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9-8/20240603-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平達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4-02-01 |
| 文號 | 瀏覽量 |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是指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期間,對發展生產和開展經營活動有資金需求的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發放5萬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內、免擔保免抵押、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放貸、財政全額貼息、縣(市)級建立風險補償金的小額信用貸款。
一、脫貧人口小額信貸發放對象
年齡在18至65周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具備貸款本金清償能力、且資信良好、無重大不良貸款、勤勞守信、具有發展生產和產業能力的脫貧戶及“三類對象”(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內的脫貧戶及“三類對象”為準)為貸款對象(以戶為單位發放貸款)。已借用以前年度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尚未還清的脫貧戶及“三類對象”(包括在其他銀行已享受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的已脫貧戶、“三類對象”),不得重復申請此批貸款(若有需求,則須還清后再進行申請貸款)。
二、脫貧人口小額信貸貸款用途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堅持戶貸、戶用、戶還原則,精準用于貸款戶發展生產和開展經營,不能用于結婚、建房、理財、購置家庭用品等非生產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紅、轉貸、指標交換等方式交由企業或其他組織使用。
三、脫貧人口小額信貸貸款方式和貸款期限
免擔保免抵押,還款期限根據貸款項目生產周期、銷售周期和貸款對象綜合還款能力等因素確定,不超過3年。可隨貸隨還。
四、脫貧人口小額信貸貸款額度
根據貸款人的資金需求和還款能力合理確定,每戶貸款原則上控制在5萬元以內(含)。對個別確有需求且具備還款能力的,可以追加貸款支持,追加貸款后單戶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不得超過10萬元,但5萬元以上部分貸款不給予貼息,也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五、所需材料
貼息申請審批表、借款人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有意愿、符合條件貸款者可到各村村民委員會咨詢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