕食野生動植物行為等;開展督查4次,3月份2次、4月份2次,督查對象是各村(社區)、各學校、各成員單位、各護林員、消防隊,督查內容是各有關單位、人員履職情況,各村(社區)責任體系建立情況、宣傳情況、會議情況,痕跡資料管理情況,野外違規用火情況,重點林區火源管控情況,火源隱患及排查整改情況,學校“五個一”落實情況等(具體見下發文件和簽訂的責任書)。
6.鎮政府督查2次。時間安排在3月和4月各1次,督查對象是各村(社區)、各學校、各成員單位、各護林員、消防隊、林業站,督查內容是上述單位、人員履職情況,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痕跡資料管理情況,野外違規用火情況,重點林區火源管控情況,火源隱患及排查整改情況等。
7.紀委督查。不定期,不定時。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追究。各村(社區)、各成員單位、各巡查組要把森林防火巡查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來抓,認真抓嚴、抓細、抓實。嚴格落實責任,一旦發生火災,將層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強化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各成員單位、各巡查組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使護林防火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
(三)強化巡護查處。各村(社區)、各成員單位、各巡查組必須嚴格按照方案規定組織人員進行巡查、督查,及時督促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舉報違規用火行為,堅決遏制火災的發生。各村(社區)、各巡查組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或損失的,鎮黨委政府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和通報。
(四)強化應急處置。高危火險期,各村(社區)、各成員單位要必須有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一旦發生火情,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參與處置。一旦發現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實的,將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附件:
1.勐糯鎮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巡查責任分工
2.勐糯鎮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巡查、督查表
附件1
勐糯鎮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巡查、督查責任分工
一、森林防火成員單位(第一巡查組)
(一)溝心寨村:林業站、武裝部
(二)叢崗村:打黑邊防檢查站、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獸醫站
(三)勐糯社區:黨政辦、社會事務辦
(四)大寨社區:財政所、衛生院、水利工作站
(五)海頭社區:派出所、交警中隊、農技站
(六)田坡社區:中心學校、三庫一線管理處
二、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第二巡查組)
(一)溝心寨、叢崗組:王光昌、楊正新、王加龍
(二)勐糯、大寨組:楊澤本、郭永權、莫立本
(三)海頭、田坡組:張有方、李朝和、蘇瀚
三、各村(社區)領導(第三巡查組)
按照重點林區責任人公示進行巡查,報林業站備案
四、護林員(第四巡查組)
按照簽訂的責任書范圍進行巡查
附件2
勐糯鎮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巡查、督查表
巡查時間:
巡查內容 | 情 況 | 備 注 | |
野外違規用火、重點林區火源管控及隱患排查情況 | |||
野外火源隱患整改情況 | |||
工作落實及痕跡資料情況 | |||
參加巡查人員簽名: | 被巡查村(社區)簽章: | ||
勐糯鎮2019年度森林防火指揮所及成員單位
職責和責任分工
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為充分發揮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單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明確各單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擔負的責任,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五條標準”,各成員單位實行分片掛鉤、責任管理制度,履行指導、監督、協調職能,各司其職,現將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分工作如下規定:
一、鎮森林防火指揮所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本鎮森林防火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并監督森林防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措施的實施;
(二)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和教育;
(三)組織制定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組織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警、應急準備等預防工作和森林防火安全檢查;
(五)統一指揮森林火災的撲救,督促有關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和責任追究;
(六)組建和培訓森林防火隊伍;
(七)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單位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單位,在鎮森林防火指揮所的領導下,各履行下列職責:
1.林業站職責:
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可能發生的森林火災進行預測預報;做好撲救森林火災工作,負責組織、發動、指揮群眾安全、科學、及時、高效處置森林火災;組織力量對森林火災事故現場進行調查,依法偵破、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建立森林火災檔案,并提出災后恢復意見建議;負責把森林防火、保護森林、保護生態作為環保的重要內容,搞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2.武裝部職責:
按照森林防火指揮所的指令,負責組織調動民兵、預備役官兵參與森林火災撲救。
3.駐勐部隊(打黑邊防檢查站):
根據撲救森林火災需要,積極配合地方政府組織調動駐地官兵、群眾參加撲火救災工作。
4.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職責:
按照森林防火指揮所的指令,負責組織、指揮、調動專兼職人員處置森林火災。
5.派出所職責:
