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9-8-03_E/2016-10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平達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6-10-22 |
| 文號 | 瀏覽量 |
干部職工住房管理制度
為使干部職工住宿區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范干部職工宿舍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黨政辦負責住宿區的統一安排和管理,個人不得隨意調換宿舍,不得私自更改公共設施,個人負責宿舍內的安全、消防及衛生工作,禁止在宿舍內生火做飯、飼養寵物等行為。
二、干部職工入住時對公共物品進行清點確認,調離時對公共物品清點移交,并結清費用。
三、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四、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照價賠償。嚴禁將雜物等倒入衛生間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造成排水管道堵塞的,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五、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亂倒垃圾。
六、住宿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黨政辦的監督、管理者;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及酗酒者;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者;吵鬧、屢勸不改者;長期不交納租金、水、電費用者。
七、住房及水電費用,兩室一廳按50元/月收取,一室一廳按40元/月收取,老住宿樓按20元/月收取,所收的水電費、房租費由財務室設專戶管理,用于水電及房屋修繕費用。
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為加強提高辦公設備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辦公設備主要包括電話、傳真機、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照相機、桌椅、文件柜等。
二、日常使用和保養
(一)公用辦公設備統一由鄉財務室登記作為國有資產備案,黨政辦實行統一管理,各部門負責具體管理。
(二)使用設備前應詳細閱讀操作手冊,嚴格按照操作規范操作使用。
(三)對辦公設備保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設備的維修,更換零件要進行登記備案。
(四)辦公設備發生故障無法自行修理的,設備使用人應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后,請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五)對辦公設備的使用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三、辦公設備分類管理
(一)電腦的使用管理
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管理。使用人負責日常操作,非本設備使用人員不得隨意使用。嚴禁在上班期間,在電腦上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項。不得使用未經病毒檢查的U盤,防止病毒入侵。下班后,必須關閉電腦,截斷電源,防止雷擊、斷電造成電腦損壞。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的自己負責維修。
(二)電話機、傳真機的使用管理
電話和傳真由各部門統一負責管理,各工作人員負責監督并控制使用。通話應簡潔扼要,以免耗時占線、浪費資金,禁止私事撥打長途電話。
(三)打印機、復印機的管理
打印機、復印機由黨政辦負責日常管理。打印或者復印完成后,必須及時取走文件,防止失密。每天下班后,傳真設置成自動接收,防止遺漏重要文件。同時,定期對計算機進行檢查、殺毒,非本單位工作人員不得操作本單位計算機及復印、打印機,維修必須請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四)其他辦公設備的使用管理專管專用
所有辦公設備部門都要指定專人使用,其他人員使用必須經設備負責人同意。
辦公設備要定期進行養護,以免老化影響使用。辦公設備的使用人員要保證設備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員的過失造成丟失,要追究責任,所有辦公設備不得私自外借。
(五)設備的報廢
按相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進行報廢,個人不得私自處理。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