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1-061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政府常務會議 | 發布日期 | 2021-06-17 |
| 文號 | 瀏覽量 |
2021年6月16日,縣人民政府代理縣長李永標主持召開龍陵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傳達學習《云南省河長制辦公室關于深刻汲取保山東河污染事件教訓全面加強全省河(湖)長制責任落實落細的通知》精神。
會議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知恥而后勇,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切實推動全縣河(湖)長制責任落實落細。一是深刻汲取教訓,壓實各級河(湖)長責任。各級河(湖)長要加強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工作;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二是深刻汲取教訓,壓實各級河(湖)長聯系部門責任。各級河(湖)長聯系部門要研究相應河流湖泊重大決策、重要規劃、重要制度;協助聯系的河(湖)長巡河,督導相應流域開展河(湖)長制工作,在河(湖)長的授權下,可以召開河(湖)長會議,協調解決上級督導檢查、河(湖)長巡河、群眾舉報、社會輿論等發現問題。三是深刻汲取教訓,壓實各級各部門責任。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屬地、行業、部門職能職責,主動擔責、履職盡責,按照縣河長制領導小組及縣河長制辦公室有關工作要求及分工,充分發揮作用,抓好保護治理各項工作,共同推進河(湖)長制落實落細。四是深刻汲取教訓,對問題整改閉環管理。各鄉鎮、各部門要以釘釘子精神切實抓好各類督察、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確保問題整改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切實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五是深刻汲取教訓,嚴格落實河(湖)長制有關制度。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扎實推進河(湖)長制工作,增強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主動作為、擔當盡責,做到守河有責、守河擔責、守河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