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3-5-/2018-101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江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10-17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重要戰略思想,注重扶貧與扶志相結合,激發群眾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根據龍陵縣脫貧攻堅指揮部要求,為有序推進龍江鄉“愛心超市”建設,結合龍江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扶貧開發重要戰略思想,以“扶貧濟困、傳遞愛心”為宗旨,秉承“愛心扶貧、扶貧扶志”的理念,堅持實用、實惠、實效相結合,按照科學布局、方便群眾、便于管理、群眾滿意的原則,通過設立“愛心超市”,調動龍江鄉廣大群眾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積極性,并以積分兌換商品的形式進一步激發群眾內生動力,提振群眾參與脫貧、主動脫貧的“精氣神”,推動形成組織動員有力量、群眾參與有意愿、脫貧致富有成效的良好局面。
二、服務對象
龍江鄉所有農村常住居民戶。
三、實施內容
(一)建設標準。采用合作形式,與符合條件的超市、百貨商店合作建設龍江鄉“愛心超市”,做到“八有”標準,即:有牌子、有房子、有貨架、有物品、有制度、有臺賬、有積分標識、有專人管理。超市門口懸掛“龍江鄉‘愛心超市’”標識,超市內物品以群眾日常生活必需品和生活要件為主,包括糧油類、日用品類、小型電器類、學習用品類等(現金以及煙、酒類一律不可兌換,一經發現將取消合作,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進一步激發群眾參與熱情。
(二)資金及物資籌集。龍江鄉“愛心超市”試運行期限一年,所需資金按建檔立卡貧困戶200元/戶、非貧困戶100元/戶來籌措,資金來源主要由各掛包單位、掛包責任人和社會捐贈,同時接受社會和企業物資捐贈。
(三)積分來源。群眾積分的主要渠道為龍江鄉15個村(社區)“愛心超市”工作小組檢查評分、各級脫貧攻堅政策宣傳會議、群眾自愿參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動等積分(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件2)。由各村(社區)總支書記牽頭,組織本村“愛心超市”工作檢查評分小組對各農戶家庭相關情況進行檢查,根據檢查情況集中召開積分情況審定會為農戶評分、記分,并發放積分兌換卡,積分卡蓋有各村(社區)委員會公章以及監督委員會主任私章方可使用,農戶可持積分卡在龍江鄉范圍內懸掛有“龍江鄉‘愛心超市’”兌換相應積分的日常生活用品(兌換流程參見附件5),各兌換點根據收到的積分兌換卡按月或者按季度到相應的村(社區)進行現金兌換。
(四)積分管理。積分卡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村(社區)“愛心超市”工作小組在檢查評分后,在村委會設立“愛心超市”積分公示榜,在完成積分檢查評分后的5個工作日內予以張榜公布;公示無異議后將積分計入“愛心超市”積分登記表(詳見附件4)作為商品兌換依據。
(五)服務方式。村民持“愛心超市”積分卡在愛心超市兌換相應的物資物品,兌換完畢后積分卡收回,在兌換商品登記臺賬上完成登記并扣減積分(詳見附件6)。積分卡上每積1分原則上抵現金1元,但不能兌換為現金,僅可用積分兌換相應價值的實物(生產生活用品,煙、酒除外)。積分在1年內可累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必須兌換完畢,未兌換的積分券于次年自動作廢。對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罹患特殊疾病和家庭特殊困難的農戶,經村(社區)“愛心超市”檢查評分小組審核后報鄉脫貧攻堅“愛心超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視情況適當發放生活物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龍江鄉“愛心超市”建設工作順利實施、取得實效,成立龍江鄉“愛心超市”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市場監督管理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15個村(社區)檢查評分小組和1個監督小組,負責制定完善相關制度、檢查評分、積分卡發放兌換、日常監督等工作。
(二)強化監督檢查。龍江鄉“愛心超市”建設監督小組要定期開展督促檢查,確保“愛心超市”一切行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程序合理、手續完備,受贈合法。同時,加強對“愛心超市”受贈物資、運營管理等工作的紀律監督,嚴肅查處私分冒領、侵占挪用、優親厚友等違紀違規行為。
(四)廣泛宣傳發動。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充分營造良好氛圍,不斷擴大“愛心超市”的影響力,爭取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支持。
附件:
1.龍江鄉“愛心超市”建設領導小組名單
2.龍江鄉“愛心超市”積分評定標準
3.龍江鄉“愛心超市”運行管理辦法
4.龍江鄉“愛心超市”積分登記表
5.龍江鄉“愛心超市”積分兌換流程圖
6.龍江鄉“愛心超市”積分兌換商品登記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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