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畜禽養殖
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龍政辦發〔2019〕1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龍陵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3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17〕135號)、《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南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辦發〔2018〕20號)精神,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結合龍陵縣省級生態文明縣、“特色林畜生態縣”建設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保供給與保環境并重,堅持政府支持、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方針,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徑,以國家、省、市級畜禽規模養殖示范場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以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為主要處理方向,以農用有機肥和農村能源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完善扶持政策,嚴格執法監管,加強科技支撐,強化裝備保障,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全縣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統籌兼顧,協同推進。統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畜產品有效供給需求和種植用肥需要,獎懲并舉,疏堵結合,種養循環,加強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能力和養殖污染監管能力建設,合力推進畜牧業發展和環境保護。
2.整鄉推進,重點突破。以國家、省、市級畜禽規模養殖示范場為重點,統籌規劃種養業布局,強化政策扶持、指導服務和執法監管,整縣推進區域內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污染治理。以畜禽規模養殖場為重點,突出生豬、肉牛、肉羊三大畜種,加強老場改造升級,嚴格新場規范管理,鼓勵養殖密集區進行集中處理。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不同區域資源環境特點,結合不同規模、不同畜種養殖場養殖廢棄物產生情況,宜肥則肥,宜氣則氣,推廣經濟適用的利用模式,實現糞污就地就近利用。
4.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健全完善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建立企業投入為主、政府扶持、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的運營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培育發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業。
5.屬地管理,明確責任。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由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有關部門在本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督促指導畜禽養殖場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三)主要目標
2019年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6%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國家、省、市級畜禽規
模養殖示范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2020年,建立科學規范、權責清晰、約束有力的畜禽養殖環境保護和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度,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9.64%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國家、省、市級畜禽規模養殖示范場率先實現上述目標。
二、工作重點
(一)優化畜牧業區域布局。堅持以適宜區為主、次適宜區為輔的原則,以地定畜、以種定養,根據耕地、林地、草地環境承載能力確定畜禽養殖規模,宜禁則禁、宜減則減、宜增則增,促使種養業在布局上相協調、規模上相匹配、產出上相促進。引導畜牧產能向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及特色林、果、茶、飼草飼料等種植面積較大、環境容量大的區域轉移。各鄉鎮要進一步完善畜牧業發展規劃,要率先科學編制種養循環發展規劃。加強規模養殖場選址指導、服務和管理,建立由鄉鎮組織,屬地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水務、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城鄉規劃機構共同參與的六方聯合踏勘選址機制,增強規模養殖場選址的系統性和科學性。(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和草原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等單位配合)
(二)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扶持,重點支持規模養殖場圈舍標準化改造和設備更新,配套建設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創建,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建設自動喂料、自動飲水、環境控制等現代化裝備,推廣節水、節料等清潔養殖工藝和干清糞、微生物發酵等實用技術,實現源頭減量。加強規模養殖場精細化管理,推行標準化、規范化飼養,推廣散裝飼料和精準配方,提高飼料轉化效率,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加快畜禽品種遺傳改良進程,提升母畜繁殖性能,提高綜合生產能力。落實畜禽疫病綜合防控措施,降低發病率和死亡率。(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配合)
(三)促進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以畜禽養殖廢棄物減量化產生、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為重點,建設“特色林畜生態縣”,整鄉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鼓勵引導規模養殖場建設必要的糞污處理利用配套設施,對現有基礎設施和裝備進行改造升級。鼓勵養殖密集區建設集中處理中心,開展專業化集中處理。集成推廣先進適用的清潔養殖工藝和糞污資源化利用模式,指導規模養殖場選擇科學合理的糞污處理方式。各鄉鎮針對行政區域內不同規模養殖場的特點,逐場督促制定糞污資源化利用方案,做好技術指導和服務。(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等單位配合)
(四)提升種養結合水平。支持第三方處理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發揮專業技術優勢,建立有效的市場運行機制,引導企業提供可持續的商業模式,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以果、菜、茶為重點實施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支持引導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積極制造和施用有機肥,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實現節本增效、提質增效。開展養殖場進果園、進菜園、進茶園、進林地“四進”行動,配合沼氣工程大力發展“畜—沼—果”“畜—沼—蔬”“畜—沼—茶”“畜—沼—林”等適度規模養殖、小區域循環利用模式,實現畜禽糞污低成本利用。支持在田間地頭配套建設管網和儲糞(液)池等方式,解決糞肥還田“最后一公里”問題。(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財政局、縣林業和草原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等單位配合)
(五)提高沼氣和生物天然氣利用效率。推動以畜禽糞污為主要原料的能源化、規模化、專業化沼氣工程建設,促進農村能源發展和環境保護。因地制宜,深入實施農村沼氣工程項目。支持規模養殖場和專業化企業生產沼氣、生物天然氣,促進畜禽糞污能源化,促進農村清潔能源供應。優化沼氣工程設施、技術和工藝,引導大型規模養殖場在生產、生活用能中加大沼氣利用比例。支持大型糞污能源化利用企業建立糞污收集利用體系,配套與糞污處理規模相匹配的消納土地,促進沼液就近就地還田利用。(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林業和草原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等單位配合)