協助、指導開展森林防火法制宣傳、教育,嚴格依法治火;依法嚴懲故意縱火燒山的犯罪分子;維護火場周邊地區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
6.紅勐交警中隊職責:
保障撲火救災人員、物資和車輛暢通;維護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秩序,確保交通運輸安全。
7.財政所職責:
積極籌措森林防火資金,并將森林防火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監督有關單位對森林防火資金的管理使用。
8.衛生院職責:
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災區緊急藥品支援以及轉移群眾安置點的衛生防疫工作。
9.社會事務辦職責:
負責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緊急轉移并妥善安置災民,開展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對撲火受傷致殘人員和犧牲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醫療、撫恤等工作。
10.中心學校職責:
對中、小學進行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配合森林防火部門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普及滅火、撲火知識,并在各學校開展森林防火“五個一”工程的教育活動。
11.農技站職責:
配合森林防火部門搞好林緣農地戶主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和農事生產用火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蔗區、牧場生產性火源管理。
12.三庫一線水庫管理處職責:
負責做好各水庫周邊林區、水利工程建設林區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監督管理水庫林區、工程項目林區的野外用火。
13.水利工作站職責:
負責做好各水利工程建設林區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監督管理好水利工程項目林區的野外用火。
14.獸醫站職責:
負責做好林區及周邊涉及畜牧業農戶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監督管理好涉及畜牧業農戶的野外用火。
15.黨政辦職責:
負責協調新聞媒體網絡,認真做好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工作。
三、各村(社區)森林防火工作檢查指導責任分工
(一)溝心寨村:
負責人:楊培育 副鎮長
指導單位:林業站、農業技術推廣站、安監站
(二)叢崗村:
負責人:尹忠海 武裝部部長
指導單位:司法所、打黑邊防檢查站、獸醫站
(三)勐糯社區:
負責人:楊 蘇 黨委委員、副鎮長
指導單位:黨政辦、項目辦、社會事務辦
(四)大寨社區:
負責人:李永相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指導單位:財政所、衛生院、水管站
(五)海頭社區:
負責人:張強 鎮人大主席
指導單位:交警中隊、國規所、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
(六)田坡社區:
負責人:楊姚春 黨委副書記
指導單位:中心學校、派出所、三庫一線水庫管理處
勐糯鎮2019年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條 目的意義 為進一步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強化森林防火責任機制管理,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云南省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試行)》、《云南省加強作風建設問責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鎮各村(社區)、鎮直有關單位、駐勐各單位及其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
第三條 責任劃分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制。各村(社區)、鎮直有關單位、駐勐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林業部門(含林場、自然保護區)的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
第四條 追究原則 實行森林防火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罰當其責、依法依紀、有錯必究及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第五條 追究方式 森林防火責任追究方式。
(一)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二)通報批評。
(三)行政處分。
(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追究情形
(一)有下列11種情形之一,責令有關村(社區)或掛鉤指導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巡查單位有關領導作出書面檢查:
1.未落實(黨政)領導責任制要求的;未劃定責任區、明確責任人、簽訂責任狀或沒有落實劃片包干責任的;責任書、承諾書簽訂不到位或存在代簽的;學校森林防火“五個一”工程落實不到位的;宣傳工作不到位的。
2.未按要求組建森林防火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人員的。
3.未按要求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納入當地發展規劃的。
4.未按要求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辦法或缺乏演練記錄的;培訓工作不到位的。
5.未按要求建立健全護林員隊伍和森林火災撲救隊伍的;護林員隊伍和森林火災撲救隊伍管理不到位、不落實的;未按要求開展檢查、巡查、督查或敷衍了事的。
6.未按要求儲備森林防火物資或物資臺賬不規范的。
7.未按要求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的。
8.在森林高火險期或重點時段,未按上級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致使野外火源未得到有效管控,森林火災發生的。
9.未執行防火期24 小時值(帶)班制度的。
10.森林高火險期末按要求在重點林區設立防火檢查站(卡)的。
11.因責任不落實、防控措施不嚴、組織撲救不力,導致發生全鎮第一把森林火災的;痕跡資料或有關工作檢查1次后,發現問題,要求整改,第2次檢查仍然未整改落實的。
(二)有下列14種情形之一,給予有關村(社區)或掛鉤指導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巡查單位有關領導作出通報批評:
1.擠占、挪用防火專項經費或未按要求使用防火經費的。
2.痕跡資料或有關工作檢查第2次后,發現的老問題,要求整改而未整改落實的;直接被縣級或縣級以上部門督查整改而未整改的;
3.接到《森林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整改的。
