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5-1-06_B/2016-0930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碧寨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6-08-30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村民委員會,鄉直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嚴格控制一般森林火災,嚴防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確保國家、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生態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森林防火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
氣候變暖、降雨分布不均、極端氣候頻繁發生始終是導致我鄉森林火災發生的重要因素。據氣象分析,今冬明春的降水量與常年相比正常稍偏少,且降水分布不均的現象仍然十分突出,極端天氣發生仍然較為頻繁,階段性高溫干旱天氣較為嚴重,森林火險等級較平均年份仍然偏高,高危火險天數持續時間仍然偏長,預防森林火災,特別是重特大森林火災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一是森林火災隱患增多,隨著全鄉森林資源總量的持續增長,農村居民薪柴使用逐年減少,林下可燃物逐年增多;重點部位防火任務加重、難度加大,特別是沿江流域、大雪山周圍、半坡村大松坡國有林區、大面積針葉林區和重點公益林區,由于地勢險峻、箐深林密,且大風天氣較多,林火發生后,火勢蔓延速度快,撲救難度大。二是火源管理難度加大。我鄉林農、林蔗、林牧、林礦交錯的情況較為普遍,野外火源管理與農村生產、生活用火之間的矛盾較為突出。隨著林區建設項目越來越多,進入林區的人員逐年增加。傳統的燒蔗地、燒地埂、燒灰積肥等生產性用火,點多面廣,管理難度大,隨意用火的現象比較突出。同時,上墳祭祖、燒香燒紙、燃放鞭炮等習俗屢禁不止,人為火源管控難度大。三是人為縱火防范難度大,給森林防火工作帶來諸多不確定性。四是薄弱環節仍然較多。少數干部憂患意識不強,對持續嚴峻的森林防火形勢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森林防火措施落實不到位;部分村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還存在死角和盲區,經費普遍投入不足,撲火隊伍建設滯后,裝備不足,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不強,林火處置效率較低。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森林防火工作順利開展
2016年,我鄉的森林防火工作總體目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和省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要求,緊緊圍繞預防、撲救和保障三大任務,強化組織領導和災前防范,按照火災防控現代化、管理工作規范化、隊伍建設專業化、撲救工作科學化的目標,全鄉力爭實現不發生重大以上的森林火災、杜絕人員傷亡事故、森林火災次數不超過2次,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森林火災當日撲滅率保持在98%以上、火災查處率不低于80%的目標、年度每次衛星熱點在90分鐘內反饋。
(一)以強化責任為抓手,切實加大行政問責力度。一要按照新的《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全面落實各村、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單位、林業服務中心的職責,以及林區作業人員和個人的防火責任。二要全面落實行政問責制。對因失職、瀆職、瞞報、謊報、遲報,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不嚴格、組織不得力等原因造成火災頻發(發生2起以上)的村,將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三要深化落實重點責任人公示制度,抓好重點林區、重點部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以火源管理為核心,全面落實各項預防措施。一要采取法律、經濟、行政和科技相結合的綜合措施,各村要制定《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嚴格執行用火審批、監燒制度,大力推行在高火險期前統一用火,特別是蔗區、林區周邊用火要提前到林業服務中心報批用火計劃,切實做到安全用火,對未經批準,沒有落實安全用火措施擅自進行野外用火的,可要求交納100—500元保證金,引發森林火災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二要嚴格執行《墳地戶主登記制度》、《林區林緣農地戶主登記制度》、《五種人清理登記制度》,對墳地戶主和“癡、呆、聾、啞、瘋”五種人要清理登記造冊,落實監護人,明確監護責任;還要防止流浪乞討人員、未成年人進入林區用火、玩火。三要專題研究5個重點火險區防火工作,重點布防,加強巡查。各村明確各自的重點防范區域,采取有力措施,嚴加防控。特別是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節慶,要增崗設卡、嚴防死守,堅決堵住火源進山,繼續在重點林區全面實行規定時間上墳、集中燒香燒紙幣的制度。四要與林區及周邊施工、經營的單位和經營戶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并繳納一定數額的風險抵押金。五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對存在森林火災隱患的地方,要發放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隱患。通過加強入山檢查、搜山清林、封山防火、重點監控、巡護檢查等措施,管住野外火源,使人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在可燃物的管理上,要變堵為疏,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開展計劃燒除和林下割除、清除。在進入高火險期前,各村(社區)要抓住時機對適宜燒除的枯枝敗葉進行燒除,不宜燒除的火災易發區要組織林下割除、清除。
