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40408-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4-04-08 |
| 文號 | 瀏覽量 |
全縣各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
為守牢電動自行車行業質量安全底線,消除質量安全隱患,提升質量安全水平,加強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切實維護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法落實以下要求:
一、持有合法營業執照,且在經營場所亮照經營。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
二、嚴格履行市場監管總局《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76號令)有關要求,建立并執行進貨驗收制度、銷售臺賬制度,主動查驗生產廠家證照、CCC認證證書等資質,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使用說明書;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電動自行車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并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相關信息。
三、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要求,所售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V,還要具備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四、不得購進和銷售無廠名廠址、無強制性認證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嚴禁銷售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偽造CCC認證證書、與CCC證書載明的形式不一致的電動自行車;不得購進和銷售未標明中文廠名、廠址、執行標準、合格證明的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五、禁止銷售更改電池盒、解除速度限制等改裝、加裝、拼裝的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禁止銷售車輛銘牌、外觀、車用蓄電池、電機與說明書、合格證、3C證書不相符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六、如實告知消費者所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適用的國家標準、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使用說明等內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售后“三包”責任,及時受理處理消費者投訴,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