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4-3-30/2017-0915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臘勐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7-09-15 |
| 文號 | 瀏覽量 |
2017年9月12日臘勐鎮人民政府印發了《臘勐鎮氣象為農服務暨氣象災害防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便于更好地理解《辦法》相關內容,切實抓好落實,現就《辦法》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 辦法起草的背景
為進一步增強我鎮氣象防災減災工作,增強氣象災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減輕氣象災害帶來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云南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結合臘勐鎮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二、 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成立臘勐鎮氣象為農服務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實現全鎮有1個氣象信息服務站,10個村、社區有氣象信息員。
(二)具有明確的氣象信息服務站工作職責,各項管理和服務制度健全。充分利用各類氣象服務產品指導和服務農民進行農業生產。不定期接收天氣預報和災害天氣預警信息等,指導農民趨利避害,采取合理的農事措施。
(三)積極做好或協助做好轄區內區域自動氣象站、電子顯示屏和預警大喇叭的維修及維護工作。
(四)進一步強化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應急指揮、災害救助及防災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五)積極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工作,積極調查收集本地氣象災害的種類、頻次、強度、造成的損失,以及可能引發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因素等。
(六)氣象信息員要及時收集、傳遞和上報各類氣象自然災害的災情和損失,不遲報、漏報,積極配合氣象部門開展災情實地調查,幫助群眾做好防災避災工作。
(七)加大氣象科普和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力度,深入普及氣象防雷減災知識;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氣象科普宣傳活動,推進氣象防災減災知識進學校、進村社、進農戶。
(八)氣象信息服務站負責預警信號、重要天氣、氣象信息的接收,并向村民傳遞,完善應急預案和有效的組織手段,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九)加強應急聯動。各氣象信息服務站要加強綜合協調,全面做好災情收集、信息報送等工作;確保與氣象部門信息溝通,保持應急聯動,進一步提升防災減災應急管理能力。
(十)有關績效考核。各村、社區要建立本地化應急行動計劃。各村預警信息接收、傳播、響應工作納入年終考評因素。對因玩忽職守、延誤工作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因工作不力,導致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工作努力、成效顯著的給予獎勵或通報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