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09_B/2017-0613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7-06-13 |
| 文號 | 瀏覽量 |
2017年云南名牌申報指南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質量強省戰略的意見》(云政發〔2016〕1號)和《云南名牌管理辦法》(云政辦發〔2016〕134號),發布《2017年云南名牌申報指南》。
一、申報類別
2017年云南名牌推薦類別為工業、農業、服務三類。
(一)新增產品。推薦體現云南優勢特色,推動轉型升級的產品(服務)。云南一、二、三產“十三五”規劃提出的新特色、新技術、新信息、新服務等時代特征的趨勢性產業重點推薦。被列為國家和省重點監管的乳制品、肉制品、醬腌菜、食醋、飲料、白酒等食品以及被列為國家和省重點淘汰產能的相關產品原則上不再新增。
(二)復評產品。2014年129家企業的151個產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需按今年的相關規定、條件和要求重新申報評審(屬政策性或行業性虧損達不到今年的相關規定、條件和要求的,由推薦部門說明原因并提出推薦意見)。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云南名牌的企業,必須符合《云南名牌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應符合云南經濟社會總體發展需要、產業結構調整及發展方向,處于行業領先水平,并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具體如下:
(一)申請組織應滿足:
1.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擁有合法有效的國內注冊商標,申請項目的注冊商標和核準范圍一致;
3.具備完善、運行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計量檢測體系(食品企業通過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 Haccp、綠色、有機食品四種認證其中之一;農業企業按照產品標準或農業地方標準組織生產,產前、產中、產后均實施標準化管理;服務企業建立了完善的服務標準體系。)
4.產品(顧客)滿意度評價體系健全;
5.建立了企業質量信用檔案。
(二)申報的產品(服務)應滿足: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規定;
2.市場占有率位于本行業或者全省前列,具體如下:
工業產品上年度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農產品的種、養殖規模、服務產品的營業收入居全省同類產品(服務)前列,并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3.質量領先,達到國際或者國內先進水平;
4.按照我國現行標準或者采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 ( 服務)。
(三)凡有如下情況之一的,不予推薦:
1.申請組織的注冊地址不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
2.使用國 (境)外注冊商標的;
3.依法應當取得行政許可或者強制性認證而未取得的;
4.在近 2 年內,有被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
5.在近 2 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投訴、
曝光事件,經查證屬實的;
6.在近 2 年內,曾被撤銷云南名牌的;
7.在近 2 年內,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申報渠道
有關企業可以自主選擇向所在州(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也可以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相關行業協會(名單見附件1)申報;企業不得同時向兩個以上申報渠道提出申請。
四、申報程序
包括動員部署、企業申報、推薦提名、審查受理(材料審查、現場核查)、省級復審、意見征求、審查批準、社會公告等環節,并依次開展。
(一)動員部署
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應做好申報前期的調研和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本地區、本行業以及全國或省級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內擬申報云南名牌的企業基本情況,對照條件、突出重點,本著企業自愿申報、不增加企業負擔和不向企業收費的原則,組織發動企業申報,并做好相關指導和服務工作。
(二)自愿申報
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整理成冊的申請表(含證明材料)一式3份。申報材料電子版可在“云南省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及云南名牌評價管理系統”下載。
(三)初選推薦
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應對申報組織進行認真審核把關。相關行業協會必要時可報請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各推薦單位應于3月20日前將申報初選名單(樣式見附件2)報送省實施品牌和質量強省戰略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品質辦),由省品質辦統一組織開展社會公眾投票宣傳推薦活動。投票鏈接將由“2017年度云南名牌申報群”聯系人分別發送至各單位自建微信群,各單位自建微信群應在300人以上。群名為:“(公司簡稱)品牌推廣群”。“2017年度云南名牌申報群”為申報單位聯系人工作群,(通過微信號kmzf999申請入群,申請時填“公司簡稱+姓名”),入群人員必須與各單位申報資料聯系人一致。
(四)材料報送
1.網上申請。獲初選推薦的企業,4月21日開始。企業登錄“云南省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及云南名牌評價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云南名牌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在網上審查合格后點擊提交報省品質辦審查。
2.材料申請。申請企業登錄“云南省名牌產品評價管理系統”,申請表在“通知公告”欄目下載,如實填寫申請數據,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后報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主管部門或協會(加分項相關內容請認真閱讀理解并提供)。由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協會于5月19日前統一報省品質辦。省品質辦不接受企業直接報送的材料。
五、進度安排
(一)申請階段。4月前,由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協會組織企業申請,要求企業按規定時限報送材料。
(二)初審階段。5月份,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會同工商、稅務、環保、安監、統計等有關部門以及有關行業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推薦意見報省品質辦。
(三)復審階段。6-8月份,省品質辦組織專家進行資料評審和現場評審,提出建議名單。
(四)公示階段。9月省品質辦向社會公示同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征求意見。
(五)認定階段。10-11月,省品質辦綜合社會公示和有關職能部門意見,提出推薦名單并向社會公告。
六、其它事項
(一)指南發布
本指南電子文檔已在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發布。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應將本指南及時轉發相關企業。
(二)申報承諾
申報企業應仔細閱讀《申請表》中的申報企業認真閱讀《申報云南名牌告知書》,在理解的基礎上,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承諾遵守告知書條款。申報材料中有關銷售量、銷售額和經營業績指標以及相關證實材料等,均需真實和準確,嚴禁弄虛作假。提交虛假材料的,納入質量信用不良記錄并取消其申報資格,2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已經獲得云南名牌的,撤銷其云南名牌。
(三)申報支持
為企業申報減負,統計、稅務、環保、安全按照表格樣式由企業自行承諾蓋章,縣、區(市)及州(市)實施品牌和質量強州(市、縣、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審查確認。通過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渠道申報的由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確定相關材料辦理方式。
(四)工作紀律
云南名牌推薦活動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推薦單位不得要
求企業做申報咨詢,如有單位或個人以推薦工作名義收取費用或強行咨詢,請及時舉報至省質監局機關紀委(0871-63215098)或省品質辦,經核實后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聯系方式
云南省實施品牌和質量強省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 址:昆明市東風東路76號質監大廈1106房間。
聯系人:姚建中 張 方
電 話:0871-63215565、6321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