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電子商務進農村
綜合示范縣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龍政辦發〔2018〕4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龍陵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
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于開展2017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17〕30號)精神,為加快推進我縣2017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規范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中央資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一、專項資金
龍陵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財政資金共1550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250萬元、縣級配套資金300萬元。
二、支持范圍和標準
(一)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建設
資金概算:150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100萬元,地方配套50萬元。
建設內容:縣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包括辦公、培訓、產品展示、數據采集統計等場所(不含土建),購買電腦、打(復)印機、掃描設備、音像(視頻、LED顯示)設備、網絡接入(輸出、存儲)、相關軟件、辦公桌椅等設備設施。
(二)升級改造10個鄉鎮電子商務服務站
資金概算:與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共用。
建設內容:對現有10個鄉鎮電子商務服務站進行改造提升,實現鄉鎮電子商務服務站全覆蓋。每個服務站改造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提供電商培訓、產品信息收集、農資信息查詢,產品開發、網絡營銷指導、代買代賣、充值繳費等綜合電商服務。開展鄉鎮電子商務服務站運營維護,營銷特色館(線上線下)建設等。
(三)村(社區)級電子商務服務點建設
資金概算:70萬元,來源全部為中央資金。
建設內容:建設75個村(社區)級電子商務服務點,村(社區)級電子商務服務點覆蓋率達50%以上,其中覆蓋40個貧困村,每個服務點面積不低于10平方米。對村(社區)級電子商務服務點進行裝修裝飾,購買電腦、LED顯示屏、電視、POS機、掃碼槍、收銀機、網絡連接設備、室內外牌匾、辦公桌椅等設備設施。
(四)縣級電子商務物流倉儲配送中心建設
資金概算:300萬元,來源全部為中央資金。
建設內容:建設1個縣級電子商務物流倉儲配送中心,面積1000平方米,建設開放、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平臺,鼓勵各類市場主體通過縣級電子商務物流倉儲配送中心進行統一配送,推動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農村發展。購置配送專用車輛和專用冷藏運輸車,改造辦公區、庫房、分揀車間等設施。
(五)鄉鎮物流配送站建設
資金概算:50萬元,來源全部為中央資金。
建設內容:建設10個鄉鎮物流配送站,與鄉鎮電子商務服務站合并建設,負責快遞物流的收發。
(六)村級物流配送點建設
資金概算:70萬元,來源全部為中央資金。
建設內容:建設75個村級物流配送點,村級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點覆蓋率達50%以上,覆蓋40個貧困村,可與村(社區)級電子商務服務點合并建設,負責快遞物流的收發。
(七)電商人才培訓體系建設
資金概算:120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100萬元,地方配套20萬元。
建設內容:縣農村電商培訓3000人次以上。其中:對縣、鄉鎮、村干部和企業負責人等提供電子商務普及培訓;對有電商創業意愿的人員開設電商(微商)交易平臺店鋪注冊、網店設計裝飾、運營管理及推廣、客服服務為主的電商創業基礎、進階、精英等教程;對鄉級、村(社區)級電子商務服務站工作人員開設以代購代銷、在線支付、多平臺銷售、物流軟件應用、農村信息服務、公共服務平臺應用、農產品銷售技巧、授課技能等課程為主的培訓。
(八)市場主體培育體系建設
資金概算:120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100萬元,地方配套20萬元。
建設內容:積極引導和大力支持縣內中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創業者發展電子商務,推廣和深化電子商務在各領域的應用,培育一批成長較好的電商示范企業和致富帶頭人,發揮標桿引領作用。
(九)電子商務營銷服務體系建設
資金概算:150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100萬元,地方配套50萬元。
建設內容:一是依托有影響力的第三方平臺建設線上地方特色館。二是利用互聯網、社交新媒體以及傳統宣傳媒介開展宣傳,可采取軟文推廣、微信微博、直播、微電影、制作宣傳片、高速路口廣告牌、城區中心LED顯示屏、電視、報紙、車身廣告、形象廣告、壁畫等進行宣傳。三是開展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大賽和各種形式的有利于營造當地電子商務發展氛圍的宣傳造勢主題活動,包括電商沙龍、高峰論壇等活動。
