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4-7/20180723-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山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07-23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意義
為加快龍山鎮生態文明建設,提升龍山城鄉人居環境質量,努力構建全鎮生態安全屏障。根據《龍陵縣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實施方案》及7月22日鎮長辦公會要求,決定在全鎮開展礦山恢復治理工作。為保證工作推進,現將《龍山鎮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科學規劃、整體推進、突出重點、注重成效,著力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恢復和綜合治理新機制,盡快形成在建、生產礦山和歷史遺留等“新老問題”統籌解決的恢復和綜合治理新局面,全面提高我鎮礦山恢復治理水平,為加快“森林龍山”“美麗龍山”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四個統一”。針對礦山恢復治理任務重、時間長、要求高、參建部門多的現狀,必須堅持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目標、統一標準。
(二)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一次規劃、分步實施,各負其責。
(三)堅持礦山恢復治理與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相結合。把全鎮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與礦山恢復治理工作有機結合,廣泛動員鎮干部、村干部、村民、參與到龍山鎮礦山恢復治理工作中來,提高全民參與的自覺性。
(四)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結合礦山的立地條件,選擇以鄉土樹種為主、速生快長的樹種開展造林恢復。
四、目標責任及時間要求
(一)目標責任
龍山鎮礦山恢復治理總目標為612.9畝(有責任主體193畝,無責任主體419.9畝)。有責任主體的礦山恢復治理由國土所、林業站督促其責任人限期恢復治理;無責任主體的礦山恢復治理,由各村(社區)組織人員恢復治理,復綠造林,恢復治理造林樹種選用旱冬瓜(榿木)。
(二)時間要求
各村(社區)目標任務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