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5-1-17_F/2017-061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碧寨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7-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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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碧寨鄉以“四嚴守”加強對駐村扶貧工作隊的管理,以嚴管促駐村扶貧工作隊員自覺遵守管理制度,履職盡責,扎實做好脫貧攻堅戰工作。
一、嚴守組織紀律。要服從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安排的工作要盡全力按時按質完成;要擺正位置,與村組干部和群眾搞好團結、密切配合,自覺接受所駐村(社區)的黨總支的監督檢查;隊員之間要相互關心、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與所駐村全力開展好工作。
二、嚴守工作紀律。一方面,牢記自己職責,牢記駐村是為了什么?到村上是來干什么的?認真履行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共同做好駐點村的脫貧攻堅及其他各項重點難點工作,確實履職盡責。另一方面,要嚴格執行駐村(社區)期間請銷假制度,不得隨意請假離崗,如需請假須嚴格按照請銷假制度辦理。
三、嚴守群眾紀律。要密切聯系群眾,講究工作方式方法,不做違背群眾意愿、損害群眾利益的事情,不辱罵群眾,不與群眾發生沖突。
四、嚴守廉潔紀律。自覺遵守黨紀國法,自覺做到“十一不準”:不準在所駐村(社區)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種費用;不準用所駐村(社區)的公款吃請;不準收受村(社區)發放的各種補貼;不準私自使用企業的車輛;不準提無理要求為難基層組織;不準獨斷專橫,影響黨群干群關系;不準貪睡圖玩,影響工作隊聲譽;不準起無原則的糾紛,損害同志感情;不準擅離職守影響駐村工作;不準參與有損黨員干部形象的活動;不準參與賭博、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