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30428-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 發布日期 | 2023-04-28 |
| 文號 | 龍政發〔2023〕26 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龍陵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認真抓好落實。
一、吃透標準范圍。各鄉鎮、各部門要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學習《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保山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保政辦發〔2020〕56號),進一步吃透規定、標準、范圍、程序,推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納盡納。
二、加快推進落實。2023年內,各鄉鎮、各部門必須按程序編制完成本鄉鎮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總目錄,并向社會公開;今后每年第一季度前,要按程序編制完成本鄉鎮本部門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清單,并向社會公開。同時,要根據本鄉鎮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工作實際,實行動態調整。
三、落實法定程序。凡列入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事項,承辦部門要嚴格履行有關法定程序,確保程序合法、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四、及時整理歸檔。承辦部門要按照“一事一檔”的規定,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將在制定、執行、監督過程中形成的決策建議、風險評估、專家論證、聽證報告、合法性審查、會議紀要、實施后評估、督促檢查等材料認真收集歸檔。
龍陵縣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 序號 | 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依據 | 承辦部門 | 是否聽證 | 完成時限 | 決策事項層級(注明省級、市級、部門) |
| (一)規劃類 | ||||||
| 1 | 龍陵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期評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云南省發展規劃條例》《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陵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龍政發〔2021〕34號) | 縣發展和改革局 | 否 | 2023年12月底前 | 縣級 |
| 2 | 龍陵縣國土空間規劃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云南省土地管理條例(修訂草案)》 | 縣自然資源局 | 是 | 2023年10月底前 | 縣級 |
| 3 | 龍陵縣鄉鎮級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方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否 | 2023年12月底前 | 縣級 |
| 4 | 龍陵縣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規劃 |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省級生態文明示范區遴選工作的通知》(云環通〔2022〕63號)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否 | 2023年12月底前 | 縣級 |
| (二)公共資源配置類 | ||||||
| (三)重大政策措施類 | ||||||
| 1 | 中共龍陵縣委 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中央1號文件) | 縣農業農村局 | 否 | 2023年6月底前 | 縣級 |
| (四)價格管理類 | ||||||
| 1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定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改委令第7號) | 縣發展和改革局 | 是 | 2023年5月底前 | 縣級 |
| 2 | 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的制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改委令第7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將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納入政府定價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2〕1080號) | 縣發展和改革局 | 是 | 2023年8月底前 | 縣級 |
| (五)長期管控措施類 | ||||||
| (六)其他需要提請集體研究的重大事項 | ||||||
備注:本目錄可以根據本縣重大行政決策工作實際,適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