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3-6-/2020-090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利企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0-09-02 |
| 文號 | 龍政發〔2020〕43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全縣地域特色優勢、石斛資源優勢,加快推進石斛產業向生態化、產業化、一體化方向發展,培育壯大全縣石斛產業,促進農民增收,結合龍陵縣實際,現就2020年石斛產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綠色、生態、安全、健康”的石斛產業發展理念。按照“打牢基礎、鞏固提升,打造品牌、開拓市場,龍頭帶動、做強做大”的發展思路,構建“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協會推動、部門聯動、共同推進”的發展模式,以質量求生命、市場為導向、龍頭為引擎、科技為支撐、品牌為核心、政策為保障,突出生物資源開發,推進“公司+協會(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有機結合,實行種植、加工、銷售一體化,加快發展石斛產業,使之成為全縣縣域經濟的特色支柱產業,促進龍陵高質量跨越發展。
二、目標任務及工作重點
(一)目標任務
新栽培石斛100萬平方米,栽培總面積達1000萬平方米,實現石斛鮮條產量3600噸、培育石斛種苗1億株、出圃石斛花卉100萬盆,農業產值5.1億元,從業人員達5萬人;完成有機栽培石斛提質增效20萬平方米;建設連片面積不低于20畝的規范化有機栽培縣級示范園1個以上;建設連片面積不低于30畝的石斛仿野生種植縣級示范園1個以上;打造1個盆景石斛花卉種植示范園;規范和提升改造象達鎮象達社區、龍山鎮河頭社區2個石斛產品交易市場;提升改造石斛楓斗集中加工點50個;完成縣城石斛一條街建設,在行道樹種植石斛1萬叢以上;完成15個石斛楓斗加工廠建設及相關設備購置,積極支持經營主體經營石斛楓斗加工廠,發揮效益;引導2戶以上企業建立線上交易平臺、完善石斛產品質量溯源體系建設;完成培訓500人次;設立龍陵紫皮石斛省外聯營店2個;爭創3個“健字號”產品;鼓勵發展石斛花卉庭院經濟,種植總規模10萬盆以上;新建石斛凍干粉生產線1條;完成縣石斛協會脫鉤重組工作。
(二)工作重點
1.規范種植,有序推動提質增效,做到底數清目標明。提高石斛種植、經營管理水平,推進石斛種植技術、病蟲害防治、楓斗加工等方面的培訓工作,確保石斛產品質量安全。完成石斛新植100萬平方米,培育優質石斛種苗1億株,出圃石斛花卉100萬盆,有機栽培石斛提質增效20萬平方米,建設連片面積不低于30畝的石斛仿野生種植縣級示范園1個以上,建設連片面積不低于20畝的規范化有機栽培縣級示范園1個以上,鼓勵發展石斛花卉庭院經濟,打造1個規模6萬盆以上的盆景石斛花卉種植示范園。各鄉鎮要認真履職,明確部門和人員,對本鄉鎮內石斛種植情況詳細的摸底調查,建立全面、準確的種植戶臺賬,并報縣石斛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林業和草原局)備案,準確掌握轄區內的種植戶數量、產量、質量檢測等情況,對種植戶數量、產量、面積的消長情況等進行統計更新。同時,積極動員石斛種植戶加入協會。
2.強化檢測,重視標準生產,確保質量安全。嚴格按照“綠色、生態、安全、健康”的石斛產業發展理念,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對種植、加工、銷售等環節進行有效監管,確保石斛產品質量的安全可控;嚴格執行種植申請備案、產品質量檢測檢驗等6項制度;探索推行石斛種植資格證制度;深入開展龍陵紫皮石斛地理標志產品保護,鼓勵企業積極使用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加大聯合檢查、執法力度,查處不合格產品,杜絕存在安全問題的產品流入市場,實現石斛鮮條、楓斗產品全面檢測、統一包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石斛鮮條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石斛鮮條采樣,確保各鄉鎮石斛鮮條質量安全檢測率達100%,合格率達98%以上。提高石斛種植、經營管理水平,推進石斛種植技術、病蟲害防治、楓斗加工等方面的培訓工作,確保石斛產品質量安全。鼓勵經營主體開展石斛綠色、有機基地申報認定工作。完成15個石斛楓斗加工廠建設及相關設備購置,積極支持經營主體經營石斛楓斗加工廠,發揮效益;規范和提升改造象達鎮象達社區、龍山鎮河頭社區2個石斛產品交易市場,完成培訓500人次。
3.加大科技研發力度,完成紫皮石斛“身份”認證工作。完成紫皮石斛云南省中藥材標準、紫皮石斛干條、切片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的修訂工作;開展紫皮石斛花、葉安全性、有效性實驗;開展《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鐵皮石斛花、葉》標準制定工作。圍繞龍陵紫皮石斛基礎研究和產品開發研究,做好與相關科研院(所)合作研究項目的對接工作,加大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龍陵縣林源石斛開發有限公司等企業石斛系列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力度,積極支持以龍陵紫皮石斛為原料或主要原料的產品“健字號”
申報、審批工作。繼續做好中國·龍陵石斛種質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建設工作;完成龍陵紫皮石斛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年度目標工作;積極申報創建云南省“一縣一業”中藥材(石斛)產業示范縣。
