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2-7/20190329-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9-03-29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保山市民政局關于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通知》(保民政發〔2019〕5號)、《保山市民政局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全面建立村社區救助協理員制度的指導意見》(保民政發〔2019〕12號)及龍陵縣民政局相關會議精神,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人員19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全鎮19個村(社區)各招聘1名社會救助協理員,共計19名。
二、招聘原則和條件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公開招聘,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講政治、守紀律,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熱心民政工作和社會公益事業。
2.熟悉計算機操作。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
4.初中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
6.原則上只能報戶籍所在村(社區)。
7.擁有摩托車以上的交通工具及持有以之相適應的駕駛資格證。
8.在聘用過程中,各村(社區)優先考慮整合其他崗位人員,但村(社區)總支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人員、監委會主任、大學生村官、黨建助理員不在整合范圍。
三、薪酬待遇
村(社區)社會協理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由鎮、村(社區)組織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資825元/月。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9年3月22日至3月30日)
在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在五彩鎮安微信公眾號和各村(社區)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階段(2019年4月1日至2日;上午8:00—下午17:30)
1.報名地點:到相應招聘的村(社區)進行報名。
2.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戶口本;
(2)身份證;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5)提供駕駛證證書;
(6)報名和資格審查須本人參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證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三)面談(2019年4月3日至5日),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四)提出擬聘人選(2019年4月9日)
鎮政府及各村(社區)結合實際情況提出擬聘人選。
(五)公示(2019年4月13日至19日)
各村(社區)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為1—5年(由雙方協商約定),含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考核
(一)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人員年度考核由鎮、村(社區)負責實施,考核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確定,連續兩年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二)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崗位的安排,在合同簽訂后2天內報到,逾期不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由鎮、村(社區)進行統一管理,對工作不履職,不作為、亂作為的解除聘用。
聯系單位:鎮安鎮人民政府(民政辦)及各村(社區)
咨詢電話:0875-6881599
鎮安鎮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