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2-7/20201210-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0-12-10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防范和減少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公眾飲食安全,現就2020年冬季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公告如下:
一是預防自辦宴席和集體聚餐食物中毒。今冬明春期間是我鎮群眾集中舉辦自辦宴席和集體聚餐的時期。由于就餐人數多、需要加工的原料數量多、外購食品多、就餐條件和環境差,帶來較多食品安全風險和隱患,主要表現在散裝白酒中毒、草烏附子等毒性藥材中毒、剁生紅生中毒、未燒熟煮透中毒、剩飯剩菜中毒等。廣大群眾要落實自辦宴席報告備案制度,加強宣傳教育加強監督管理,確保食品原輔料、加工制作人員健康狀態、加工環境衛生符合規定,所有食品必須燒熟煮透,同時,要加強承辦集體聚餐的酒店日常管理,開展集中約談,提高食品安全意識,落實主體責任,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二是預防散裝白酒中毒。散裝白酒具有較高的中毒風險,一直都是我市重點防范和管理的對象。2019年11月,西雙版納州勐海縣發生一起工業酒精配制散裝白酒中毒事件,導致19人中毒,5人死亡。消費者應通過合法渠道購買白酒,選購正規廠家生產的預包裝酒品,查看標簽內容是否齊全,并索取票據,不要購買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的散裝白酒,不要購買、飲用私自勾兌和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家庭自釀白酒嚴禁對外出售。
三是預防草烏附子等毒性藥材中毒。草烏附子等是毒性較強的中藥材,誤服、食用具有較高隱患。2020年9月,瑞麗市發生一起食用草烏中毒,導致13人中毒,1人死亡的事件。國務院已將草烏附子列入《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應在醫生指導下正確使用草烏附子,不得擅自加工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嚴禁任何餐飲服務單位以任何方式經營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供餐單位、養老機構食堂、醫院食堂、會議集體用餐和自辦宴席和集體聚餐等,嚴禁加工食用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
四是預防旋毛蟲疾病。我鎮群眾食用剁生紅生的習俗,具有感染旋毛蟲疾病的風險。如果食用了含有旋毛蟲的剁生、火燒肉,會導致胃腸道癥狀、發熱、眼瞼水腫和肌肉疼痛,甚至具有生命危險。消費者要在規范的農貿市場和超市購買經檢驗檢疫的豬肉,家庭日常做飯及聚餐不加工食用剁生、火燒肉等高風險食品,食物燒熟煮透。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應立即就近就便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不要亂服藥物,以免延誤病情,同時停止供應和食用可疑食物,妥善保存留樣,保護好現場,并向村委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