(六)嚴格落實畜禽規模養殖環評制度。依法依規對畜禽規模養殖有關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調整優化畜牧業生產布局,協調畜禽規模養殖和環境保護的關系。指導和督促新建或改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根據養殖場規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適宜的養殖糞污消納用地,配備必要的養殖糞污和病死畜禽收集、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并保證其正常運行,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已委托第三方對養殖廢棄物代為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設相應設施。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有關規定,對不同區域、不同規模的畜禽養殖場(小區)項目分類實行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登記表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畜禽養殖規模養殖場(小區),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牽頭,縣農業農村局配合)
(七)嚴格落實畜禽養殖污染監管制度。嚴格落實規模養殖場備案制度,依托全國統一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構建統一管理、分級使用、共享直聯的管理平臺,對規模養殖場(小區)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情況進行在線監管、實時監控,做到及時知情、精準管理、精準服務。規模養殖業主要切實履行定期直報信息的義務,保證直報信息客觀真實。鄉鎮要采取多種手段加強對區域內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情況的全過程監管,確保資源可持續利用。依法完善肥料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商品有機肥質量監管。畜禽養殖規模超過土地承載能力的鄉鎮要合理調減養殖總量。加強禁養區監管、做好禁養區內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或搬遷工作,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污染排放監管,對設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監管,嚴禁偷排漏排。做好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物減排核算工作,對畜禽糞污全部還田利用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將無害化還田利用量作為統計污染物削減量的重要依據。(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八)嚴格落實畜禽養殖屬地管理責任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負總責,結合本地實際,依法明確部門職責,細化任務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日常監管,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統籌畜產品供給和畜禽糞污治理,各鄉鎮要制定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具體實施方案并公布實施,細化分解年度重點任務,編制工作清單,抓好工作落實,并抄送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備案。(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配合)
(九)嚴格落實規模養殖業主主體責任。各鄉鎮要督促指導各畜禽規模養殖場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法律法規和規定,切實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根據養殖規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設并正常運行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或委托第三方進行有效處理,確保糞污資源化利用;畜禽糞污貯存設施要做到防雨、防滲、防溢。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要帶頭落實,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已獲得國家、省、市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等稱號,但糞污資源化利用不符合要求的規模養殖場,按照有關程序取消其稱號。(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牽頭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加大組織協調力度,盡快制定和完善具體政策措施,扎實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定期督查和跟蹤評估,并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縣農業農村局負責)
(二)加強財稅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措施,統籌利用中央和省級農業生產發展、中央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等資金,加快畜禽養殖場糞污設施改造。將畜禽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有關設施設備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實行敞開補貼,爭取各級財政扶持加大投入,支持規模養殖場、第三方處理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糞污處理設施。鼓勵各級政府和社會資本設立投資基金,創新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生物天然氣符合城市燃氣技術標準的,經營燃氣的企業應當接收其產品。認真執行國家對畜禽規模化養殖場產生的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及無害化處理的環保稅收優惠政策。(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縣稅務局等部門負責)
(三)統籌解決用地用電問題。落實畜禽規模養殖用地,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進一步完善規模養殖設施用地政策,提高設施用地利用效率,提高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和有機肥生產堆積設施用地占比及規模上限。將以畜禽養殖廢棄物為主要原料的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有機肥廠、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用地納入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年度用地計劃中優先安排。落實規模養殖場農業生產用電政策。(縣自然資源局、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縣農業農村局配合)
(四)加強科技及裝備支撐。按照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先進工藝、技術和裝備有關標準,提高資源轉化利用效率。開發安全、高效、環保新型飼料產品,引導礦物元素類飼料添加劑減量使用。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集成,根據不同資源條件、不同畜種、不同規模,推廣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專業化能源利用、固體糞便肥料化利用、異味發酵床、糞便墊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達標排放等經濟實用技術模式。開展技術培訓,加強技術指導與服務,提高規模養殖場、第三方處理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的技術水平,集成推廣應用有機肥、水肥一體化等技術。(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五)嚴格督查和績效評價考核。要建立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和督查機制,以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有機肥還田利用、沼氣和生物天然氣使用等指標為重點,對本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開展考核,并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績效評價考核納入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建立激勵和責任追究機制。(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負責)
(六)強化宣傳引導。各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畜禽養殖廢棄物治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各鄉鎮開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好經驗、好做法,增強從業人員治污的責任感、緊迫感。加大對違法排污者處罰力度,曝光違法排污行為,形成治污良好氛圍,不斷提高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牽頭,縣委宣傳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