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4-3-30/2018-120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臘勐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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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做好 2019 年度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有效提高社會公眾森林防火意識,真正做到森林防火意識“入戶入腦入心”“見行”,打牢森林防火第一道防線,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發生,為推進“森林龍陵”建設作出更大貢獻,根據省、市、縣政府對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鎮森林防火形勢和重點工作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防字當先”“撲火安全年”兩大宣傳主題,圍繞以人為本,實現安全撲救,全力遏制撲火傷亡發生,堅決杜絕群體性撲火傷亡,力爭實現零傷亡。突出“七大”宣傳工程,充分運用各種宣傳資源和渠道,精心部署、創新形式、齊抓共管,繼續鞏固業已形成的森林防火宣傳格局、強化宣傳創新、加大宣傳力度和拓寬宣傳面,對各種災前防范措施、預防實踐經驗、安全用火知識、防火法律法規、先進典型和火災警示案例等進行全面報道宣傳,以提高宣傳效果,強化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和責任意識 ,深入、廣泛、持久地開展“防字當先”“撲火安全年”宣傳活動 ,為全鎮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二、實施要點
(一)狠抓“防字當先”宣傳。一是緊緊圍繞“預防為主”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線。首先,充分利用各級防撲火指揮員、林業站工作人員、撲火隊員、護林員及鎮、村組干部的日常管理與巡護,通過發宣傳單、隨身廣播、微信等方式創新“人防”宣傳手段;其次是加強各地布防的檢查站、巡護點、瞭望臺、物資裝備等“物防”宣傳保障,充分推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的扎實深入,確保宣傳工作無盲區。二是廣泛宣傳依法治火,提高群眾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地方性森林防火政策法規和各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宣傳,采取多種方式宣傳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組織和個人 、社會群眾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義務和承擔責任,突出違規用火的處罰規定,進一步提高群眾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三是規范“七大”宣傳工程,營造宣傳濃厚氛圍。以“責任書入戶、公益廣告、手機短信、學校五個一、案例警示、標牌宣傳、森林火險五彩旗”等“七大”宣傳工程為抓手,深入開展責任書入戶活動;積極協調“農信通”、“6995”平臺管理單位,在重要時段向公眾(手機用戶)發送森林防火公益短信;聯合林區學校開展“五個一”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形成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良好局面;深入開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片下鄉進村活動,做到戶戶受教育,人人受警示 ;在森林旅游區、高火險區、城鎮面山、林區要道等重點區域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標牌、標語,插掛森林防火五彩旗,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提高廣大林區群眾的森林防火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四是動員社會力量,全民行動參與森林防火知識宣傳。積極協調廣播電臺、農村廣播和流動宣傳車 ,合理安排宣傳計劃,對各種災前防范措施、預防實踐經驗、安全用火知識、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先進典型和火災警示案例等進行全面宣傳,真正讓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入戶入腦入心”“見行”。
(二)突出“撲火安全年”宣傳。針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 、重點工程、重要時段、重點人群“五個重點”進行重點宣傳。一是要深入林區及其周邊村寨、居民點、旅游景區 、國有林區、公墓、墳場、林農林草結合部以及國道、省道兩側等重點部位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進行全方位、拉網式的宣傳。二是要對責任落實、宣傳教育群防群治、火源管控、隊伍建設及物資裝備、區域聯防聯控、應急值守等方面重點環節的防控工作進行宣傳報道,確保各項舉措得以量化宣傳和落地生根。三是要深入林區在建重點工程施工現場,對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安全隱患進行宣傳 ,始終把安全放在前面,切實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四是要在元旦節 、春節、元宵節、清明節、五一節等傳統節日和“兩會”重大活動前夕,以及 12 月宣傳月、3 月和 4 月防火宣傳周、“5.12”防災減災日等重點時段,集中開展森林防火專項宣傳教育活動,將森林防火重要意義、基本知識、法律法規、安全用火常識、緊急避險技能等送到林區,確保重點時段平安,有效提高廣大林區群眾森林防火意識和技能,杜絕違規用火,切實減少森林火災發生。五是要對林區群眾、林區學生、祭掃人員、進山人員等重點人群利用廣播、宣傳單、宣傳冊、微信等載體和形式,以村寨、集市、學校和林區單位等為陣地,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對森林防火基本知識、法律法規、安全用火常識、緊急避險技能進行宣傳教育,使公眾了解森林火災的危險性及規避風險常識,能主動避開危險的火環境,自覺遵守嚴禁組織婦女、中小學生、老弱病殘人員、未經培訓人員、群眾自發撲火的規定,有力有效避免人身傷亡事故。
