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2-7/20160410-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6-04-10 |
| 文號 | 鎮黨發〔2016〕98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鎮直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共龍陵縣委組織部《關于印發<龍陵縣村(社區)干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龍組發〔2016〕8號)要求,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鎮安鎮村(社區)干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鎮安鎮委
鎮安鎮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鎮安鎮村(社區)干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干部隊伍建設,打造政治素質好、服務意識強、工作業績實、群眾公認度高的村(社區)干部隊伍,實現工資待遇與工作實績相掛鉤,切實提高服務能力,增強責任意識,調動工作積極性,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經研究,決定在全鎮開展村(社區)干部績效考核管理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指導思想。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大抓基層”和“全面鋪開”的要求,圍繞中央和省、市、縣委組織工作會議和省、市、縣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推進會精神,堅持政治屬性和服務功能兩手抓,以問題為導向,優化結構、提升素質、激勵奮進,探索新時期村(社區)干部規范化管理新途徑,培養一大批優秀村(社區)干部,推進基層組織建設,促進黨建與經濟協調發展。
第二條目標要求。根據創“五個好”基層組織和培養“一好雙強”村干部的標準(即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思想政治素質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以農村“一定三有”(定權責立規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發展前途、退崗有一定保障)為要求,以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穩定的村級干部隊伍,建立健全村(社區)干部績效管理、考核、獎懲長效機制,實現工資結構化、管理規范化、獎懲具體化,營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圍,提高班子的工作效率和整體戰斗力,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
第三條考核對象。全鎮村(社區)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村(社區)黨總支副書記、村民委員會副主任〔以下簡稱“村(社區)干部”〕。
第二章考核規定
第四條工作內容
(一)考核主體。鎮黨委是績效考核管理的主體,負責村(社區)干部績效考核管理的組織和實施。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結果的審核評定。其組成人員及相關職能職責如下:
組 長:楊敏亮 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趙孝磊 鎮黨委副書記、代理鎮長
李 超 鎮委委員、鎮人大主席
鄭貴澤 鎮黨委副書記
楊良深 鎮黨委委員、鎮紀委書記
成 員:王利東 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張明助 鎮黨委委員、鎮武裝部部長
楊常杏 鎮黨委委員、鎮組織委員
童 璠 鎮黨委委員、鎮宣傳委員
裴 毅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田廣才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楊忠省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鎮安派出所所長
張育謙 鎮安司法所所長
趙家杰 鎮財政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鄭貴澤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陳思、李曉芳、許亞玲、顧寅為成員,具體負責考核數據的統計、結果計算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核組,考核組由鄭貴澤負責。
(二)考核原則。堅持黨管干部、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注重實績管理與民主評議,采取全面考核與重點考核相結合,力求做到科學、全面、準確、公正。
(三)考核內容。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考評,重在實績,以完成鎮級年初下達的目標責任情況來衡量。
(四)考核方式。采取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個別談話、調查走訪、量化打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考核時間。每年的12月末 進行,每年考核一次。若村(社區)年中換屆則分成屆末考核與年終考核兩次進行。
第五條考核程序
(一)召開村級測評會議(15分)。1.到會的總人數一般不少于40人,與會人員包括:鎮考核組成員、鎮包村掛點干部、各級駐村工作隊員及學校校長;村(社區)“兩委”班子、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社區)下設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村民小組長、黨員代表、村民代表、致富能手。2.述職評議。被考核對象就履職情況進行述職,由參會人員(考核組成員除外)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4個等次,分別對村(社區)干部進行無記名投票,由考核小組計算民主評議得分。計算公式為:民主評議得分=〔(優秀票×1+稱職票×0.8+基本稱職票×0.6+不稱職票×0.3)÷總票數〕×15。3.個別談話。考核組以個別談話形式,充分聽取參會人員對每個考評對象的意見。個別談話要保證談話對象的代表性和廣泛性,并做好談話記錄。4.調查走訪。對個別談話中,一些群眾反映較大、情況比較復雜或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要通過廣泛走訪群眾、深入調查等形式進行核實和定性。對考核中群眾反映大、情節嚴重的問題,要責成鎮紀委進行調查,寫出專題報告。
(二)召開鎮測評會議(15分)。召開鎮測評會,由鎮黨政班子成員、鎮直單位負責人及部分職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0人),結合平時工作表現對村(社區)干部進行無記名投票測評,計算公式為:民主測評得分=〔(優秀票×1+稱職票×0.8+基本稱職票×0.6+不稱職票×0.3)÷總票數〕×15。