4.挖掘龍陵石斛特色文化,加大品牌、產品宣傳推介力度。以養生文化、中醫藥文化、民族民間文化等豐富“龍陵石斛”品牌文化,提升“龍陵石斛”文化內涵;組織1次以“龍陵石斛”為主題,挖掘龍陵石斛文化為目的的書畫、攝影作品創作、展覽活動;出版《龍陵石斛》期刊2期;組織1次龍陵紫皮石斛產品推介活動,組織參加1次以上國際性、全國性產品展銷會;組織1次對全國部分中藥材市場、石斛產品加工、銷售企業的對接、調研活動;組織1次省內紫皮石斛種植情況調研活動,全面掌握全國紫皮石斛種植情況;積極構建有形的營銷市場網絡與虛擬的電子商務平臺營銷網絡經營模式。
5.探索金融新路徑,強化科技支撐,培植龍頭。充分發揮縣石斛研究所、龍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用,盤活存量資產,逐步拓展經營范圍,為搭建融資平臺創造條件;積極探索石斛產品存貨質押貸款、種植保險、石斛產業基金等金融措施,提高石斛企業融資能力和石斛產業的抗風險能力。縣林業和草原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石斛研究所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與各級科研院(所)的合作(協作),走產、學、研相結合的路子,積極探索能夠有效解決石斛種苗、野生栽培、病蟲害防治、質量安全控制、保鮮及精深加工等方面的技術性難題;在云南省《紫皮石斛》地方標準的基礎上,不斷進行技術創新,不斷增加對石斛產業的科技投入,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提高科技對石斛產業的貢獻率,為石斛產業健康發展提供科技支撐、技術保障和智力支持;開展紫皮石斛良種選育、推廣及應用工作,規范野生種植技術;做好石斛種質資源收集保護工作;加大培植龍頭企業力度,做好企業項目建設服務工作,積極爭取項目資金扶持龍頭企業,鼓勵企業開發石斛系列產品,延伸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加大對石斛專業合作社的支持,提升合作社產業帶動作用。
6.加強宣傳,開拓市場。加強石斛質量安全管理的宣傳,樹立“質量是石斛產業生命線”的意識,堅定信心,推進石斛產業穩步發展;圍繞打造“生態、安全、綠色、健康”的“龍陵紫皮石斛”品牌,通過平面廣告、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大龍陵紫皮石斛宣傳力度;組織對石斛產品銷售市場、營銷渠道進行調研,加強與石斛產品消費地區的聯系,形成政府、企業之間的合作關系,支持石斛加工企業、石斛經紀人“走出去”找市場,到石斛產品消費市場建立產品直銷點,拓寬石斛產品銷售渠道,利用“互聯網+”發展電子商務線上銷售,拓寬銷售渠道、增加銷售收入。龍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要做好產品加工和市場營銷,擴展石斛產品銷售渠道和市場,發揮產品價格調控作用。
三、扶持政策
(一)新植扶持。對當年新增仿野生種植石斛、新增有機栽培石斛,由縣林業和草原局按照規定優先給予貼息貸款扶持,同時提供相應的技術資料、技術培訓、產品質量檢測及信息服務。
(二)縣級示范園扶持。對縣級確定的規范化有機栽培示范園、石斛仿野生種植示范園,經檢查驗收達到標準的每個給予2萬元資金補助,重點支持示范園用于水、電、路、管護用房建設及生態種植技術試驗示范。對縣級確定的盆景石斛花卉種植示范園,經檢查驗收達到標準的給予3萬元資金補助,重點支持種植園用于水、電、路、管護用房建設。
(三)石斛收購、加工扶持。在建成的15個楓斗加工廠中進行石斛楓斗加工的經營主體,集中加工人員不低于30人加工時間不少于6個月/年的,憑簽訂的經營合同給予每個加工廠1萬元的租金補助;對在石斛楓斗加工廠連續工作時間180天以上的人員,按照10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購買補助并由經營業主統一購買;充分整合村組活動場所用于石斛楓斗集中加工,對經營石斛集中加工點且每個點集中加工人數不低于10人/6個月/年的,給予租金和設備補助0.5萬元/點。充分發揮石斛楓斗加工工廠化、專業化、規范化,使石斛楓斗加工產量年年有進步、質量年年有提升,產品安全可控可追溯,讓石斛產品交易規范化、有序化。
(四)石斛花卉庭院經濟發展扶持。對發展石斛花卉庭院經濟的農戶經檢查驗收合格的給予每盆1元的補助,補助數量按有效成交量計,需提供銷售合同和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單戶補助金額不高于2萬元,補助總規模10萬盆。
(五)交易市場提升改造扶持。規范和提升改造象達鎮象達社區、龍山鎮河頭社區2個石斛產品交易市場。給予象達鎮象達社區石斛鮮條交易市場3萬元資金補助,主要用于交易市場的標識、標牌、區劃范圍等的規范提升;給予龍山鎮河頭社區石斛楓斗交易市場15萬元資金補助,主要用于市場、水、電、監控、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
(六)企業、合作社發展扶持。積極支持企業申報以紫皮石斛為主要原料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藥品生產許可證,對申報的企業有關職能部門要全力配合,鼎力支持;積極幫助經營管理較好的石斛專業合作社申報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稱號的按照上級的補助政策兌現;對具有固定楓斗加工場所、有相對固定加工人員,并且示范帶動作用較好的專業合作社,可以申報楓斗標準化加工點項目扶持,對縣內經營電子商務銷售石斛產品且銷售額達100—300萬元的企業給予2萬元的資金鼓勵,銷售額達300—500萬元的給予4萬元的資金鼓勵,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給予5萬元的資金鼓勵;對合法經營、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企業給予免費使用“龍陵紫皮石斛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和“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標志”。
