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1-121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1-12-15 |
| 文號 | 瀏覽量 |
親愛的朋友們:
冬季,氣溫逐漸下降,我縣部分地區居民會冒著中毒風險甚至生命危險擅自加工食用草烏、附子、附片等“進補”,或使用生草烏泡酒這種偏方治療風濕和各種疼痛,中毒事件時有發生。
為確保消費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龍陵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出如下消費警示:
一、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不是普通藥膳
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不是食品,不能當作普通食品、普通藥膳食用。草烏、附子等中藥材因含烏頭堿而具有劇毒,口服烏頭堿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可致死。自行加工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不當,易導致嚴重心律失常、呼吸衰竭、休克甚至死亡。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已列入國家《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任何單位或個人應在醫生指導下正確使用。
二、堅決抵制擅自加工食用草烏、附子行為
普通加工方法難以破壞草烏、附子的毒性,加之很多家庭煮食草烏時,大多直接采用毒性極強、未經炮制的生草烏,燉煮過程憑經驗、憑感覺,且出于進補的心理,往往會多吃,進食量遠遠超過藥典規定用量,稍有不慎,極易出現中毒反應。強烈呼吁消費者不采、不買、不賣、不私自加工、不聚眾食用草烏、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藥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
三、保持良好生活習慣,增強體質
消費者不應迷信民間通過擅自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進補”的風俗習慣,而應通過樹立食物多樣、膳食均衡、適量飲食的健康飲食理念,按照自身體質狀況堅持適度體育鍛煉,多做戶外活動,少做低頭族,同時保持愉悅心情等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身心健康。
四、妥善保管,有效防范
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主要用于非創傷性外用。若身體確實需要服用草烏、附子,應到正規醫療機構購買經過科學炮制的產品,并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家中存放草烏、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藥材及其制品時,要特別做好標簽標識,并單獨妥善存放,防止誤用誤食。家庭不要隨意自制草烏泡酒或藥酒,并謹記只能用于外敷和外擦,不能當作普通泡酒、藥酒飲用。
五、誤食中毒,立即救治
不慎誤食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出現口舌麻木、頭暈眼花、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心悸胸悶等中毒癥狀,不要自行處理和服藥,應立即催吐,并盡早撥打 120 急救電話求救,或前往附近醫院就診。就診后如實告知接診醫生食用草烏的數量,并提供剩余草烏(附子、附片)樣本,便于醫生快速明確診斷,贏取最佳救治時間。
龍陵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