(三)目標責任制考核(70分)。鎮黨委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班子隊伍建設情況、基層組織建設、制度落實情況、群眾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制定具體考核辦法,細化考核內容,量化考核指標。目標責任制考核以村(社區)為單位,每個村(社區)考核的分數作為所在村(社區)干部的考核分數。按照鎮安鎮村(社區)目標責任制考核量化表進行得分計算。計算公式為:目標責任制考核得分=〔(各項考核指標分數相加)〕×70%。
(四)加分事項。村(社區)干部因個人工作成績突出,被鎮黨委政府表彰的,總分加1分;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的,總分加3分;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總分加5分;被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總分加7分。(以獲獎證書或文件為準,個人受到多級表彰的,取最高級別獎計分)
(五)審核評定。考核組按照村級民主測評得分占15%、鎮民主測評占15%、目標責任制考核得分占70%的要求,集中討論分析,計算出綜合得分,個人綜合得分=村級測評會議得分+鎮測評會議得分+目標責任制考核得分+受表彰加分(個人)。在聽取鎮掛村干部、縣直掛包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通過征求鎮紀委意見,確定初步等次。經鎮黨委會研究后,報縣委組織部審批確定考核等次、備案。同時在鎮、村(社區)黨務村務公開欄公示7天,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對干部群眾的舉報或反映,要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核實并反饋,必要時,還要召開會議復議考評結果。
第六條評定標準。村(社區)干部的績效考核原則上按照1:7:2的比例分別評定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三個等次,鎮黨委可根據實際確定不稱職等次。若在計算等次人數時出現小數,采用四舍五入取整數。在評定優秀等次時,要著眼干部隊伍的能力提升和人才儲備,統籌考慮村(社區)干部的工作表現,正、副職均要占一定數量,一律分職位評定(其中,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為正職,黨總支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為副職)。
(一)優秀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質高;②組織領導能力強;③密切聯系群眾,工作作風好;④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標責任;⑤清正廉潔;⑥班子團結,凝聚力、戰斗力、服務力強;⑦民主測評稱職以上票數占80%以上的,其中優秀率要達30%。
(二)稱職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質較高;②組織領導能力較強;③聯系群眾,工作作風較好;④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標責任;⑤廉潔自律;⑥班子團結;⑦民主測評稱職以上票數占70%以上的。
(三)基本稱職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質一般;②組織領導能力較弱;③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標責任,但工作實績不突出;⑤廉潔自律;⑥民主測評稱職以上票數占60%以上的。
(四)不稱職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質方面存在突出問題;②組織領導能力差,不能勝任現職;③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④有以權謀私行為,存在不廉潔和其它違紀問題;⑤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⑥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工作實績差;⑦因工作存在嚴重問題,受到上級通報批評;⑧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或違法犯罪的;⑨民主測評中,不稱職票達到三分之一,且與基本稱職票之和達到50%的。
(五)一票否決制。班子成員年內出現以下情況的實行一票否決:不服從黨委、政府安排管理的,無正當理由,借故阻撓黨委、政府工作正常開展;違反法律法規、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理或者行政處罰,或者出現犯罪案件的;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宗派思想嚴重,鬧不團結的;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社會影響比較大的;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給集體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
(六)換屆年等次確定。2016年換屆前的村(社區)干部原則上按照稱職來計算,不另評定等次;換屆前班子成員中受黨紀政務處分的個人定不稱職等次,班子中的其他成員定基本稱職等次。換屆后的村(社區)干部嚴格按照考核程序來確定等次。
第三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七條結果運用。村(社區)干部績效考核結果與工資報酬、獎懲、任用掛鉤,對評定為優秀等次的,每月崗位補貼增加400元;評定為稱職等次的,每月崗位補貼增加200元;評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每月崗位補貼增加100元,不稱職的不予增加補貼,考核結束后一次性兌付績效補貼。考核結果以適當形式向被考核對象反饋,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被評定為基本稱職或較上年評定等次遞減的,鎮黨委要對其進行提醒談話、批評教育。對評定為不稱職的村(社區)干部,要視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是黨組織成員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是村委會班子成員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同時,對被評定為年度“優秀村(社區)干部”的,由鎮黨委頒發年度“優秀村(社區)干部”榮譽證書;連續三年評定為優秀等次,符合選任條件的,優先向上級推薦。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本辦法自2016年起正式實施,相關條文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