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18-0329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扶貧救濟 | 發布日期 | 2018-03-29 |
| 文號 | 龍政辦發〔2018〕8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博愛基金救助實施方案的通知
龍政辦發〔2018〕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龍陵縣博愛基金救助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博愛基金救助實施方案
為發揚中華民族積德行善、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增強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人道主義救助能力,規范全縣慈善募捐工作,成立龍陵縣博愛基金,由縣紅十字會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博愛募捐救助活動。為管理和使用好救助基金,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由縣紅十字會會長任組長,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察委員會、縣工商業聯合會、共青團龍陵縣委員會、縣婦女聯合會、縣殘疾人聯合會、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審計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縣紅十字會為成員單位的基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紅十字會,由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救助原則和救助對象
(一)救助原則
1.堅持家庭責任為主、政府救助為輔、博愛基金救助為補充的原則。
2.每個救助對象每年只能申請一次救助,已經接受過其他救助的對象不再給予救助(特殊情況可視情況臨時救助)。
3.捐贈人指定救助對象的捐款,以尊重捐贈人的意愿為原則。
(二)救助對象
1.城鄉居民因患危急重癥疾病致貧的。
2.城鄉貧困家庭子女就讀高中及大學困難的。
3.城鄉居民因中、重度殘疾致貧的。
4.城鄉貧困家庭婦女兒童生產生活救助。
三、救助程序及審批方式
(一)救助程序
1.申請救助對象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救助對象需提交的材料:(1)填寫《龍陵縣紅十字會博愛基金救助申請表》,經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簽字蓋章后提交縣博愛基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紅十字會)。(2)有效證明材料:所有申請救助對象均需提供家庭戶口簿和申請救助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經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逐級審批的貧困證明(原件),申請救助人的開戶銀行名稱、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申請醫療救助需同時提交二級以上醫院病情證明、本年度醫療費用清單復印件;申請貧困助學的需同時提供共青團縣委出具的助學救助證明(原件);申請救助人屬殘疾人的需同時提供殘疾人證(原件);申請救助人屬低保戶的需同時提供云南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領取證復印件。
2.申請救助對象提交完整材料后,縣基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派人入戶核查確定是否給予救助。
3.將申請救助對象提交的有關資料報聯席會議審批,確定救助金額。
4.對聯席會議審核通過的擬救助對象相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后無異議的給予實施救助。
5.撥付救助資金。
(二)審批方式
實行聯席會議審批制度,原則上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特殊情況實行先救助后審批。參加聯席會議的人員為:1.縣博愛基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1名領導;2.申請救助對象所在鄉鎮分管扶貧工作的領導;3.三家捐款單位或愛心人士代表。
(三)不以救助的情形
1.申請人不接受家庭和救助者相關信息公示;
2.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隱瞞家庭收入、財產、房產、享受醫保情況等與救助條件密切相關的信息。
四、救助標準及資金撥付
(一)救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給予一次性資金救助,救助標準為:人民幣1000-5000元。特殊情況酌情提高救助標準,最高不超過10000元。
(二)資金撥付
由縣博愛基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紅十字會)將救助金以轉賬方式劃撥到申請救助人賬戶。
五、基金監督管理使用和募捐
(一)縣紅十字會負責做好博愛基金管理工作,將募捐到的資金存入縣紅十字會募捐專戶,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
(二)每季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審計和監察機關、社會各界及廣大群眾的監督。
(四)救助資金只能用于助困、助醫、助學、助殘,不能挪作他用。
(五)通過社會各界愛心人士不定時捐贈及有組織的開展募捐活動不斷籌集資金。
附件:龍陵縣紅十字會博愛基金救助申請表
附件
龍陵縣紅十字會博愛基金救助申請表
編號:
申請人 | 性別 | 年齡 | 照片粘貼處 | |||||||||
民族 | 身份證號碼 | |||||||||||
聯系電話 | 建檔立卡戶 | 是 否 | ||||||||||
家庭住址 | ||||||||||||
家 庭 主 要 成 員 | 姓 名 | 稱謂 |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 月收入(元) | |||||||
家庭其它收入或受助情況(低保金、幫困助學金等): | ||||||||||||
申請資助理由: | ||||||||||||
我聲明以上所填寫內容真實,如有虛假、偽造或隱瞞等行為,縣紅十字會有權追回救助資金,在維護我權益的前提下同意縣紅十字會使用照片、錄像等資料用于公益目的宣傳。 申請人簽名(手印): 年 月 日 | ||||||||||||
社區居(村)委會審核意見:
(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鄉鎮政府審核意見: (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
相關部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聯席會議審核意見: 參會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 |||||||||||
縣紅十字會會長審批意見: 簽 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