(七)產品推廣扶持。獲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縣內石斛經營主體當年研發上市的新產品,憑所交稅費按銷售額給予百分之一的補助。按照產品銷售稅率鼓勵縣內企業、合作社、協會副會長單位、種植戶到省外開設專門銷售龍陵紫皮石斛產品的店鋪,對年銷售鮮條數量在50噸或干品10噸以上的,憑縣林業和草原局調運手續及銷售記錄給予鋪面租金補助5萬元;對年銷售鮮條數量在100噸或干品20噸以上的,憑縣林業和草原局調運手續及銷售記錄給予鋪面租金補助10萬元;對合法經營、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企業、合作社、個人給予免費使用“龍陵紫皮石斛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和“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標志”。
(八)扶持政策要求。對在城鎮規劃區范圍內的種植戶、沒有取得種植資格的新增種植戶、石斛產品沒有經過質量檢測合格的種植戶一律不予貼息貸款、小額擔保貸款等一切政策扶持。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領導,明確職責。成立龍陵縣石斛產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縣石斛產業發展工作,研究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建立石斛產業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石斛產業發展工作;各鄉鎮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及時調整充實石斛產業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定期或不定期的研究部署石斛產業工作,及時解決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進一步明確石斛產業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職責,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對種植農戶、石斛協會會員進行有效的管理;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政府扶貧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的項目資金支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對石斛產業發展各個環節的投入;在易地搬遷、美麗鄉村建設、鄉村振興計劃項目實施過程中找準與石斛產業發展的結合點,整合項目、整合資金;支持生產加工企業做好以龍陵紫皮石斛為原料或主要原料研發的保健食品研發及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保健食品注冊批文工作;推進石斛深加工、交易市場建設等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加強天氣預測預報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各鄉鎮要認真抓好監督,做好災害應急處置,及時反饋相關災害信息;縣石斛研究所要做好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設備的配備,做好有關科研項目工作;縣石斛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和自律的作用,加強對種植戶的管理和指導,組織技術培訓,做好行業標準規范工作。
(二)確保質量,樹立品牌。各鄉鎮、各部門要把石斛質量安全工作作為石斛產業發展的重要工作來抓,要從石斛種植、加工、銷售、流通各環節嚴格把關石斛質量安全,切實加強對石斛的生態種植、規范管理、全面檢測工作,健全石斛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進
一步強化部門聯動機制,各鄉鎮、各部門在做好石斛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同時緊緊圍繞“龍陵紫皮石斛”品牌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商標注冊、品牌打造。
(三)加大投入,加快發展。
一是積極主動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吸引外商來龍陵投資石斛深加工、交易市場建設等項目。二是加大產業發展支持力度。縣級財政安排200萬元石斛產業發展資金專項用于推動石斛產業發展,各鄉鎮要籌措一定數額的資金專項用于石斛產業發展。三是積極向上對接爭取項目支持,并實行項目疊加制度,集中財力培植石斛產業化龍頭企業。
(四)強化管理,搞好服務。縣石斛協會要加大對各鄉鎮分會的管理工作力度,進一步明確責任。各鄉鎮石斛分會在縣石斛協會的領導下,在鄉鎮石斛產業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認真開展工作,加強對種植戶的管理和指導,組織種植技術、生產管理、產品銷售等服務培訓,做好行業標準規范工作;積極為會員提供林業貼息、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政策的宣傳、業務辦理服務;提高石斛協會會員入會率,提升對副會長單位和會員的服務能力,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五)強化督查,嚴格考核。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石斛產業發展中的有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工作質量和進度。2020年全縣石斛產業發展完成情況統一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指標一并考核。
附件:龍陵縣2020年石斛產業發展任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