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9-8-/2021-1119006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平達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1-11-19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 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龍陵縣支公司:
根據《關于切實做好保山市2021- -2022年度防貧保險工作的通知》(2021-7) 要求,為切實開展好龍陵縣2021- -2022,年度防貧保險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調整疾病(意外)住院醫療保險救助起付線
根據2020年末龍陵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3426元和《龍陵縣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防貧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龍開組辦[2020] 46號)中關于“疾病(意外)住院醫療保險救助起付線以上一年度全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準”的規定,2021- -2022年度龍陵縣防貧保險項目疾病(意外)住院醫療保險救助起付線調整為13426元。請各鄉(鎮)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龍陵縣支公司嚴格按此標準執行。
二、全面啟動防貧保險保費收繳工作
各鄉鎮要按照《龍陵縣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防貧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龍開組辦[2020]46號)要求,全面統籌鄉鎮、村組、駐村工作隊等工作力量,及時啟動防貧保險保費收取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條幅標語、宣傳單、召開會議等多種形式,切實加大防貧保險政策宣傳力度,做到政策宣傳到村到戶到人,確保將符合條件人員參保率達95%以上,其中建檔立卡脫貧人口、農村特困人員、農低保對象、農村貧困殘疾人、納入國辦系統管理的邊緣易致貧人口和突發嚴重困難戶參保率達100%;要按照被保險人繳納8元/人.年的標準,及時組織鄉村戶籍人口進行投保,確保2021年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保費收繳和投保工作。承保保險機構要高度重視、主動服務,積極配合鄉鎮做好防貧保險保費收繳工作。
三、足額配套防貧保險財政補貼資金
按照縣級財政補貼4元/人.年標準,請縣財政部i門根據實際投保人數,及時安排好本級財政補貼資金,并于2022年2月底前撥付到位??h鄉村振興部門要根據實際投保人數,于2021年11月底前向市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市級財政補貼資金書面申請。
四、切實加強防貧保險項目管理
防貧保險項目是我縣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的重要工作舉措,鄉鎮人民政府是防貧保險工作的責任主體,要負責全面推進防貧保險項目工作;鄉村振興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及時對接好建檔立卡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信息,統籌做好項目的跟蹤監督、績效評價、審計驗收等工作;財政部門要負責落實好本級財政補助資金,并對資金項目進行跟蹤問效;醫保、衛健、人社部門要負責對接好醫保系統信息,協助保險公司開展防貧保險醫療方面的理賠工作;民政、應急部門要負責對接好農村特困人員、農村低保對象信息,協助保險公司開展防貧保險自然災害住房損失方面的理賠工作;殘聯部門要負責對接好農村貧困殘疾人信息;公安部門要負責對接好鄉村戶籍人口信息,協助保險公司開展防貧保險意外事故死亡方面的理賠工作;審計部門要負責對防貧保險資金進行審計監督。承保保險機構要按照合同協議要求,專賬管理、獨立核算防貧資金,自覺接受縣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的監督;要足額安排必要的服務經費,保障項目的運營管理;要嚴格賠付對象、范圍標準、流程,切實抓好賠付資金兌付工作,確保防貧保險真正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