4.接到森林火情報告或通知后,無特殊原因,在規定時間內不到位的。
5.凡是瞭望臺、地面巡護、視頻監控覆蓋到位的地方,晚于衛星發現林火的。
6.凡是各村(社區)、林業站、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無人值守,沒能嚴格履行職責的。
7.火源檢查或監管不到位導致入山人員、智障人員攜帶火種進入林區引發森林火災的;不執行野外用火申報、審批、監燒制度的。
8.發生森林火災時,未及時組織撲救致使火災蔓延的。
9.發生森林火災后,向上級報告不及時(超過1 小時)或有意瞞報、虛報火災災情的;不執行上級報告制度的;在違規用火專項整治行動中包庇縱容的。
10.行政結合部發生森林火災后雙方推諉扯皮貽誤滅火戰機釀成嚴重后果的。
11.森林火災尚未撲滅或明火撲滅后尚未達到安全程度,
擅自撤離撲火、監守人員或擅自脫離指揮崗位造成死灰復燃的。
12.自然保護區、國有林區和集鎮面山等重點林區防控責任不落實的;防控區域的森林火災因防控不嚴、撲救不力蔓延或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13.村(社區)頻繁發生森林火災(連續7 天發生2 起以上,一個月內發生3 起以上),不采取得力措施,高發態勢得不到有效遏制的。
14.不服從森林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組織撲救的。
(三)有下列7種情形之一,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村(社區)或掛鉤指導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巡查單位有關領導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在森林防火期內,值(帶)班人員擅離崗位,貽誤防火工作的。
2.擠占、挪用防火專項經費造成嚴重后果的。
3.對森林火災報警電話不及時接聽、不及時報告,衛星熱點不按要求簽收、反饋(90分鐘內),延誤撲救時機的。
4.對有案不報、接案不查、查案不處,阻礙、干擾查辦森林火災案件的。
5.因防控措施不到位,導致重點林區和自然保護區發生森林火災并造成重要設施、村寨嚴重損壞的。
6.撲救森林火災時,由于指揮不當發生1 人以上死亡或3 人以上重傷事故的。
7.因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的;因痕跡資料或有關工作不到位,導致上級對我鎮考核成績排名靠后,影響我鎮綜合成績的。
第七條 追究執行
(一)對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堅持“屬地管理,掛鉤負責”的原則。
(二)對森林火災的調查,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級劃分和管轄權限組成調查組,并提出處理意見。
(三)對村(社區)、成員單位、駐勐單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由森林防火指揮所提出建議并配合紀檢監察機關查處。
(四)對黨委、政府及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由上一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建議并配合相應的紀檢監察機關作出處理。
第八條 本辦法由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所、鎮紀委、林業站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勐糯鎮2019年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安全、科學、高效撲滅森林火災,最大程度減少火災損失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促進全鎮林業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情,制定本應急處置辦法。
(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應急處置辦法。
(三)適用范圍。本應急處置辦法適用于勐糯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
(四)工作原則。
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據森林火災的性質、波及范圍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屬地為主的管理體制。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本應急處置辦法的有效實施。
2. 分工合作,協同應對。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森林防火工作和本應急處置辦法確定的職責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盡職盡責,積極配合,密切協作,確保在處置森林火災時做出快速應急反應。
3. 以人為本,科學撲救。處置森林火災時,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指揮撲救,把保護人民群眾和撲救人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
4. 合理用兵,確保重點。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應急撲火隊、民兵預備役、群眾、干部職工等非專業力量為輔。在把握撲救的主攻方向上,保障居民地和重要設施目標安全,保護重要森林資源安全,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5. 立足防范,反應快速。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備、物資儲備和工作準備,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五)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勐糯鎮2019年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范榮武 黨委書記
副組長:匡興波 黨委副書記、鎮長
楊培育 副鎮長
成 員:張 強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楊姚春 黨委副書記
李永相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楊 蘇 黨委委員、副鎮長
尹忠海 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徐艷芬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楊加煥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楊永興 副鎮長
宋祖榮 副鎮長、派出所所長
張家常 司法所所長
馬 直 打黑邊防檢查站教導員
李 飛 林業服務中心主任
楊 爍 黨政辦負責人
趙增孝 財政所負責人
何恩佑 社會事務辦主任
董發書 項目辦負責人
郭新學 安監站站長
郭芹飛 水利工作站負責人
余德權 農業技術推廣站負責人
張繼平 畜牧獸醫站站長
陳云山 紅勐交警中隊中隊長
陳 孟 供電所所長
王光昌 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隊長
楊自輝 中心學校負責人
秦勇林 三庫一線水庫管理處處長
房家衛 衛生院院長
趙金榮 勐糯社區黨總支書記
