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3-5-06_B/2017-090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江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7-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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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鞏固龍江鄉森林生態資源“守護神”專項整治行動成果,切實加強全鄉森林生態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根據《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森林生態資源“守護神”3號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保政辦電[2017]52號)和《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森林生態資源“守護神”3號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龍政辦發[2017]76號)精神,經龍江鄉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龍江鄉開展森林生態資源“守護神”3號專項整治行動。結合龍江鄉實際,為確保行動落到實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按照省市縣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和要求,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堅持走“保護生態環境、發展生態經濟、弘揚生態文化、建設生態文明”的全面道路,深入實施“生態立鄉”戰略,全面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嚴厲打擊各類涉林違法犯罪活動,集中偵破一批涉林重特大案件,不斷加強林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最大限度保護好森林生態資源,為龍江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
二、組織領導
成立鄉人民政府森林生態資源“守護神”3號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指揮、協調、指導和組織專項整治行動。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王華昌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副組長:邵維方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派出所所長
成 員:黃家奇 鄉林業工作站站長
楊生順 鄉國土所所長
陳怡君 鄉市場監管所所長
范濟文 鄉綜治辦主任
趙家厚 鄉林業工作站工作人員
陳德明 鄉林業工作站工作人員
余 勇 鄉林業工作站工作人員
番彩賽 鄉林業工作站工作人員
15個村(社區)生態護林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林業工作站,由黃家奇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德明為成員,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三、行動目標和打擊重點
(一)行動目標
充分發揮林業部門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守護神”及涉林案件查處、林區維穩中的“尖兵”作用,嚴厲打擊各種涉林違法犯罪活動,最大限度保護好森林生態資源,為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保駕護航,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林區社會治安環境。
(二)打擊整治重點及重點區域
打擊整治重點:
1、排查掌控涉林矛盾糾紛及林區社會治安突出問題;
2、非法占用林地的違法犯罪活動;
3、非法采挖、移植野生樹木的違法犯罪;
4、非法捕獵、走私販賣野生動植物及制品的違法犯罪活動;
5、利用互聯網、物流業、進行的涉林違法犯罪活動;
6、林區種毒、販毒、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活動。
重點區域
龍江鄉轄區內所有區域、公益林、水源林、防護林、城鎮面山、旅游景區、公路沿線等各類重點區域、敏感地區。
四、經費保障
專項行動整治期間,專項行動整治經費由鄉財政支付。
五、時間步驟
(一)行動時間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二)工作步驟
1. 摸底排查階段(2017 年 9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認真研究轄區范圍內涉林違法犯罪的形勢和規律,排查掌控涉林矛盾糾紛及林區社會治安突出問題,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案件線索的排查和涉林矛盾糾紛、林區治安突出問題掌控工作,對國檢期間查處案件的恢復情況進行督促及回收林地,確保林地按時回收,通過梳理積案隱案、分析舉報線索、調研犯罪動態、實地清理排查、加強重點監控等方式,多途徑、多渠道挖掘、搜索、整理案件線索,為全面展開專項行動整治做好充分準備。
2.集中打擊整治階段(2017 年 10 月 1 日—2018 年 1 月 31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全面展開打擊整治工作,化解涉林矛盾糾紛,整治林區治安突出問題,全力查處、偵破一批涉林違法犯罪案件特別是大要案件。依法依規嚴格執法,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禁以罰代刑,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
3.總結驗收整改階段(2018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28日)??偨Y經驗及查找不足,正視問題、剖析原因、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堵塞漏洞,積極推動建立健全森林資源保護管理長效機制。對工作突出的部門及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林區治安突出問題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并督促其認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抓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必須性和緊迫性,將此次行動與“守護神”1 號、2 號行動進行有效銜接,及時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按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多策并舉,采取過硬措施,認真開展好此次專項行動。
(二)依法行政,依法辦案。要嚴格按照依法治國的總體要求,依法依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要注重辦案質量,牢固樹立程序和證據意識,緊緊圍繞“證據、訴訟、審判”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每一個案件特別是刑事案件都辦成“鐵案”。
(三)加強溝通,積極行動。鄉林業工作站、派出所、村(社區)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確保案件依法快偵、快破、快訴和快判,嚴厲打擊各種涉林違法犯罪活動。適時組織對重點區域、敏感地區進行武裝巡護,嚴厲打擊涉林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大的震懾力。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在黨的十九大召開前組織開展 1 次集中清查行動。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態資源保護管理長效機制。
(四)加強督查,規范執法。鄉人民政府將根據各階段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組成督查組,對各村(社區)進行督導檢查,對專項行動中工作不力、“為官不為”和違法違紀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參與專項整治行動的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警規警紀和各項紀律,依法嚴格開展執法工作,嚴禁對當事人“吃、拿、卡、要”,嚴禁對群眾“冷、硬、橫、推”,進一步樹立公正、文明、規范執法的良好形象。 (五)以案釋法,加強宣傳。各村(社區)要堅持標本兼治的原則,在加大力度破案特別是偵破大案要案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最大限度將事后打擊變為事前防范;要做到專案專報,大力宣傳正能量;要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行動一致、形成合力,確保打擊有目標、整治有重點、查處有力度、宣傳有聲勢;要設立公布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群眾舉報,提高專項行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六)強化信息報送。各村(社區)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安排生態護林員加大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鄉林業工作站。涉林案件及時報告,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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