(十)電商精準扶貧
資金概算:160萬,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130萬,地方配套30萬。
建設內容:一是對建檔立卡貧困村非標農產品進行包裝設計、品牌打造,通過微商、電商平臺等渠道銷售。二是選擇3個貧困村作為示范重點、把建檔立卡貧困戶作為扶持重點,加大扶持培育力度,打造電商扶貧示范村和示范戶,以示范帶動和幫助其他貧困村通過電商脫貧致富。三是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通過電商實現創業就業的,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
(十一)農村電子商務供應鏈體系建設及縣級區域公共品牌打造
資金概算:330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230萬元,地方配套100萬元。
建設內容:一是支持開展“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二是支持運營團隊或其他企業結合本地特色產品開展特色農村產品主題營銷活動。三是支持農村產品、民俗文化產品生產企業及有關企業結合本地優勢產業,開展產品開發、品牌策劃、工藝提升、包裝設計、營銷推廣,或引入第三方專業團隊,培育縣級農產品和文化產品品牌,在現有商標中遴選1—2個有發展潛力的品牌進行重點培育,通過品牌策劃、工藝提升、包裝設計、營銷推廣等手段,讓產品通過電商渠道銷售到全國乃至世界各地,以電子商務發展推動傳統企業和特色產業轉型升級。支持全縣農產品進行綠色、有機、無公害的“三品認證”。
(十二)創建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工作
資金概算:30萬元,來源全部為地方配套資金。
建設內容:支持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創建工作,制定電子商務發展規劃,開展電子商務政策和示范縣創建工作宣傳,普及推廣農村電子商務。做好創建工作的中期、終審和財務審定工作。
三、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
(一)項目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向縣商務局、縣財政局同時申報。申報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資金支持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申報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申報單位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信譽及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內無違法違紀的記錄。
3.申報單位應為項目的實際投資主體。
4.申報項目具有明確的實施方案,具備基本實施條件,并能在項目期內建成項目。
(二)選擇主體。根據實施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政府采購、第三方評審等辦法遴選項目承辦企業,向社會公示項目及其承辦企業,公示無異議后組織實施。
(三)檢查驗收。縣商務局、縣財政局加強項目跟蹤指導和督促檢查,積極推進項目實施,確保項目建設質量。收到企業驗收申請后,及時組織項目審核驗收,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驗收結論。建設項目整體驗收合格后,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省商務廳、省財政廳上報驗收情況報告和《驗收合格項目及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匯總表》。示范項目建設整體驗收工作在2018年底前完成。
(四)資金撥付。縣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鄉鎮、村(社區)級電子商務服務站、人員培訓根據實際情況和項目進度,可預撥部分資金,整體驗收合格后再撥付項目全部資金。其他項目經驗收合格后,縣財政局按有關規定和標準撥付補助資金。
(五)資金監管。縣商務局必須嚴格按資金的使用范圍及用途使用資金,縣財政局要加強項目資金動態管理,確保資金用于文件確定的支持方向,保證專款專用和資金使用安全。有關硬件設施或項目建設應執行國家、省及龍陵縣有關規定,組織政府采購或第三方評審。
(六)建檔立卷。縣商務局、縣財政局及時建立健全項目報審、審批、建設、評估、驗收、資金撥付、公示等各個環節的檔案資料、項目臺賬等,由專人負責整理和歸檔,做到資料詳實、手續齊備、程序合規。
四、有關要求
(一)本資金管理辦法適用于時間跨度為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建設完成并運營的項目。
(二)項目資金由縣商務局、縣財政局按照公開申報、部門審查、政府審定、社會公示、資金撥付、追蹤問效等階段實行綜合管理,縣監察委、縣審計局對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進行監督和審計。
(三)項目法人收到撥付的財政專項資金后,按照《企業財務通則》和《會計準則》規定進行財務會計處理。項目資金必須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或挪作他用。中央資金不得用于網絡平臺建設及購買流量支出。對騙取、挪用中央資金等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追回已撥付的補助資金,并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附則
本管理辦法由縣商務局、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