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5-1/20250324-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碧寨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5-03-24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鄉直及駐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切實抓好2025年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工作現將《碧寨鄉2025年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碧寨鄉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2日
(此文件公開發布)
碧寨鄉2025年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實施方案
清明節期間受上墳祭祀、旅游踏青和春耕生產等野外火源威脅,歷來是森林草原火災易發高發期,也是最容易引起撲火傷亡的危險期。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災,著力解決“火源管控力度不夠”“人民防線筑的不牢”兩個普遍性突出問題,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方案實施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保持高度“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和警覺性,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禁火令),以不發生森林草原火災為最高目標,扎實有效開展防控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生物生態安全。
二、組織領導及工作任務
成立由鄉人民政府鄉長趙春艷同志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王學權同志、鄉人民政府副鄉長黃明遼同志、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派出所所長茶曉江同志、碧寨司法所所長嚴志榮任副組長的指導工作組,下設1個指導組、2個巡護組。
(一)鄉級指導組
組 長:趙春艷 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
副組長:王學權 鄉黨委副書記
黃明遼 鄉黨委委員、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茶曉江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派出所所長
嚴志榮 碧寨司法所所長
成 員:鄉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碧寨派出所、鄉綜合行政執法隊抽派組成。
工作任務:負責對全鄉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火防控工作進行指導,并督促派出的兩個巡護組開展工作。
(二)鄉級巡護組
第一組
組 長:王學權 鄉黨委副書記
成 員:鄉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碧寨派出所、鄉綜合行政執法隊。
負責巡護梨樹坪村、擺達村、碧寨村、濫壩寨村、中寨村、麥子坪村、楊梅田村。
第二組
組 長:嚴志榮 碧寨司法所所長
成 員:鄉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碧寨派出所、鄉綜合行政執法隊。
負責巡護新林村、天寧村、三家村村、半坡村、坡頭村。
三、具體防控時間
集中上墳時間: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6日
集中防控時間:清明節前后一周(2025年3月24日至4月13 日)。
四、防控措施
(一)預防為先,進行防火宣傳教育。
1.各村各部門要多渠道宣講“文明祭奠”相關規定,入戶發放宣傳單,面對面開展宣傳,用實際行動將防范工作做到干部群眾心坎上。及時印制《致清明上墳人員的公開信》發放到戶主、粘貼到林區風險突出的散墳頭。
2.中心學校要切實抓好“1530”安全教育,清明節前,將“文明祭莫”活動作為一次作業和任務,督促學生、家長、教職工遵守“文明祭奠”相關規定。
3.要充分利用村組大廣播、護林員小喇叭加強宣傳教育,時時提醒村民嚴守規定、嚴防火災。宣傳部門要通過網站、公眾號等平臺宣傳“文明祭奠”。
4.各村、各成員單位要及時將《碧寨鄉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告知書》(附件1)發放到黨員、干部職工,組織學習《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 2025 年清明節期間開展“文明祭奠”活動的通告》。
(二)嚴控火源,消除火災隱患。
1.各村、各單位成員要對清明期間進入林區人員進行全面排查,按照碧寨鄉防火卡點設卡,對進山入林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落實“防火碼”掃碼登記、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暫扣火種和香燭紙冥。對確需燒香燭紙的要在指定的集中焚燒地點焚燒,并做好監燒工作,杜絕火源進山入林。
2.鄉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要充分利用視頻監控系統值守監測,發現煙點迅速處置,防患于未然,在清明期間開展巡山護林,對林區森林防滅火設施和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3.護林員要加大巡護工作力度,嚴格按時巡護林區,對林區用火要及時進行勸阻或上報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
4.加強重點人群(“五類人員”、未成年人和老人)管控,進一步落實監護責任,嚴防用火、失火。
(三)完善設施,提升應急處置水平。
1.在森林草原防火重點區域,檢查防火道路、消防水池、蓄水設施等基礎設施,配備充足的滅火裝備和器材。
2.各成員單位要嚴格實行24小時值帶班、有火必報、歸口上報制度,要將歸口報告制度宣傳落實到戶到人,一旦發現森林草原火情,立即報鄉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3.鄉村兩級撲火隊伍要加強培訓和演練,按照“人在位、車滿油、裝上車”的要求,保持24小時臨戰狀態;各級指揮員要熟悉撲火預案并親臨一線指揮撲救,嚴格執行撲火指揮“十個嚴禁”撲火安全“十個必須”和“三先四不打”要求,堅決避免撲火安全事故發生,牢牢守住撲火安全底線。
森林草原防火防控工作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關乎國家生態資源的永續發展。讓我們齊心協力,共筑防火屏障,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時刻保持警惕,共同守護好這片綠水青山。只有每個人都樹立起強烈的防火意識,積極參與到防火工作中來,才能真正實現森林草原的長治久安,讓我們的家園永遠綻放出勃勃生機與美麗光彩。
附件:1.碧寨鄉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告知書
2.碧寨鄉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告知書發放登記表
附件1
碧寨鄉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告知書
(黨員、 干部職工)
根據《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及省、市、縣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現將森林草原防滅火相關責任告知如下:
一 、森林草原防火期: 2024 年12月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為本年度全縣森林草原防火期,期間 3 月1日至 5 月 15 日為森林草原高火險期。
二、森林草原防火區:林區、草原區及周邊 100 米范圍。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在防火區內應禁止以下行為:吸煙、燒紙、燒香、燒蜂、燒山狩獵、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焚燒垃圾等非生產性用火。生產性用火實行申報、審批、監燒制度 ,但高火險期除外。
四 、清明節“ 文明祭奠”活動:實行規定時間上墳和按指定地點集中焚燒香燭紙冥制度,2025年集中上墳時間為4月4日—6日。上墳以熟食、鮮花、柳條祭墳,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嚴禁烘烤食品或野炊 ,嚴禁燒紙、燒香、吸煙、燃放鞭炮等違規用火行為。黨員、公職人員要帶頭遵守“ 文明祭奠”有關規定 ,做好家庭成員的教育管理,督促家庭成員上墳不用火。黨員、公職人員及家庭成員上墳用火引發森林草原火災的,除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外,一律按照干管權限由紀委監委問責處理。
附件 2
碧寨鄉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告知書發放登記表
單位名稱: 發放人:
姓名 | 發放日期 | 領取人簽字 | 姓名 | 發放日期 | 領取人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