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4-3-/2020-0721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臘勐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0-07-21 |
| 文號 | 瀏覽量 |
近日,臘勐鎮人民政府印發了《臘勐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紅黑榜”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關內容,切實抓好落實,現就《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紅黑榜”制度的指導意見》《保山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紅黑榜”制度工作方案》以及《龍陵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紅黑榜”制度工作方案》,進一步激發農民群眾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積極性、自覺性和主動性,營造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結合臘勐實際,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方案的基本內容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縣委和縣政府關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決策部署,推動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紅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勵與反面警示相結合的方式,宣傳表彰先進、鞭策督促后進,進一步激發群眾參與環境整治的內生動力,持續鞏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改變農民群眾不良生活習慣,形成積極向上的新風尚,加快提升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評價內容
1.農村“廁所革命”方面
農村公廁:對建立并嚴格執行農村公廁(包括行政村村委會所在地公廁和其他自然村公廁)保潔制度,公廁設施維護良好、環境干凈整潔的自然村,給予正面評價;對公廁存在位置布局不合理,產品或施工質量不合格,建而不用,廁所糞污未收集處理、亂排亂放等問題的自然村,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負面評價。
農村戶廁:對完成戶廁改建任務,戶廁產品或施工質量達標,戶廁糞污及時處理的自然村,給予正面評價;對存在產品或施工質量不合格,廁所糞污未及時處理、亂排亂放等問題的自然村,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負面評價。
2.農村生活垃圾方面
對有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設施,設施內垃圾及時轉運處理或就地處理,已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自然村,給予正面評價;對存在垃圾亂堆亂放、露天隨意焚燒問題的自然村,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負面評價。
3.農村生活污水方面
對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已建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管護到位的自然村,給予正面評價;對存在生活污水亂排亂放、污水橫流、有黑臭污水等問題的自然村,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負面評價。
4.村容村貌提升方面
公共環境:對村內戶外道路干凈,路面無垃圾和積水,道路兩側整潔,村內水塘、溝渠干凈,村內河道通暢,無衛生死角、殘垣斷壁,村莊綠化、美化、亮化成效明顯的自然村,給予正面評價;對存在道路路面有垃圾和積水,公共空間亂堆亂放雜物、柴草、垃圾、建筑材料、畜禽糞便,未及時清理河道、溝渠內垃圾、漂浮物、淤泥,存在污水直排和隨意傾倒垃圾,村內有衛生死角、殘垣斷壁等問題的自然村,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負面評價。
家庭環境:對農戶嚴格執行“房前屋后三包”,房前屋后、庭院、室內環境干凈整潔,柴草雜物碼放、農機具擺放整齊,畜禽圈養、糞污入坑并及時處理的自然村,給予正面評價;對存在房前屋后、庭院、室內環境“臟亂差”,柴草雜物亂堆亂放、農機具隨意擺放,畜禽糞便未入坑、亂排亂放,有殘垣斷壁和廢舊危房等問題的自然村,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負面評價。
5.長效管護機制建立完善方面
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并執行到位,村莊設有保潔員并履職到位,建立垃圾清運收費制度,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納入村規民約并有效執行的自然村,給予正面評價;對未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或制度執行不到位,未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納入村規民約或村規民約執行不到位的自然村,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負面評價。
6.其他方面
各行政村村組根據實際,結合“積分制”“紅黃牌”“愛心超市”等措施,將鄉風文明、移風易俗等鄉村治理內容納入“紅黑榜”,統一評價。一是以學校、集體食堂、單位食堂、旅游景區、各類酒店、餐館、大型供餐單位、農村自辦宴席等集體用餐活動場所為重點,嚴禁加工、烹飪、食用野生菌類食物。二是切實采取有力措施進行宣傳和防控,堅決防止群體性、家庭自采誤食中毒事件發生。各部門、各村(社區)要切實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傳教育工作,宣傳對象要實現全覆蓋,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三是采取集中整治,督促野生菌制售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立即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督促其認真整改。四是提升應急處置能力,認真組織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應急演練。
(三)評價方式
各行政村(社區)根據評價內容,結合本地實際,指導自然村、組細化評價標準。各行政村采取自然村、組間交叉評價、鄉鎮統一評價、第三方評價等方式,定期組織對轄區內自然村開展評價,并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相關村組整改。各行政村(社區)可根據轄區內自然村數量確定入榜名單,原則上將本行政村(社區)評價排名前2名的自然村列入“紅榜”、將排后1名的自然村列入“黑榜”進行公示。鎮農村人居辦每月收集整理各行政村(社區)“紅黑榜”清單將在全鎮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