魯麗華 大寨社區黨總支書記
彭春鋒 海頭社區黨總支書記
范積旺 田坡社區黨總支書記
羅 波 叢崗村黨總支書記
楊永龍 溝心寨村黨總支書記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撲救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基礎設施搶修組、災民安置組。
(二)主要機構職責
1.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撲火救災《應急處置辦法》,森林火災發生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啟用《辦法》,并按照《辦法》部署火災撲救工作。統一組織、調動和調整撲火力量。負責后勤保障,火場保衛和醫療救護。
2. 下設機構。
(1)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徐艷芬任辦公室主任,李飛、楊曉娜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林業服務中心,具體人員由林業站、宣傳辦組成。具體職責是: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配合做好火災撲救有關工作,負責協調后勤、醫療、撲救、基礎設施搶修、災民安置、善后處理等有關問題,調查核實火情、發布信息,總結經驗、匯總上報有關情況。
(2)撲救組。由楊培育任組長,宋祖榮、尹忠海任副組長。
撲救組由應急組、民兵應急分隊和滅火組成。撲救組具體職責是:負責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作戰方案,并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并負責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提出撲火救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部署和鎮政府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看守人員的部署工作,維護好現場秩序。
應急組由宋祖榮擔任組長,具體人員由派出所、交警中隊、打黑邊防檢查站組成。
民兵應急分隊由尹忠海擔任組長,由全鎮民兵、預備役組成。
滅火組由王光昌同志擔任組長,由消防隊、全鎮應急撲火隊員組成。
(3)后勤保障組:由張強任組長,何恩佑任副組長。具體人員由黨政辦、社會事務辦、三庫一線水庫管理處、農技站組成。具體職責是:根據撲救小組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從后方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柴油、機油等)及食品、藥品,保障前方撲火需求。統一組織管理撲火救災車輛、工具。確保信息暢通。
(4)醫療救護組:由尹忠海任組長,楊加煥任副組長。具體人員由衛生院、中心學校、財政所、除森林防火成員單位以外的鎮直及駐勐單位干部職工。具體職責是: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管理救災藥品。
(5)基礎設施搶修組:由楊蘇任組長,董發書任副組長。具體人員由三庫一線水庫管理處、水利工作站、供電所、項目辦、電信分局等單位組成。具體職責是:保障水利、道路、電力、電信等基礎設施盡快恢復。
(6)災民安置組:由楊永興任組長,張家常任副組長。具體人員由社會事務辦、財政、中心學校等單位組成。具體職責是:確保受災群眾安全轉移、有序安置,做好有關善后處理工作。
三、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把災害分為4級標準。
(一)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
(二)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三)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四)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
不論接到任何級別的預警信息,領導小組都要高度重視,迅速組織開展防范和撲救準備工作,采取不同層級的應對措施,及時上報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并正確發布信息。
四、應急響應
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設定Ⅳ級(一般森林火災)、Ⅲ級(較大森林火災)、Ⅱ級(重大森林火災)、Ⅰ級(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四個響應等級。
五、響應措施
(一)Ⅳ級響應
(1)鎮指揮所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災發展態勢。
(2)迅速組織鎮專業撲火隊、轄區內附近的村民小組應急撲火隊趕赴火場撲救,應急組、民兵應急分隊和其余應急撲火隊待命,做好應急支援準備。副組長現場指揮。
(3)視情發布信息,及時和上級指揮部報告。
(二)Ⅲ級響應
(1)鎮指揮所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災發展態勢。
(2)迅速組織應急組、民兵應急分隊、專業撲火隊、全鎮應急撲火隊趕赴火場撲救,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迅速儲備物資趕赴支援。基礎設施搶修組、災民安置組做好應急準備。組長和上級現場指揮。
(3)視情發布信息,隨時和上級指揮部溝通。
(三)Ⅱ級響應
(1)鎮指揮所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災發展態勢。
(2)迅速組織應急組、民兵應急分隊、專業撲火隊、全鎮應急撲火隊趕赴火場撲救。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基礎設施搶修組、災民安置組第一時間準備好物資趕赴火場支援。組長和上級現場指揮。
(3)隨時和上級指揮部溝通,請求支援,配合上級撲救。
(四)Ⅰ級響應
(1)鎮指揮所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災發展態勢。
(2)迅速組織應急組、民兵應急分隊、專業撲火隊、全鎮應急撲火隊趕赴火場撲救。組織其余群眾支援。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基礎設施搶修組、災民安置組第一時間準備好物資趕赴火場支援。組長和上級現場指揮。
(3)隨時和上級指揮部溝通,請求支援,配合上級撲救。
(4)加強高保護價值森林、重要設施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5)調派衛生應急隊伍加強傷員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協調實施跨區域轉移受威脅群眾。
(6)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與物資運輸暢通。
六、后期處置
(一)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后,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上級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黨委、政府和上級提交調查報告,按要求建立森林火災檔案。
(二)災民安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三)總結教訓