(三)以貫徹《條例》為主線,全面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培訓。2012年5月1日正式施行新頒布的《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森林防火責任制、森林防火組織、撲救能力建設及法律責任等內容,各村(社區)、各單位一定要學好、用好《條例》,最大限度的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加大監督檢查、火案查處和違規用火處罰力度,提升依法治火能力,推動森林防火社會化;二要結合“撲火安全”宣傳繼續實施“責任書入戶、公益廣告、手機短信、學校五個一案例警示、標牌宣傳、森林火險五彩旗”等七項宣傳工程,責任書入戶必須實現100%覆蓋,《林農防滅火安全手冊》要實現林區農戶全覆蓋;三要健全和完善各成員單位森林防火配套制度,特別是要充分發揮派出所的職能作用,積極參加違規用火的查處,提高火案破案率,為依法治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以夯實基礎為入口,確保森林防火形勢穩定好轉。一要盡快調整充實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人員,強化值帶班制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村規民約、村民聯防機制,確保森林防火各項預防工作有序開展;二要加強撲火隊伍建設,嚴格按照要求組建鄉村撲火隊伍,強化撲火演練,做到“收得攏、拉得出、能撲火”一旦發生火情,迅速啟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動員和組織撲火力量,小火早打、大火大打,及時處置;三要落實巡山護林人員,依托公益林、封山育林、各類新造林管護人員,以及村社組織的護林員,落實巡山護林人員;四要進一步修訂完善撲火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辦法,加強培訓演練,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五)穩步推進政策性森林火災保險試點。一要搞好宣傳發動,森林火災保險是支農惠農政策的具體體現,要宣傳到千家萬戶,增強林農參保意識;二要及時上繳保費、要按照規定的收取標準,及時收取森林保費,要動員、鼓勵、引導林農積極參保,努力實現商品林100%的參保率;三要搞好定損理賠,火災發生后,要及時上報林業服務中心,由林業服務中心科學定損。同時,要避免勘查、定損不實和出現漏賠、少賠、多賠現象,要堅決杜絕故意放火騙保行為;四要加強監督管理。林業按規定審核理賠手續,督促保險公司及時理賠到位;林業部門要督促林農及時開展恢復造林,確保賠付資金專款專用。
(六)狠抓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工作。一要做好撲火物資儲備,及時維護、保養各類撲火機具,確保撲救火災時能夠用得上并發揮作用。二要及時處置火情,防止小火釀成大災,造成惡劣影響,特別是沿江流域、大面積針葉林區、大雪山周圍及大松坡國有林區的森林火災,要在第一時間組織強有力的撲火隊伍進行撲救,要重點出擊、小火大打,把火災控制在最小范圍、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三要切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嚴格執行24小時雙崗值帶班工作制度,切實加強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值守工作,保證衛星熱點和森林火情得到及時妥善處置。要進一步加強火情調度指揮,堅持高度森林火險警報制度,實行逐級森林火災日報制度,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上報火情和衛星熱點核查情況,對虛報瞞報森林火災的單位和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嚴格執行防火紀律,對防火值班帶班不到位,以及衛星熱點和火情處置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七)以落實責任為重點,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村、鄉人民政府指揮所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工作的有關責任。林業服務中心要認真擔負起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責任,積極為政府當好參謀,為各單位排憂解難;財政所要千方百計保證防火專項經費、撲火經費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和配套經費;預備役、民兵、派出所、司法所要一如既往地參與防火、滅火工作;文化宣傳要積極主動地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防火期內,要做好防火新聞的宣傳報道;交通要抓好公路沿線的森林防火工作,支持和協助防火部門搞好公路沿線森林防火宣傳標牌的建設,教育部門要協同防火部門切實抓好學校“五個一”宣傳教育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防撲火工作落到實處。
碧寨鄉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