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40430-00010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目錄 | 其他 | 發布日期 | 2024-04-30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陵縣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工作,保障廣大城鄉參保繳費居民的合法權益。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和會議精神,結合龍陵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鄉鎮組織、村組參與、強化考核”的征繳工作模式,明確各級主體責任,按照應保盡保、應收盡收的原則,完成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收目標任務,維護和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社會保障權益,促進社會公平。
(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率達98%以上,實繳率達95%以上。實繳率為當年繳費人數(不包含財政代繳人數和補繳人數)除以當年應繳費人數。
(二)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錯峰征收。各鄉鎮應與城鄉醫保錯峰征收,減輕繳費人員資金壓力,保障參保人員養老待遇不受影響,確保在2024年6月25日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各項任務目標基本完成。
(三)為進一步完善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增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優化養老金結構,提高養老保險繳費水平和待遇水平,各鄉鎮最低檔次(200元)繳費人數不超過實際繳費人數的85%;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人數占實際繳費人數的5%以上。
(四)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殘聯等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員、殘疾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代繳率要達100%。
(五)各鄉鎮手機繳費率不得低于99%。
二、參保繳費范圍和對象
凡年滿16周歲,除在校生、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人員外,具有龍陵戶籍的城鄉居民均為參保對象。因同一年度不能同時繳納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繳費人員發生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身份變更時,社保部門要先推送人員停保險種信息至稅務系統,后推送人員參保險種的新增信息,避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復繳費。
三、繳費標準
2024年繳費檔次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共18個檔次,包括中斷補繳及一次性補繳檔次。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進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款的繳納。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員以200元繳費檔次進行財政代繳;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員、三級殘疾人員繼續保留100元繳費檔次進行財政代繳。
四、提檔補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處云南省社會保險局社保關系三處業務協調會議紀要》通知要求,針對征繳當年已繳費成功且有提高繳費檔次需求的繳費人員,為充分保障繳費人權益,允許繳費人提檔補差,當年累計繳費總額不超過最高檔次。繳費人可以通過線上繳費渠道繳納費款,繳費人選定新的繳費檔次后,稅務系統自動減除之前已繳費額,繳費人對差額部分進行補繳,社保部門根據繳費人最終繳費情況進行實收到賬處理。對于財政代繳群體,在財政代繳的基礎上,同樣允許按規定繳費檔次進行提檔補差。
五、補貼標準
(一)正常繳費人員。對于選擇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檔次的,分別給予30元、35元、40元、60元、72元、84元、96元、108元、120元、180元的繳費補貼;對于選擇2000元及以上檔次的,定額給予240元的繳費補貼,政府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省財政給予每人每年30元繳費補貼,超出部分由省財政承擔50%,州(市)、縣級財政承擔50%。對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由市、縣兩級財政承擔每月加發2元基礎養老金。
(二)財政代繳人員。自2024年1月1日起,稅務系統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員、一、二、三級殘疾人員等所有人員類別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只配置正常繳費檔次(例:2023年為200元—9000元共18個檔次)。社保部門將個人繳費與財政代繳部分相加后按相應繳費檔次配套政府繳費補貼。如果財政代繳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相加后沒有相應繳費檔次,按就近就低檔次配套政府繳費補貼。
六、繳費時間和繳費方式
(一)繳費時間。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征繳時間為每個月的1—25日;2024年1月至6月為集中征繳期;2024年7月至12月針對因特殊情況未繳費的人員進行補缺及提檔補差征繳。
(二)繳費方式。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已參保人員可以通過“云南省電子稅務局”微信公眾號、“農行云南分行微銀行”微信公眾號完成自主繳費,各鄉鎮、經辦銀行、村(社區)人員主動引導、輔導城鄉居民通過主渠道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現繳費足不出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嚴格按照《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構建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征繳五級網格管理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開展工作,研究制定具體的征繳辦法,及時組織召開啟動會,全面部署,責任到人,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任務落到實處,確保按各個時間節點完成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工作。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殘聯等部門要各盡其責、密切配合,認真核實補助對象身份和補助金額,并及時足額兌付補助資金,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加強宣傳,營造輿論氛圍。積極開展“一對一”“面對面”政策宣傳和參保動員;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眾號、廣播電視、橫幅標語、在人流密集場所開展政策咨詢服務等方式,廣泛宣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增強廣大居民“老有所養”的意識,引導廣大城鄉居民早參保、勤續保、多繳費,不斷提高繳費檔次,不斷提高保障水平。
(三)加強督查,確保工作落實??h稅務局、縣人社局要加強對鄉鎮參保繳費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并將鄉鎮參保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各鄉鎮的征繳服務費,經考核后由經辦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陵縣支行)支付。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人員對村(社區)的參保繳費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整改。縣稅務局、縣人社局要按月分析匯總全縣征繳工作完成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并將征繳進度對各鄉鎮進行通報??h人民政府督查室將在2024年6月底的進度通報后對征繳進度排名靠后的鄉鎮進行督查。
(四)加強監管,保障資金安全??h稅務局、縣人社局認真做好征繳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各鄉鎮要
全面推廣社保繳費“掌上辦”。積極引導城鄉居民選擇“云南省電子稅務局”微信公眾號、“農行云南分行微銀行”微信公眾號繳費。嚴禁代征人員私自收取現金,降低資金安全風險。要持續落實好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繳費明細公示制度。縣稅務局、縣人社要及時將征收到賬數據核對清楚下發各鄉鎮,各鄉鎮在征繳工作結束后2個月內以村(社區)民小組為單位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維護群眾權益。