撲火工作結束后,指揮部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上級指揮部。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火災肇事者,由司法機關依法查處。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綜合保障
(一)隊伍保障
我鎮撲救森林火災有專業撲火隊(15人),應急撲火隊(970人),政法干警(15人),駐勐部隊(20人),民兵、預備役(117人),康豐、鉛鋅職工和其余群眾、駐勐干部職工(共9000人)。
(二)運輸保障
支援撲火兵力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公路輸送方式為主,全鎮到達各重點林區公路已全部開通。
(三)物資保障
鎮專業撲火隊儲備物資有砍刀40把,鋤頭40把,油鋸2臺,水槍28只,防火服15套,消防桶100個,橡膠滅火把69個,斧頭15個,專用電筒20只,大小鏟子42把,消防車1張,呼吸器8只,農用噴水器2臺,水袋10條。
(四)資金保障
鎮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火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
八、附則
(一)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處置辦法由鎮指揮所辦公室負責管理。應急處置辦法實施后,鎮指揮所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對該應急處置辦法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應對工作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各村(社區)應根據本應急處置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二)制定與解釋
本應急處置辦法由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制訂,報鎮黨委、政府批準后實施,鎮政府、林業站負責解釋。
(三)生效時間
本應急處置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往年制定的應急處置辦法同時廢止。
勐糯鎮2019年森林防火重點林區責任人公示及防控方案
為積極做好我鎮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減少因火災給國家和人民財產帶來的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制定我鎮2019年度重點林區責任人公示及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落實責任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控為重點,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以及國家、省、市、縣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確保全鎮范圍內及重點林區不發生森林火災,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
二、基本原則
(一)防管并重。堅持預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間,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反規定者從嚴從重處罰。同時,嚴禁在林內和林緣開荒種地,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
(二)責任聯動。明確各責任人的具體責任,執行包村掛片,包山頭,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層層追究責任。
(三)群防群控。加強森林防火應急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在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的基礎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聯防聯治,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點。集鎮面山、公路沿線、二結河水庫片區、
大圍山、三江口林區、江中山保護區、怒江沿岸是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部位,要確保防火宣傳教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野外用火依法管理到位、巡查監控到位。兒童、弱者、精神病患者、進入林區人員和車輛、林區及周邊作業人員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點人群,要監管到位。
三、責任分工
見附件。
四、防控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掛村領導是第一責任人,掛村指導的成員單位負責人是主要責任人,林業站分片掛包負責人是重要責任人,消防隊掛村人員是直接責任人,各村(社區)分片掛包領導、護林員是具體責任人。
(二)強化宣傳培訓。用宣傳手段營造嚴防森林火災的強勢氛圍,開展責任書入戶,利用告知書、宣傳畫冊入戶,學校五個一、火災案例、廣播、手機短信、警示標牌、標語、森林火險五彩旗、廣告等進行宣傳,利用會議進行防火培訓,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責任意識。
(三)強化火源管控。嚴格簽訂野外火源管理責任書,層層落實到村、組、農戶,簽訂好林區施工作業人員、放牧人員、墳地戶主、林緣農地戶主、五種人責任書,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審批監燒制度、5個百分之百制度,管理好五種人、老人、小人、仇視社會的人。高火險區實行封山管理,重點時段采取特殊措施,從根本上解決火源管理問題。
(四)強化督查巡查。各巡查、督查組對重點林區的巡查、督查工作,按照《勐糯鎮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巡查方案》執行。
(五)強化依法懲治。凡野外違規用火規定的一律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或村規民約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堅決克服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來抓,把各項工作抓嚴、抓細、抓實。要通力合作,緊密配合,協同作戰,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按時開展巡查、督查,組織人員對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整改,高危火險期要加強嚴防死守,做到見煙就查、違規就罰、成災就抓。要層層落實責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責有人擔,一旦發生火災,層層追究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附件:勐糯鎮2019年森林防火重點林區責任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