(三)嚴格“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宣傳。突出宣傳和深度解讀 5 項 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一是森林防火期內,林區農戶要100%與村民小組長簽訂森林防火安全責任書;二是森林防火期內 ,防火檢查站、卡對進入林區的人員要 100%進行實名登記;三是森林防火期內,林區生產用火要 100%執行用火許可制度;四是森林防火期內,癡、呆、聾、啞、精神病人要 100%落實責任監護人 ;五是森林防火期內,對違規用火要 100%進行查處和責任追究。通過廣播、宣傳單、宣傳冊、微信等載體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傳和解讀,引導林區群眾積極參與可燃物清理工作 ,引導教育進山人員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規用火,堅決杜絕林區違規用火行為,從源頭上預防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
(四)深化“防撲火安全知識及培訓”宣傳。一是要扎實開展林區住戶、入山旅游踏青人員以及巡山護林員等重點人群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通過宣傳手冊、公益廣告、警示標語標牌等手段,大力宣傳安全撲救的常識,向公眾灌輸專業化撲火的理念 ,繼續推進《森林防火安全知識宣傳手冊》入戶工程,確保林農的安全。二是將森林防撲火安全作為森林防火宣傳的重點,開展安全防火、安全用火、安全撲火、安全避險的“四安全”專題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群防群治的社會化水平。三是面向各類撲火隊伍的撲火安全培訓及相關知識宣傳,圍繞傷亡案例普及安全常識和避險技能,經常性開展緊急避險演練,切實提高撲火人員的安全撲火技能,組織《撲救森林火災通用培訓教材》學習,確保各類撲火力量的安全,實現安全高效滅火。四是要加強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林業站、村(社區)指揮員的業務培訓和安全知識的學習宣傳教育,使各級撲火指揮員真正具備準確判斷火場形勢、合理運用撲救戰術、正確應對突發險情的素質和能力。
三、具體任務
(一)逐級登記造冊發放《森林防火戶主通知書》,確保入戶率達 100%。
(二)將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森林高火險期禁火令》、《清明文明祭奠活動的通告》及上級的有關通告粘貼到各村委會、學校及人員活動集中的部位;同時注意保存率。
(三)協調“農信通”、“6995”平臺管理單位發送手機短信。
(四)懸掛一批宣傳橫幅標語,確保每個村(社區)5 條以上。
(五)新建、翻新永久性森林防火標牌。
(六)制作防火宣傳字模 2 套,在每個村寨書寫 2 條以上宣傳標語。標語內容要突出野外火源管理的相關規定。
(七)在林區路口或道路兩側書寫一批宣傳標語,或制作鐵皮、木板宣傳牌懸掛,數量不限,但不能亂寫一通,既要保證質量,又要達到宣傳效果。
(八)印制宣傳單,適時開展集市擺攤宣傳。
(九)出動宣傳車,深入村寨、林區進行宣傳,及時查處違規用火案件,并將處理情況公之于眾。
(十)重要時段、清明節期間,在重點林區路口設卡執勤 ,疏堵結合,開導上墳祭奠活動人員改用鮮花文明祭祖,重點防范區域設固定焚香燒紙設施,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
(十一)落實森林防火學校“五個一”工程,逐級簽訂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責任書,并注重宣傳資料的收集和保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在鎮指揮所和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重大措施貫穿于防火工作的全過程。具體工作由鎮政府分管領導負責,組織防火辦職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以宣傳示范和宣傳服務為重點,迅速掀起全鎮森林防火宣傳高潮;同時,督促指導鎮林業站、村(社區)做好防火宣傳。鎮直相關單位、村(社區)分管領導負責轄區內的防火宣傳,林業站主要任務在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下達給各村森林防火宣傳任務,做好面上的常規宣傳工作,指導檢查落實村、組森林防火宣傳。
(二)積極協調,密切配合。指揮所要與文化站 、村廣播臺、“6995”平臺等加強協調和溝通,明確職責,加強協作 ;多渠道、多手段、多形式地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努力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
(三)強化督查,嚴格追責問效。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重點對森林防火任務重、難度大及火災易發多發地區宣傳工作進行明察暗訪,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限期整改,及時堵住漏洞。凡因宣傳不到位,檢查不細致、整改不徹底而引發森林火災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肇事者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管理,嚴守紀律。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森林火災的報道,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縣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堅持及時準確、積極引導的原則,按照程序及時向主流媒體發布權威信息。要嚴格執行稿件送審制度,對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重要數據,要送交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審核,有效防控失實報道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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